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职工之声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8日
对生命的尊重与呵护应成为发展的最高目标
 
  王家岭矿难创造了8天后救出大多数矿工的奇迹,当我彻夜观看电视直播时,激动得情不自禁。
  可是这样的奇迹不能成为我们原谅这次矿难发生的理由,更不能成为地方政府政绩的功劳簿,因为生命不是儿戏,这一场矿难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十多名矿工向记者证实,事故发生前3小时,就有人发现漏水,并向地面报告。这个说法得到王家岭矿难抢险指挥部内部人士证实,在28日中午10点30分,有矿工打电话预警称工作面内有漏水,但是接电话的人员称刚起床,并未在意。调度人员把电话直接挂了。假如当时就发出预警,井下所有人都能成功升井。王家岭矿难抢险总指挥、山西省副省长陈川平说,“王家岭矿难坏就坏在这个‘勇争第一’上。”他说,对于煤矿企业,首先应该注重安全和质量。“他们最看重的是进度。”多名矿工反映,中煤集团将项目外包出去,每年按工作量评选金牌队长。
  我们需要扪心自问:我们发展的目标到底是为什么?为了利润,为了收益,为了市场占有率,还是为了官员的政绩?虽然各个阶层、各个权利主体、各个利益集团可以有自己的小九九,但是,我们不能为了自己的小九九,而忘记了最高的目标:人的生存和发展,尤其是我们所服务所管辖的对象的生存和发展。老板要尊重劳动者的生命的尊严,管理者要尊重被管理者的生命的尊严,政府要尊重普通百姓的生命的尊严。只有把自己和别人的生命的尊严都放在最高位置的发展才是社会需要的发展。但是,在现实的发展过程中,有太多的所谓发展充满了对生命的亵渎和践踏:王家岭矿是为了掘进的进度放弃了矿工升井的最佳机会,导致透水事故的发生。如果我们发展的理念不变,为了本部门或个别人的利益可以忽视矿工的安危,那么类似王家岭矿难的矿难还可能发生。
  从国际竞争力的角度看,中国现在的经济实力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在国际舞台上,我们的竞争能力还有待提高。一个是原始型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另一个是我们的文化软实力有待提高。目前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其实更深刻地反映了文化软实力的软肋。即便我们的煤炭产量全球第一,但我们的吨煤死亡率高居全世界平均水平之上,与发达国家的指标相去甚远,那我们怎么能证明我们的发展是为了人幸福而有尊严地生活呢?更显然的事实是,我们的吨煤死亡率高除了技术原因之外,与我们的法制建设滞后、矿工权利缺失、矿工自组织缺乏、矿工谈判能力弱直接有关,我们把与能保障矿工生命的自身权利都严重忽视,把矿工的生命安全都仰仗行政组织体系的责任心,这样的制度建设水平怎么能产生中国文化的软实力呢?
  更值得我们反思的是:我们对于普通百姓的生命的尊重似乎还没有对官员的地位的尊重:比如当王家岭矿工被救出时,电视镜头出现得最多的是领导,所说的要感谢的话最多的还是领导,领导在大多数人心中的位置远远超出了普通人的生命的尊严。如此这般,我们怎么理解领导是服务,领导是人民的公仆。如果我们反过来想:把人救出来只是领导应尽的责任,更是领导改正错误的表现,是不是更能体现我们的发展把每一个普通百姓的生命尊严放在第一位。对领导的尊敬当然是必要的,但对生命尊严的敬畏只有放在对领导尊敬之上,我们的发展才能真正体现出人性的光辉。
  提升对生命的尊严与呵护,使之成为我们发展的最高目标,在目前的许多领域具有紧迫性。我们不能为了城市的拆迁而迫使被拆迁者自焚,我们不能为了高考的压力危及学生的健康和休息,我们不能为了招商引资而让村民血铅超标、癌症频发,我们不能为了本部门的利益而让假疫苗、三聚氰胺等假冒伪劣产品横行。每当生命的尊严受到危害,我们应该有应急的制度救助,应该有起码的道德舆论,也应该有起码的社会制衡。
  对生命的尊重与呵护,应该成为发展的最高目标。
(方竹兰)
 
企业分“蛋糕”  工人应有发言权
 
  前不久,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发表重要讲话。其中讲到: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做大社会财富这个“蛋糕”,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怎样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的确是百姓非常关注而又不易解决的一个问题。
  温总理在讲话中提出从三方面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力求分好“蛋糕”:一是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关键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特别要抓紧解决农民和农民工两个群体收入增长较慢的问题。二是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三是对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给予更多关爱,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继续抓好扶贫工作。要把扶贫开发的重点放在贫困程度较深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这三条都很好,但是落实起来不容易,需要具体化。
  从企业分配来看,不仅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而且要提高工人收入在劳动报酬中的比例。这里涉及政府和企业,企业老板、髙管和普通工人的关系。政府以征税形式参加企业初次分配,具有极大刚性,也就是说,各级政府征税力度很大,措施有力,所以多年来财政收入保持高速增长;企业老板和髙管掌握分配权,他们的高收入也有保障;工人或普通员工属于弱势群体,虽然政府劳动部门可以维护他们的利益,但是不如征税力度大,同政府税收、企业老板和髙管收入增长相比,工人工资水平提高缓慢。这是造成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偏低和下降的根本原因。在统计中,企业髙管收入和工人收入都属于劳动报酬,后者收入同前者收入相比,增长更加缓慢。问题的症结在于工人基本无权决定或参与决定初次分配比例,而是老板和髙管说了算。这个问题不解决,提高“两个比重”就很难落实。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具有分配自主权,政府不能干预企业内部分配。但是,政府可以通过法律规范企业分配行为,比如规定初次分配要透明,企业总收入多少、盈利多少、髙管收入和工人收入分别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等信息,要让工人了解真实情况;工人应当有权参加分配决策。企业决定重大分配问题,应当有工人代表参加;工人代表应当由工人选举产生,而不是由企业髙管指定。既然企业髙管和工人共同做“蛋糕”,并且都参加分“蛋糕”,那么工人对怎样分“蛋糕”就应当有一定决定权,这样才能把“蛋糕”分好,也才能把“蛋糕”做得更大。
(郑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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