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受理编号 011167 
反映标题 民营企业市劳模退休后如何享受市劳模医疗待遇
反映内容     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萧山区瓜沥镇,是一家民营股份制企业。公司龚先生于2010年12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011年开始享受退休金。由于龚先生于1996年被杭州市人民政府评为1995年度市劳模,根据市劳模政策之医疗待遇规定,“一般指符合基本医疗开支范围的自负部分医疗费可实报实销(失业劳模另有规定)。”但是,龚先生自退休后,他在社保系统内没有显示市劳模信息,也没有享受到关于市劳模的医疗待遇。
    公司通过镇社保中心、区社保中心咨询,根据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反映:龚政尧先生社保系统中无市劳模信息,如果享受关于市劳模医疗待遇,需要持市劳模证书原件、复印件在社保中心备案,方可享受市劳模医疗待遇。但是,区社保中心人员查看之后,反馈信息是:佳力科技是民营企业,他们只接收国营单位市劳模证件,并进行备案,享受市劳模医疗待遇。民营企业市劳模不能在他们那备案,不能享受市劳模医疗待遇。
    请问:我们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或办法,来解决民营企业市劳模退休后可以享受市劳模医疗待遇?
办理进程 已反馈
交办意见 您好,已与您取得电话联系。据我会向萧山区总工会了解,国营单位和民营企业劳模待遇并无区别,萧山区目前劳模医疗政策为:城镇劳模医疗费自负部分实报实销,农业户籍劳模每月享受120元的医疗补助。龚政尧先生为农业户籍,故享受120每月的医疗补助,目前该政策已到位。
反映时间 2016-05-30
反馈时间 201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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