特别报道
-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7日
我市3单位7个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
最近,从市总工会传出喜讯,今年我市3个单位和7个个人分别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另外,有5个集体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
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称号的3个单位是:浙江万马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电子信息职业学校、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7个个人是: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三墩支行的陈一民、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陈腊英、杭州市港航管理局航道养护管理处航道保障保洁队的张林祥、杭州天道实业有限公司的李美霞、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徐冠巨、杭州市艮山中学的陈欢庆、杭州安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惠觅宙;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的5个集体是: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大炉组、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庆余堂连锁店、桐庐县交通管理局桐庐公路管理段、杭州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萧山机场公路收费站、杭州宏生纺织有限公司织造一车间。
(知 足)
我市提高市级以上离退休劳模(先进)荣誉津贴标准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关怀,让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弘扬劳模精神的良好氛围,根据杭州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十三次联席会议精神,市政府于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市级以上离退休劳动模范和1955年至1965年期间浙江省和杭州市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津贴标准,同时落实市区(特指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和高新开发区六个主城区)范围内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回杭州市区定居劳动模范(先进)的相关待遇问题。
《通知》规定,对符合享受荣誉津贴条件的离退休劳模(先进),按月增加40元或50元不等的荣誉津贴,其调整后的各类离退休劳模(先进)享受的荣誉津贴标准分别为:离退休的全国劳动模范每月享受200元,其中1989年底前获得此荣誉称号的每月享受250元;离退休的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170元,其中1989年底前获得这一荣誉称号的每月享受200元;1956年至1964年期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每月享受150元;离退休的市劳动模范每月享受120元,其中1990年底前获得这一荣誉称号的每月享受150元;1955年至1965年期间获得市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每月享受100元。
农业劳模(先进)按月享受的荣誉津贴也分别增加50元或100元,其调整后的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各级农业劳动模范(先进)享受的荣誉津贴标准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400元;省部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300元;市农业劳动模范[包括1955年至1965年期间的省农口系统和市农业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200元。上世纪60年代响应国家号召精简回乡的职工劳动模范(先进),目前仍为农业人员的,按照农业劳动模范(先进)相对应的标准享受荣誉津贴待遇。
上述获得多项荣誉称号的劳模(先进),按最高一档标准计发荣誉津贴,不重复享受。
《通知》还就退休回杭劳动模范(先进)落实有关待遇的对象等做出明确规定:原杭州市区户籍、在杭工作期间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后由组织安排支援内地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户籍迁回杭州上述六城区的,经杭州市总工会审核后,可确认为落实劳模相关待遇的对象。落实其相关劳模待遇:劳模(先进)退休地的荣誉津贴标准低于我市标准或在退休地未享受荣誉津贴的,按我市荣誉津贴标准给予差额或全额补足。补助经费在市劳动模范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由市总工会负责发放;退休回杭劳模(先进)纳入杭州市劳模(先进)社会化管理范围,按相关规定落实活动、慰问经费;可参加市、区、街道、社区组织的各类劳模(先进)活动。退休回杭劳模(先进)享受相关待遇的落实,由上述六个主城区总工会根据杭州市总工会提供的“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回杭劳模(先进)名单”(经市劳动保障局核定),会同劳模(先进)所在街道总工会进行普遍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相应登记表,并附获得荣誉的原始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汇总后于6月30日前报杭州市总工会核准后,即可享受上述劳模(先进)有关待遇。”
据了解,杭州市于1996年在全省率先推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按月享受荣誉津贴的新举措,在全省乃至全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辐射效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杭州市进行过20次劳模(先进)评选活动,目前全市共有9200余名市级以上劳模(先进),其中符合享受荣誉津贴条件的离退休劳模(先进)近5000名。
(胡大淼)
我市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小三级”创建活动
杭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最近下发了《关于开展市“小三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决定在全市镇乡(街道)、村(社区)、小企业开展“小三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建立多层次的创建模式。
《意见》要求镇乡(街道)、村(社区)、小企业三个层级分别建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实施工作任务,构建党政主导、部门配合、工会运作的组织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
《意见》明确镇乡(街道)、村(社区)、小企业创建重点是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建立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内容,既符合企业实际又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各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积极为“小三级”创建提供条件和服务,建立健全创建激励机制,千方百计争取和运用各方资源,构建多层次的创建激励机制,在经济、荣誉和政策上向和谐企业倾斜,动员更多企业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意见》还将深化创建活动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做了有机结合,要求各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结合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标准,积极引导小企业重视社会责任建设,拓宽视野,从企业内部和谐逐步延伸到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和谐,鼓励推动企业循序渐进、开拓进取,健康持续发展。
(法工部)
杭州市劳模协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杭州市劳动模范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4月20日在市工人文化宫隆重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劳模协会第三届工作报告,修改通过了劳模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的一届协会理事会,聘请市委副书记王金财,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坚为名誉会长,聘请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为名誉副会长。
市总工会副主席、杭州市第三届劳模协会常务副会长翁正营作了第三届劳动模范协会工作报告。过去5年,市劳模协会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遵循协会章程,在宣传劳模、服务劳模、管理劳模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健康、有益的活动,为充分发挥劳动模范作用、推进我市经济发展作出了努力。在各级劳模推荐和评选的前期动员、中期整理和后期表彰等过程中,劳模协会做了大量的材料整理、审核工作,并积极配合市总工会做好劳模的宣传工作,为市总工会在社会媒体上多渠道、多层面地宣传劳模(先进)提供了方便和支持。劳模协会还积极组织开展为劳模(先进)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活动,并做好信访接待和日常慰问等工作。5年来,共组织了6263人(次)的劳模(先进)先后参加畅游西溪湿地公园、古运河、极地海洋公园、杭州湾大桥等景点以及免费休养体检活动,共接待来访劳模(先进)750余人次,处理来信100余件;劳模协会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劳模档案,落实了市区社会化管理的退休劳模(先进)活动费和慰问费,使我市劳模评选管理工作进入了制度化、常态化;制定并实施了《杭州市区劳模(先进)低收入补助实施办法》,2010年的补助标准已提高到省部级劳模1750元,省级先进1650元,市级劳模1550元,市级先进1450元。截至2010年,劳模协会配合市总工会共为2012人(次)劳模(先进)申请低收入补助共计524万余元。
(张晓燕)
杭州市第四届“五一新闻奖”评选结果揭晓
由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举办的杭州市第四届“五一新闻奖”评选活动经过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圆满结束。
由工人日报驻浙记者站选送的《杭州企业学习型组织达标过半》、中国青年报驻浙记者站选送的《杭州企业社会责任有了量化标准》、浙江日报选送的《救助困难群众不留死角》、浙江工人日报选送的《杭州市总做好“三篇文章”树品牌》、杭州日报选送的《把就业创业平台延伸到百姓家门口》、杭州电视台选送的《传化集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6篇作品获得一等奖;由新华社浙江分社选送的《十年募资逾三亿,“春风”吹暖杭州城》、杭州人民广播电台选送的《农民工变身炼钢专家》、钱江晚报选送的《“娘家”出面,20天解决劳动纠纷》、都市快报选送的《传化集团为员工提供婚房》、浙江人民广播电台选送的《勇克时艰、和谐劳动》等12篇作品获得二等奖;由农民日报驻浙记者站选送的《“春风行动”在杭州》、浙江法制日报选送的《一岗难求也不能放弃法律追求》、青年时报选送的《打工3年从未为买票烦恼过》、每日商报选送的《聪明的杭州企业高调留人才》等20篇作品获得三等奖。
浙江日报的郭晓伟、马瑛瑛,浙江工人日报的杨希雄、俞翔,杭州日报的孟杨斌,杭州电视台的毛晓慧,杭州人民广播电台的熊丽、唐蓉获得最佳编辑奖;浙江工人日报、杭州日报、余杭区总工会、萧山区总工会获得优秀组织奖。
(宣教中心)
我市厂务公开建制率已达94.6%
至去年底,杭州市有26511家单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有26665家单位实施厂务公开制度。全市已建工会的公有制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92.5%、厂务公开建制率94.6%,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78.9%、厂务公开建制率79.2%。
我市厂务公开工作起步于1999年,成效显著,全市基本形成了上下贯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机制,保证了全市厂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随着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企业内部不同群体间的利益矛盾不同程度地显现。近年来,在有序地解决企业内部各利益主体间的矛盾,促进企业各群体间关系融洽、彼此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帮助,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厂务公开成为有效的均衡协调机制。如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厂务公开融入到企业管理制度中,在保障员工合法利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收入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效果。该公司连续多年净资产收益率超过20%。
去年,杭州市总工会全力推进《浙江省民主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同时在《条例》出台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实施工作,通过专题培训班、考察学习、座谈会等形式学习贯彻落实《条例》。针对全市小型企业及非公经济组织众多,分布在各街镇、各社区等特点,积极探索加强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建设,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覆盖面,全市工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1479个,覆盖企业6832家。同时,探索实践了劳资听证会、民主洽谈会等民主管理形式,形成了具有杭州特色的“3+X”的民主管理工作模式。
(高海伟)
市职工技协提出今年总体工作要求
杭州市职工技协最近召开六届三次委员(扩大)会议,总结、部署全市职工技协工作,表彰职工技协工作先进。
会上,市总工会副主席、市职工技协会长陈启泉作了题为《提升技能素质,推动科技进步,为实现杭州“十二五”规划目标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2011年,全市职工技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和技协工作者,围绕市委、市政府创建三型城市建设要求和市总工会开展的“五大行动、十件实事”工作,为提升职工的技能素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杭州科学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十二五”开门红作出新的贡献。
陈启泉要求,各级技协组织要以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总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在继承发扬技协传统优势的基础上,适应形势,创新工作,深化职工科技创新活动,大力开展“十二五”建功立业劳动竞赛,积极参与技术市场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入开展企业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活动,为提升职工技能素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企业经济技术进步提供服务保障。在技协组建问题上,要按照多元化的思路,在基层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中拓展阵地,在小企业集中地区建立区域性技协组织,进一步发展基层职工技术协作组,夯实技协事业建设基础。各级技协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推动技协组织科学、健康、可持续地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技协干部自身建设,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会管理、能创新的新型人才队伍。
会议表彰了2010年度管理级(直属)职工技协工作综合考评和财务管理工作竞赛先进集体,工业、建设、直属职工技协等9家单位获一等奖。会议还增补、替补了市职工技术协会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技协办)
浏览次数: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