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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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4日
下城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对策
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协调各方,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下城区从2002年开始,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试点。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试点和全面推行,进展顺利。2008年,区委、区政府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并把逐步提高企业职工的收入编入全区“十一五”规划,作为下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
一是领导重视。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办公会议、区长办公会议每年1~2次专门听取工会工作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情况汇报,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分管经济和劳动保障工作的副区长还以走访企业、工作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了解工作进展。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视支持,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广泛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明确标准。为进一步推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努力解决企业和职工间的劳资纠纷问题,区委、区政府还把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创建“平安下城”、“法治下城”和年度对各街道、部门的综合目标任务考核范围。近年来,我区先后制定下发《下城区劳动保障处置紧急情况工作预案》、《下城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意见》、《下城区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办法》、《下城区工资集体协商申报辅导制度》等4个文件,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目标、任务、考核办法都作了具体规范。《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颁布后,在区政府的协调下,我区还建立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财政局、发改局、经贸局、外经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下城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还指导8个街道相应成立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小组。
三是加强督查。在区四套班子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区人大、区政协在每年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中,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为内容之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把抓好工资协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工作议程,每年向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未签订工资协议或工资协议签订已超过有效期限的企业单位发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书面通知书,促使我区工资协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进行。
(二)营造氛围,建立机制,认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2008年以来,我区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宣传发动、源头维护、组织培训、规范操作、监督检查”等五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一是广泛宣传。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一些全区性重要会议上及下基层走访调研等不同场合,对企业负责人就支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出要求。区总工会在开展“双服务月”活动中,主动向企业领导、工会主席及职工进行广泛宣传,并通过《今日下城》、《下工动态》、区总工会网站等舆论宣传阵地,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维护职工经济权益、实现职工体面劳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广泛宣传。同时,还组织4个局(办)工会、8个街道基联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宣传知识竞赛活动,努力营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源头参与。区政府与区总工会从2004年10月以来先后召开六次联席会议,其中有三次均涉及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有关内容,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区总工会在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都给予大力支持。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小组每年召开2~3次会议,研究工作,制订计划,从源头上为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创造条件。区总工会还成立了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并聘任建立“劳动关系五大员”队伍,重点对全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检查。
三是组织培训。区总工会每年组织工会干部和企业劳资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并邀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有关领导来我区作辅导授课。同时,组织工会法律志愿者、工资协商指导员上门对150余家企业进行工资协议签订工作的辅导培训,对企业在开展工作中所遇到的难点及协议文本的关键内容进行重点指导讲解。全区还每年召开一次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通过大会交流发言,相互学习工作经验,推广先进经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不断深化。
四是规范操作。去年以来,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宣传、推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单位经验的同时,还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相关重点环节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具体提出了“四必须、把三关”的要求,即:职工协商代表必须依法产生,协商过程必须规范,协议条款必须符合法规,协议文本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认真把好测算分析关、平等协商关、审议审查关。
五是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与区总工会每年对全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听取汇报、检查台账,召开职工座谈会,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并逐步形成“党政主导、企业参与、工会运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初见成效,促进了全区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主要工作手段。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区有关部门和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全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越来越多,签订区域性工资协议覆盖小型企业比率逐年增加。
去年,全区新开展工资协商工作的企业有198家,新签集体合同143家(续签55家),新签工资协议143份。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各27份(覆盖企业107家)。目前,在全区591家非公企业(23家外资企业),126家行政、事业单位中,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有572家,工资协议签订率达96.7%;在71家社区工会、11家区域、行业工会中,已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议79份,签订率达96.7%。
下城区扎实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做法,得到了上级工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区总工会因此被评为“杭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下城区虽然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在工作中我们发现,少数非公企业的经营者以及部分职工对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都还存在偏差。个别企业主认为,自己出资辛辛苦苦创办、经营企业,不仅要承担经营风险,还要倾注大量的心血,到头来,职工工资的多少还要与职工协商,因此他们不愿搞;一些企业主和职工片面地认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就是集体协商“涨工资”;一些职工则认为,自己是给老板打工的,况且又是弱势的一方,怎么敢跟老板谈工资。
2、集体谈判的技巧水平尚存在差距。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作为谈判
者,不仅要清楚掌握生产产品的相关情况,更要具备良好的谈判技巧和水平。但目前,代表职工方的谈判者在这些方面是相对比较欠缺的。
3、在规范性、实效性方面还存在问题。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发现,少数企业在签约程序和具体要求等方面还不够规范,集体协商的质量有待于提高。有的企业虽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几年时间了,但对正确掌握规范性操作过程等方面的知识内容和要求,以及签约后的正常履约或监督落实还不到位。
对策建议
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职工利益的核心问题,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帮助提高全体劳动者劳动报酬“水涨船高”的有效手段之一,建立全面、充分、有效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将对劳动者、企业和政府三方带来多赢的局面。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区委八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繁华时尚之区》宏伟目标,抢抓新机遇,应对新挑战,按照“保增长、上水平、增活力、重民生”的工作大局方针,进一步认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致力于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改善劳动保障和生活质量,积极动员全区广大职工投身构建“全国一流的现代化和谐城区”活动,让广大职工更多分享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丰硕成果。
2、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企业用工自主权的放开,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但由于企业经营者怕自己的“利益蛋糕”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会减少份额,不想率先打破已有的分配格局,对于为数众多的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来说,通过谈判来提升工资仍然是困难重重。因此,要进一步形成企业是主体、职工是根本、工会是代表、政府是主导的工作格局,采取“四挂钩”加大政策推动力。一是将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纳入企业享受政府税费优惠等政策范畴,与其奖惩挂钩;二是纳入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考核,与年薪收入挂钩;三是纳入到企业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劳动模范先进评选活动中,对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领导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四是纳入各级工会的工作考核,与评比表彰挂钩,对搞得好的单位,可授予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单位,并优先推荐为五一劳动奖状、工会先进集体、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奖项。同时,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努力健全和完善我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工会与同级政府、有关部门联席(联系)会议、企业工会与行政联席会议制度。要健全工会与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积极参加政府有关职工权益问题的协调会议与工作机构,配合区人大做好劳动执法检查工作。区职能部门与区总工会要加强联系沟通,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3、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有关会议和企业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厂务公开、职代会等途径向职工宣传企业基本工资制度,分配形式,支付办法,发放时间,工资水平及调整办法,最低工资标准,奖金,津贴,补贴,保险,福利及各种假期工资支付办法等,提高广大职工对工资协商制度的认识,不断得到企业干部职工的广泛理解和大力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与声势。同时,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不断提高企业行政领导的思想认识,增强职工依法自我维护能力。
4、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一是要创新模式,积极探索解决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坚持以推进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把“多模式、广覆盖、可持续、重质量”作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要内容,努力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二是要按照“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要求,贯彻落实省总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推进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五个目标,六项任务,六个机制的要求。要借助工会经费税务代征契机,严格落实组建工作目标责任制。重点建立流动务工人口源头入会机制,加大外务外包企业员工入会力度。三是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党建带群建合力推进楼宇群团工作的意见,确保2011年上半年税收5000万元以上的楼宇建立工会组织,2011年底,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楼宇实现工会组织全覆盖。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总《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2011年全区努力完成两个目标:已建工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率达到90%以上;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行业、区域达到90%以上。
(马德华 章文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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