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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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年02月25日
工会要在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中作出更大贡献
──蔡奇市长在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十次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12月24日)
今天,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召开第十次联席会议,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刚才,永良同志代表市总工会就今年以来的工会工作、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第九次联席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和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作了一个很好的发言,市政府几位副市长和有关部门同志也都对如何加强工会联系做好工作,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会议开得很好,这对加强政府与工会的沟通联系,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推进工会工作,更好地发挥工会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生活品质之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市总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所取得的成绩
今年来,全市工会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紧紧围绕打造“生活品质之城”、构建和谐杭州,深入实施“三大工程、一项建设”为载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很好地发挥了工会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职工素质工程取得新进展。无论是技能培训、技能帮带、技能竞赛、技能晋级的“四位一体”活动,还是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都始终坚持服务企业、服务职工,提高职工的创新创业能力、劳动就业能力,激发和引导职工为共建“生活品质之城”贡献聪明才智。二是职工维权工程取得新成绩。各级工会突出和强化维权职能,健全完善工会维权机制,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力度,促进企业依法治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保持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让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职工服务工程取得新成效。各级工会坚持以职工为本,扣住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职工办了大量实事好事。特别是工会牵头实施的“春风行动”,一年比一年搞得好,为破解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品质,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各级工会加大工会组织建设和会员发展工作,工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职工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不断增强。以上工作,不仅充分发挥了工会的作用,同时也对政府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支持、帮助和促进作用。对市总工会和各级基层工会所做的工作,市政府是十分满意的。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职工和各级工会干部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各级政府要积极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施省委“创业创新”主战略,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关键时期。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必须始终坚持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的排头兵、主力军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积极的态度,主动为工会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有力支持。
第一,支持工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党中央高度重视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央的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地位作用,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工会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方便,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支持工会工作是充分发挥职工主人翁精神,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需要。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职工群众中有很大的影响力、凝聚力、号召力,在组织引导职工发挥主人翁精神,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发挥着其他社会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我市经济成分日益多元化,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化,影响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因素客观存在,要求工会组织更好地发挥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与此同时,工会工作存在的基层工会组建难、维权难、工会经费收缴难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会工作的开展。近年来,我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政策措施,努力为工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特别是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已成为工会反映职工利益诉求和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了解民意、解决问题的重要平台。对工会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对条件成熟的要切实加以解决,对条件还不具备的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刚才,永良同志汇报了第九次联席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有关部门要按照去年联席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抓好落实。在职工劳动保护上,请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措施,以更好保障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支持工会工作是依法维护职工利益,发展和谐社会的需要。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党和政府的“左膀右臂”。在我国,党和政府与工会的目标始终是高度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支持工会工作,就是做好党和政府的工作。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和维护者,作为一个群团组织,工会维权客观存在难度。因此,政府要大力支持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工会法》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政府部门要严格执法,支持工会依法维权,为工会和职工“撑腰”。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强与工会的沟通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在维权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为工会维权创造条件。对制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和改革方案,要主动吸纳工会参加,听取工会意见,从源头上维护好职工的利益。
三、工会要在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中发挥更大作用
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肩负着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重大职责。新的形势下,工会工作要切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使工会工作顺应新变化、适应新要求,为构建“生活品质之城”作出更大贡献。当前要突出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密切联系工会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把职工的力量凝聚到实现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上来。各级工会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深入研究关系工会工作全局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不断深化对新时期工会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努力实现工会组织的观念、体制、机制、方法的创新。要切实对照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制订的目标任务,明确思路、制定举措、量化考核。对广大工会干部来说,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推动工会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二,在创业创新和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中,发挥工人阶级的主人翁作用。“创业创新”是实现新一轮发展的动员令,也是主抓手。我市提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打造“一城七中心”,就是落实省委“双创”战略的体现。作为“工人之家”的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因势利导,团结带领职工群众通过劳动竞赛等形式创业创新,做到和谐创业、全面创新。
第三,在做大做强企业方面,发挥职工的主力军作用。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我市提出要办百亿企业、创千亿行业,企业做大做强,关键在人才。这方面工会要高度重视,力所能及,做好引导。要以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职工广泛参与技术练兵、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提高广大职工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培养一批名师,为企业做大做强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在促进和谐保持稳定方面,发挥工会的主渠道作用。当前,我市正处于一个社会转轨、企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利益分配、就业、劳资关系等各种不和谐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社会稳定。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工作,履行维权职责,反映职工呼声,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当职工的贴心人,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对劳资关系、安全生产、企业搬迁中遇到的一些矛盾与问题,要积极会同各级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在维护职工利益的同时,引导广大职工顾全大局,着眼发展,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第五,在提升企业软实力方面,发挥工会的主阵地作用。打造企业软实力,根本目的是通过人的塑造来培育企业的文化建设,从而大大提升企业的硬实力。一个有活力的企业,必然有充满活力的企业文化。前段时间,我率团出访韩国、日本,三星、LG、松下、泰尔茂等这些世界500强企业,看到它们非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在软实力建设上很有特色,值得我们学习。这方面,工会要切实以学习先进文化为引领,帮助企业在管理协作、研发创新、文化理念、品牌形象、先进人物等软实力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企业的文化建设,从而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四、关于工会提请市政府帮助解决的几个问题
为开好这次联席会议,总工会在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对职工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提出了需要市政府解决的四个方面问题。这四个方面的问题,会前市政府办公厅已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协调并取得了共识,刚才几位市长和同志们也都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下面,我就几个具体问题表个态。
1、关于评选杭州市职工十大创新成果的问题。总工会提出,明年开展全市职工十大创新成果评选活动。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市职工创业创新能力,激发广大职工开展技术创新、操作创新、工艺创新、管理创新的积极性,政府应当大力支持。广大职工是创业创新的主体,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变的根本力量。各级工会要以开展评选活动为抓手,广泛发动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大力创建“工人先锋号”,培养出更多的一线创新人才。评选活动要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面向基层、突出一线,体现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使创新成果体现先进性、富有创造性。创新成果评选出来后,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奖励所需资金,请市财政列入明年预算,予以安排。
2、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问题。这一建议很好,很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国资委、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收入分配的调研,对今年申报的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有70%达不到全市职工工资水平或接近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深入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行力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在初次分配中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方面的检查督促,重点对企业执行当年工资增长指导线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主管部门要把职工工资增长作为对企业经营者的考核内容,把经营者收入增长与职工收入增长相挂钩,确保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3、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问题。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有利于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促进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改善劳动生产条件,落实社会责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下一步,要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抓好改进提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和吸引更多的企业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同意在明年五一节举办和谐贺歌大型文艺晚会,表彰第二批市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对由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与各区、县(市)创建领导小组签订工作责任书的做法,政府也予以支持。对没有达到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标准的,企业及负责人不得授予模范单位、劳动模范等称号。
4、关于工会经费由税务部门代征的问题。工会经费是工会开展工作的物质基础。《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因此,政府部门应支持工会依法收缴经费。明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也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总工会要求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请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会同市总工会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争取明年起开始由税务部门代征工会经费。5个县(市)和萧山、余杭也要力争同步实施。代征工会经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税务部门的前期准备工作要做得深一些、细一些,总工会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对代征工作的宣传,预先告知企业和基层工会,并与税务部门签订委托征收书,并实行税务公开。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级工会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做好“两节”期间的送温暖工作。对困难职工要摸清情况,心中有数,千方百计帮助困难职工渡过难关,过好节。
同志们,杭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正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希望各级工会组织一如既往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支持政府开展工作。要多向政府反映基层职工群众的呼声,这是政府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办事解忧的重要渠道。希望我们共同努力,把全市广大职工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和谐创业、全面创新,全力推进“生活品质之城”建设的伟大实践上来,为杭州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最后,借此机会,通过市总工会,向全市职工致以新年的问候!向全市各级工会干部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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