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建行杭州钱塘支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培训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你们知道《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吗?人民银行5号令对我们金融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又提出了哪些要求呢?”
  11月4日的晚上,微凉的秋风划过杭州钱塘支行七楼会议室灯火通明的窗子,在这里,钱塘支行的合规官正在给全支行员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专项培训。
  近年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呼声日益高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仅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行动体现,也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之一,同时也是金融为协调机制的重要内容。随着法制社会的深入推进,我国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也在不断更新,就在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人民银行5号令正式实施。这也是我国从制度上明确规定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
  在场接受培训的同事听完之后都觉得受益匪浅,“金融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个人信息安全权都和我们每天的工作息息相关,我们真得好好学习政策,在工作中才能负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呀!”
  (赵方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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