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耀控股集团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专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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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8日

6月24日,兴耀控股集团“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专题宣传活动在兴耀大厦701会议室顺利召开。集团党委下属各支部书记、委员,各分工会主席和各公司骑电动自行车员工代表,各建设工地安全宣传员代表等近百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兴耀控股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鲍雄亮主持。
活动伊始,鲍雄亮向大家介绍了本次活动的目的,她表示,交通安全无小事,希望通过本次活动,大家能认识到“一盔一带”的重要性。我们要时时绷紧安全绳,在行动上做到开车系好安全带,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好头盔,与安全同行,与文明同行。
本次活动特别邀请了滨江区交警大队交治中队单宗琪警官对“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行专题宣传和培训。单警官对《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内容进行了逐条解读,并用一个个真实的视频案例为大家讲解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让大家深刻认识到了戴好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单警官还现场演示了安全头盔的正确佩戴方法,与会人员认真学习,将单警官所讲的要点牢牢记在心里。
活动还设置了安全知识小测试,大家积极举手,踊跃回答,通过20个小问题,掌握了更多交通安全知识。随后,名流物业分工会主席梁真真作为员工代表宣读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议书。
下一步,兴耀控股集团将抓好此次“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落实,从下周起,组建两支小分队,每日在江汉路与新月路交叉口、江晖路与滨安路交叉口,志愿督促来往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佩戴好安全头盔。此外,兴耀控股集团安全骑行照片征集活动也正式开始,希望全体员工从自身做起,展现出守法规、戴头盔的文明风貌。
“一盔一带”请系“心”上
兴耀控股集团“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议书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近日,全国都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请让“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
“一盔”就是安全头盔。头盔不仅可以减少对头部的撞击力,还可以防止尖锐物穿透而伤害头部。
“一带”就是安全带。安全带不仅可以防止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被抛出车外,还可以防止与车内物品发生二次碰撞。
为积极配合行动开展,展现兴耀员工的文明风貌,创建文明兴耀、安全兴耀,集团向全体兴耀员工发出以下倡议:
一、紧紧系好“安全带”
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外,乘车人员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使用安全带。搭载婴幼儿时应将孩子置于后排座位上,并使用合格的婴幼儿安全座椅,同时也要系好安全带。
二、牢牢戴好“安全盔”
在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三、亲朋好友“多提醒”
每一位员工都要以身作则,时时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超员行驶,并带动他们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四、停放车辆“守文明”
无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还是机动车,都应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区域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非机动车道、盲道、人行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
五、各个部门“多督促”
各部门引导职工文明出行,督促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下班员工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
让我们行动起来,告别交通出行陋习,营造文明出行风尚,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和维护者。让“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成为城市文明的坐标,文明交通的基石,安全出行的保障,成为“文明兴耀”的典范。
(杨祈慧、王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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