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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总工会探索建立职工法律援助专业化协作化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2日

  日前,拱墅区总工会、区司法局联合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专业化协作化工作机制, 延伸了法律援助的工作“触角”,为更多职工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2022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正式施行,条款中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依法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为进一步建立职工依法维权的长效机制,提供更为专业的法律服务,区总工会、司法局专门制定法律援助工作方案,从援助条件到工作程序等多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使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增强了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工会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对拱墅区在册困难职工,拱墅区外来务工人员,工会组织、工会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区级劳动模范、拱墅工匠在涉及劳动纠纷领域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时提供“零门槛”法律援助服务,把劳动争议多发、职工权益易受侵害的行业和区域作为重点,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使法律援助成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助推器。
  作为全区职工的“娘家人”,拱墅区总工会将始终坚持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理念, 强化服务效能,继续探索劳动关系矛盾化解新路径,为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撑起法律守护伞。
(诸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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