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淳安县总工会助推“妈咪暖心小屋”建设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8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加强女职工“四期”保护,更好地服务广大女职工。淳安县总工会鼓励在育龄女职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有需求的公共场所建立“妈咪暖心小屋”。根据省、市总工会要求,建设单位可秉承“一屋多用”且原则上不少于10平方米的要求建设“妈咪暖心小屋”,小屋基础设施由市总工会配送,并对新增申报的“妈咪暖心小屋”给予每家1000元的启动资金补助,主要用于购买小屋配套设施。
  我县自2014年起积极推动“妈咪暖心小屋”建设,已建小屋7家,2020年上半年申请新建3家。近日,淳安县总工会保障工作组对已建小屋进行走访,送去市总给予的补充物料,走访发现各小屋基本做到建立健全小屋登记使用、安全卫生、检查巡视等制度,做到“有人管理、有人维护、有人清理”。
  随着全面二胎政策的放开,孕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明显增加,淳安县总工会将加大力度推进妈咪暖心小屋建设,为女职工办实事,也充分得到了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
  (王莉、占健军)
  浏览次数:1249

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浙ICP备11032011号-1   主办单位:杭州市总工会   网站建设:合众软件

Copyright@2014-2020 www.hzgh.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 3301020200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