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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运论坛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0日
关于深化下城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下城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专门成立了下城区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办公会议每年1至2次专门听取工会工作和深入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情况汇报;区政府先后下发三个文件,不断对创建活动进行规范,并制订了《下城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区人大、区政协在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中,把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列为内容之一;区政府办公室、区总工会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注重抓好协调,确保全区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二是建立完善了创建工作机制。每年举办1至2期创建工作业务骨干培训班,努力提高业务骨干的业务素质;每年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把创建工作与评先、评优工作结合起来,实行“一票否决制”;把创建工作列入对有关局(办)工会、街道基联会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纳入考核范围。三是参建率逐年提高。目前全区参建企业已达到370家,其中规模企业123家,参建率达80%以上。四是创建工作成绩显著。近年来,全区有25家单位被评为“下城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11家单位被评为“杭州市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1家单位被评为“浙江省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2008年,我区还被评为“浙江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区总工会也被评为“浙江省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还有效地推动了全区民主管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我区共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191份,25人以上企业签订集体合同300份;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累计达300家,签订区域性工资协议191份;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单位407家,占应推行单位的90%以上;409家单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占应建单位的91%。另外,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243份。
  虽然我区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不可否认,我区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几个方面:
  一是一些企业负责人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在我区开展虽三年多时间,但有些企业领导、企业主在思想认识上还未到位,有的则认为太麻烦,顾不上、作用不大等。二是有些企业创建氛围不浓。由于城区条件限制,宣传手段、渠道、方法不多,有些企业创建氛围还不浓。有些企业职工群众对开展创建活动不了解,积极性不高。三是一些基层单位在创建活动中仍存在工会唱独角戏的现象。创建活动需要党政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才能深入开展,但在实际创建过程中仍存在“剃头担子一头热”、工会组织唱独角戏的现象,致使创建活动在有的单位停留在表面。四是尚有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目前创建活动的内容比较多,标准也比较高,企业认为门槛比较高,创建难度大,影响了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在实际创建过程中还有重形式,重台账,不重实效的现象。
  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国工会十五大部分代表座谈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强化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认真倾听职工群众呼声,及时反映职工群众愿望,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稳定”。我们认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是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和具体举措。要不断深化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应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好功夫。
  1、思想认识再提高。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关系企业健康发展和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政工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工会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对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齐抓共管,积极推动“和谐下城”建设。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分析当前经济形势,深刻把握客观变化,抢抓新机遇,应对新挑战,保增长、上水平、增活力、重民生”的工作大局方针,努力致力于改善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收入、劳动保障、生活质量,积极动员全区广大职工投身构建“全国一流的现代化和谐城区”和争创“生活品质之城”示范区活动,让职工更多地分享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成果。
  2、工作机制再完善。要不断深化创建和谐企业活动内涵,健全完善“五项机制”。一是利益协调机制。要健全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推动建立工会与同级政府、有关部门联席(联系)会议、企业工会与行政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诉求表达机制。要健全工会与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积极参加政府有关职工权益问题的协调会议与工作机构。三是矛盾调处机制。要配合人大做好劳动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四是权益保障机制。要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领域,以困难职工、农民工为重点对象,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五是激励与制约机制。树立一批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活动的新做法、新经验,以先进典型引路,起好示范作用。
  3、活动氛围再营造。要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不断得到企业干部职工的广泛理解和大力支持,为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进一步强化创建活动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企业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努力促使其进车间、进班组、到职工。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把企业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上来,努力形成党政支持、工会运作、各方协作、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要以开展创建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充分发挥《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的规范和调整作用,不断提高企业行政领导的思想认识,增强职工依法自我维护的能力,保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具体利益,调动好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形式和内容上再创新。要不断深化创建和谐企业活动,必须不断创新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当前,许多企业都受到了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面临着种种困难。对此,我们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紧密结合这一实际,积极教育引导广大职工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共促发展,并通过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献计献策等活动,努力推进企业经济发展。创建活动要紧紧围绕工资收入、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参与的工资决定机制、科学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努力促进实现企业经济发展与职工收入逐步提高相同步。要把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加强企业科学管理,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作为建立新型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李福生 章文耀)
 
关于开展工地工会共建活动的实践与思考
 
  一、开展“工地工会共建”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农民工在我国经济社会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农民工群体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观察社会和谐程度的重要指标。随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加入到建设者队伍中来,成为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不过,由于建设项目转换快、农民工流动性强以及工地工会作用覆盖不到农民工等因素,大部分农民工没有相关隶属工会,缺乏权利保障机制,对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的归属感较低。交通重点工程的承建单位一般都是超大型国有建设企业,这些企业的工会组织相对来说是完善的。这些企业每承接一个交通建设工程,往往会首先在建设工地建立工地工会。但这些工地工会一般只吸收本企业在该工地的固定职工,最多吸收一些农民工中的班组长,民工入会率极低。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杭州市交通运输工会提出了发挥代建单位工会组织作用,由代建单位工会与承建单位的工地工会开展共建活动,来全面促进交通工程工地工会发挥作用、特别是对广大农民工发挥作用。2007年,市交通工会选定江东大桥工程作为此项工作的试点。
  江东大桥是由高管局承建的一项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大桥的双独塔自锚式空间缆型设计是国内唯一、世界罕见的创新结构。承建项目的中交集团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3家施工单位,在项目部设立之初就建立了项目部工会。由于工程难度大、人员流动性强,项目部工会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往往比较注重中交集团本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权益维护,而对一线参加建设的广大农民工,工会工作作用则发挥很不明显。杭州市交通产业和高管局两级工会在认真学习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总方针后,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创新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吸收企业员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工会组织”的要求,与公司项目部工会多次协商,决定解放思想,尝试一种新的工作方法,由重点工程承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工会开展结对共建,利用各自的工作优势,取长补短,共同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工地的工会工作。
  结对共建的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工地工会组织建设,吸收更多的建设者加入到工地工会中来;二是结合江东大桥建设实际,深入开展以“比质量、比进度、比安全、比廉洁、比文明”为主题的劳动立功竞赛活动,共同完成江东大桥建设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三是围绕江东大桥建设“十大技术课题”研究,深入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共同打造国内唯一、世界领先的交通品质工程;四是依托江东大桥“民工学校”,组织广大建设者学习交流,开展业余文体活动,共同创建文明和谐工地;五是紧扣安全施工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共同建设“平安工程”;六是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带头示范作用,通过开展“十佳外来务工者”、“最佳建设者”评选活动,共同营造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工地工会共建”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高管局与江东大桥项目部签订了“工会工作共建协议书”,督促施工单位规范工会工作,将工会的作用覆盖到建设工地的广大农民工身上。围绕共建的六方面内容,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机制优势,把工地工会建成建管双方的纽带、工程建设的推手、学习交流的平台、安全教育的载体、维护权益的保障。
  1、建管双方的纽带。通过开展工会共建,建设方、施工方和建设者加强了沟通和交流,建设者更是找到了“娘家”和“贴心人”,增强了归属感和认同度。工地工会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对临时会员建立起正规的工会组织关系档案,发放工会会员证,建立工会小组,组织关系由松散型变成紧密型,提高了对农民工入会的吸引力。实施共建以来,江东大桥民工入会率从原来的40%左右上升到80%。
  2、工程建设的推手。通过组织建设者开展劳动立功竞赛,将工会工作直接融入到工程建设管理中去,确保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加快建设进度,圆满完成建设任务。一是加强进度管理,把开展“比质量、比进度、比安全、比廉洁、比文明”为主题的劳动立功竞赛作为工会共建的重要载体,做到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和评比,并召开立功竞赛表彰大会进行表彰。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在全面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坚持做到竞赛方案、宣传教育和开展活动三落实。举办安全知识培训,抓好农民工的劳动保护,开展“安全月活动”、“安全合格工地竞赛”等活动,并建立了特殊工种的一事一卡制,安全施工检查监督制。据统计,江东大桥特殊工种人员上岗领证达到100%,进场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面达到100%,农民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在杭州市交通系统重点工程劳动立功竞赛全年四季检查中多次获得第一名。
  3、学习交流的载体。通过开展工程技术课题攻关、创优评先活动,发挥工会的引导作用。在具体组织实施中,工地工会始终围绕工程建设实际,组织动员一线建设者积极参加“杭州市江东大桥空间自锚式悬索桥设计与施工成套关键技术研究”十大课题攻关,多项技术达到世界和国内的领先水平;同时还在工程全线组织开展了江东大桥建设论文征集活动。
  4、教育培训的平台。根据交通工程建设的特点,高管局党委在江东大桥建设工地创建了“业余党校”、“民工学校”,各项目部设立了分校。工会充分运用“民工学校”这一创新平台,组织民工参加学习培训,接受教育。邀请了杭州市总工会的老师讲授《劳动合同法》知识;举办“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摄影知识”等培训班;项目部工会还结合工程施工实际,自办“施工技术知识”培训,开展工程专项技术比武,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钢筋工技能比赛”等活动,使广大建设者在“民工学校”得到了学习教育的机会,农民工的思想道德、法律意识、职业技能等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高。2007年,江东大桥民工学校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等13部委评为“全国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工作先进集体”。
  5、维护权益的保障。发挥好工地工会服务和维权作用是共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具体实施中,一是注重抓好农民工生活服务区建设,在项目部建有电视室、篮球场、乒乓活动室,为农民工宿舍安装空调或电风扇,还配备了洗衣机;每逢高温工会都要到工地进行慰问,过年时组织来工地探亲的家属游览西湖,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后勤生活保障工作,让每一位农民工有家的感觉。二是开展工会文化活动,组织文艺汇演、举办篮球赛、“迎奥运火炬接力赛”等活动,邀请总工会电影队到工地放电影,引导农民工进行健康有益的八小时外工余活动,有效地防止了施工现场农民工夜间赌博、外出闲荡滋事等现象。在参加江东大桥建设的农民工中没有发生过一起社会治安案件。三是做好民工的维权工作,在解决民工工资不拖欠的问题上,工会及时做好督促工作,通过由项目部代发,给农民工个人建立工资卡等措施,维护了农民工的利益。同时,规范了施工单位的劳动管理,提高了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自觉性,在工地形成了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防范和避免了劳动纠纷的发生,推动了交通和谐工程建设。
  三、关于深化“工地工会共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以会员为本,提升工会“家”的内涵
  施工企业要以人为本,工地工会要以农民工为本。由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特殊性,务工人员往往异地建设且一般远离市区,工地工会要把保障建设者的基本生活,丰富他们精神文化生活放在首位。外来务工人员远离故乡,只有没有了后顾之忧,才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多种建“家”活动,增强工会凝聚力,为农民工营造“家”的氛围,提升“家”的内涵。二是进一步在农民工教育培训经常化、全面化上下好功夫,搭起农民工转化、素质提升的良好平台。三是从政治地位、民主权利、人格尊严等方面让农民工真正感受到主人翁的待遇。将农民工纳入各种评优评先活动,获得身份认同,建立农民工意见投诉反馈机制,充分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行使民主权利。四是开展展示型、谈心型、宣讲型、传带型等多种教育形式,针对部分农民工的精神紧张和人际关系紧张情况,有目标地做好个性化开导,努力在更大程度上化解矛盾,促进团结。
  (二)维护会员利益,协商争取权利
  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方针,把广大农民工团结到工会组织中来,尤其是要把广大工会专兼职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组织起来,加强培训教育,使他们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提高依法维权、依法治会的意识与本领。针对民工在生活、工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要积极大胆地向建管单位反映并努力筹措,尽力帮助解决问题,起到留住人心的作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与农民工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矛盾纠纷,工会组织应发挥自身优势,把农民工的维权意识、维权要求引导好,加强劳资双方沟通交流,团结务工群体,勇于维权化解纠纷。
  (三)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务工人员来源情况复杂,在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如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覆盖面小,劳动合同管理方式落后,劳动保护监管不到位,劳动合同内容和签订程序不规范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为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埋下了隐患。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依靠法制建设和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一是建立农民工劳动、工资保障体系。督促施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集体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同工同酬、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工资等内容。同时,工会要实行过程跟踪管理,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解决好农民工收入分配问题。二是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言人,要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具有行业特殊性的动态职工群体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依托合同管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马箐文 马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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