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城管局工会积极推进停车场库备案工作
-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3日
江干区城管局工会一直在积极推进停车场库备案工作,对之前已向交警备过案的停车场库主动核对,还未重新备案的加强联系沟通,同时对社会公共场库加强宣传告知,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先离场后付费”开通任务和场库备案工作。合理运用备案流程,简化备案手续,建立备案工作微信联络群,加强与各个场库负责人的沟通,严格做到备案既开通“先离场”,开通“先离场”既备案工作。截止目前,累计完成91个停车场库备案。
根据《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规定,在停车场启用前15日,其所有人或所有人委托的停车服务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向所在地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车场所有人或其委托的停车服务经营管理单位、设置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罚款。
根据相关要求,江干区城管局工会扎实推进各各执法中队加强执法,对未备案就收费的停车场库进行依法查处,要求停车场库尽快接入城市大脑,并履行备案程序。截止目前,累计开具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53张,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10张,立案查处2家。
(徐永盈)
浏览次数: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