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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2日
市总工会部署工会十三大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经市委和省总工会同意,我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将于2007年11月召开。为开好这次大会,日前,市总工会召开了市工会十三大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会议,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工会的主要负责人和组织部长参加了会议,市总工会副主席刘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英在讲话中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选好十三大代表和推荐好新一届市总工会委员候选人的重要意义。选好代表是开好大会的重要基础,选代表的过程也是工会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过程,要通过代表选举和委员推荐工作,扩大工会的影响,拓展识人用人的渠道,从基层发现和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到代表和委员中来。二是要发扬民主,把好代表的质量关。要把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贯穿于代表选举的全过程,要通过自下而上的程序,夯实群众基础;各产业、县区在分名额的时候要贯彻通盘考虑,集体讨论的原则,着重把好代表的政治素质关,确保选出来的代表个人品行好,群众公认度高。三是要把握好代表的构成,确保代表的广泛性。在确保工会工作者代表占多数的前提下,要充分考虑各层面的代表,劳模先进、一线职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都要给予一定的代表名额,在列席代表中要把退休职工放进去。四是要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为了保证工作的完成,各有关工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部门要当好参谋助手。要严肃选举工作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保质保量地把这两项工作完成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和市工会十三大的召开。
(组织部)
市总工会举办《劳动合同法》师资培训班
  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标志着职工权益维护和劳动关系稳定有了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了更好地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培养一批骨干力量,9月5日,市总工会组织举办了一期《劳动合同法》师资培训班。
  培训班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补偿以及特别规定、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辅导。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和有关基层工会的工会干部7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结束后,对近期《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作了要求:一是各单位要利用参加本次培训的师资力量,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劳动合同法》的培训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在全市工会系统营造浓厚的《劳动合同法》宣传氛围,做到本地区、本系统工会主席、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都要知晓和了解《劳动合同法》。二是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好本地区、本系统的职工参加全国总工会即将开展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三是市总工会向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发放《劳动合同法》单行本3万册,要求各单位及时将《劳动合同法》发到企业工会和职工群众手中。
(法工部)
我市调整市区劳模(先进)低收入补助标准
  为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劳模(先进)的关怀,保障部分收入偏低劳模(先进)的基本生活,结合杭州市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均有所提高的实际,杭州市政府于日前对该市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低收入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并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补助范围: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按《杭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比照享受劳模待遇的人员,含1955年至1965年省、市政府(委员会)评选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调整后的补助标准为:在职或退休(职)月收入低于1300元的省级劳模补足到1300元。
  在职或退休(职)月收入低于1200元的省级先进补足到1200元。
  在职或退休(职)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市级劳模补足到1100元。
  在职或退休(职)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市级先进补足到1000元。
  年满法定退休年龄且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和农业劳模(先进)每月补助500元。
  不满法定退休年龄且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失业和农业劳模(先进)每月补助300元。
  文件同时规定了补助对象的核定办法,即由基层工会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会,组织符合补助范围的对象填写《杭州市劳模(先进)低收入补助申请表》,并与单位劳资(人事)部门或街道劳动保障站核实其月收入后逐级上报,由相关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初审后,于9月底前报杭州市总工会审核。补助对象的核定时点为今年6月30日,之前已去世或调离杭州的,不再享受劳模(先进)低收入补助待遇。申请对象的人事(档案)关系、居住地和户籍关系不在一起的,以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单位为准。劳模(先进)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分,或因犯严重错误受刑开除(含开除党籍)、留用察看的,不予补助。
  文件还规定,杭州市区劳模(先进)每年的低收入补助标准,由市总工会、财政局、劳动保障局根据市区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等的变化情况研究确定并公布实施。
  据悉,上述符合条件的劳模(先进)低收入补助款,将于今年底前一次性发放到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手中。
(胡大淼)
市总工会为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李月元举行颁奖仪式
  9月19日上午,杭州市总工会副主席钱爱珍,市总工会常委、宣教部长王云海等一行来到杭州知味观,为荣获2007年度“浙江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称号的杭州知味观外来务工者李月元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
  今年27岁的李月元生于甘肃省陇西县南安镇柴家门村,他20岁来到杭州,进入百年老店知味观一楼餐厅做了一名普通服务员。他工作认真,服务规范,干劲十足,很快地融入了这家百年老字号企业。他时常利用休息时间学习餐饮英语,并在平时工作中学以致用。勤劳敬业的精神不仅得到了国内顾客的肯定,还得到了许多外宾的赞扬。他多次被评为“优秀服务示范员”、“服务之星”和“杭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等称号。 
  近年来,杭州市饮食服务公司注重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积极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以德治企的方针,用高尚的品德感染人,用企业文化塑造人,用团队精神影响人,用素质提升武装人。深入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等活动,为青年员工尤其是外来务工者成长成才、脱颖而出营造了良好条件,公司系统涌现出了一大批扎根基层、拼搏奉献的先进青年。
  钱爱珍在仪式上讲话。她指出,李月元所取得的荣誉不仅代表他个人,也是全体知味观同仁多年努力拼搏的结果,更是我市商业系统一贯重视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结晶。
  钱爱珍希望,市商业系统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拓展领域、深化内涵,联系实际、抓好结合,不断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推向深入。一要加强道德修养,培养高尚的职业操守。要爱岗敬业,树立以诚信为标准的职业道德,以敬业为标准的职业态度,以真诚服务为标准的职业素质。要勇于负责,带着责任干工作,甘于奉献,淡泊名利。二要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努力实现岗位成才。要从大处、远处着眼,从小处、细微处入手,做好在基层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工作。要“不怕吃苦、不怕吃亏、不怕受气”。要立足本职岗位,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努力成为各专业的行家里手,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三要刻苦学习,追求新知,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一种工作需要。既要学习掌握专业知识,又要努力学习经营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等等,以求知识的常新。要善于实践,在实践中汲取营养,检验知识、丰富阅历。要深入钻研业务,向身边同志学习,博采众长,提高技能。四要忠诚企业,奉献社会,争当优秀企业文化的实践者和传播者。要心系企业,忠诚企业,自觉将现代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与自己的人生理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与企业荣辱与共。要精诚团结,关爱他人,建立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形成攻坚克难的合力。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奉献爱心,热情、周到地为广大顾客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为杭州商业发展续写新的辉煌。
  李月元在仪式上畅谈了自己的成长经历和工作感悟。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商业资产公司工会主任孟令昕,市饮食服务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梁建军和杭州知味观党支部书记李建中等参加了颁奖仪式。
(高海伟)
杭州评出首届“感动校园·双十佳魅力教师”
  9月7日下午,在杭州市教育局和杭州市教育工会共同召开的杭州市庆祝第23个教师节暨先进表彰大会上,杭州市首届“感动校园·双十佳魅力教师”正式亮相。据悉,这批魅力教师的共同特点是“甘做红烛照学子,非常吸引学生”,有人格感召力,同时学养深厚。
  表彰大会通过DV播放、歌舞、情景剧等丰富的形式讲述“感动校园·双十佳魅力教师” 和“感动校园·十件实事”的魅力所在。“魅力教师”并不仅仅因为年轻而胜出,据了解,不少教师的从教时间都超过了20年,比如杭州市第十一中学的历史老师黄丽凤,从教28年,她所带的班级连续4年被评为杭州市先进班集体。
  来自乡镇的农村教师同样也在讲台上展现出个人的魅力,这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淳安县临岐镇初级中学科学教师程世平,而且他在家庭生活中也非常有魅力,是一位事业、家庭兼顾型的先进教师。
  究竟什么是教师的魅力所在?主评方杭州市教育工会主席张群英说,“品质城市”需要“品质教育”,“品质教育”更需要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良好的育人环境,而这样的老师,除人格、学识外,又首先需要有魅力吸引学生。据悉,此次评选魅力教师,在学校师生当中引起很大的反响。每位参与的教师都对自己的形象进行了打分,希望以更好的状态来“吸引”每位学生。
  与此同时,还评出了杭州师范大学中国新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台商林光清先生资助宏志班学生的感人故事、杭城学生开展“携手1+6 清洁进万家”活动等“感动校园十件实事”。
  此外,杭州市教育局在第23个教师节前,授予杭州学军中学等50个学校(单位)为“杭州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惠广俊等100位教师被评为“杭州市德育先进工作者”,赵斌伟等100位教师被评为“杭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陈亚萍等50位教师被评为“杭州市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荣誉称号。
  市委常委孟祥锋致辞,市政协副主席赵光育,省教育工会主席秦素琴,市总工会副主席刘英,市总工会常委、宣教部长王云海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的领导参加大会并为获奖者颁奖。
(正   达)
我市成立首家进杭建筑企业工地项目部工会
  最近,我市第一家进杭建筑企业工地项目部──长业建设浙江省监狱系统沈家村专用房四标段项目部工会成立。这标志着我市进杭建筑行业的农民工有了自己的组织。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杭在建筑行业务工创业。他们既是建筑业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城市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最大限度地把建筑业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杭州,保持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今年以来,市建设工会积极探索项目工地工会组建和农民工会员发展的有效形式,上半年与市建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进杭建筑施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要求把进杭、驻杭建筑企业,劳务公司和大型项目工地作为组建重点。同时,对进杭驻杭建筑施工企业实施了工会组织情况备案制,积极尝试在进杭建筑企业中大型项目部工地组建工作。
  在项目部工会成立大会上,有20余名农民工现场办理了工会会员证,并选举产生了项目部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市建设工会对项目部工会工作和作用发挥上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有一本工会会员名册,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二是要协调好劳动关系、监督和督促行政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三是要抓好安全生产,努力提高建筑民工安全防范保护意识,协助项目部做好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落实劳动保护工作;四是要关心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五是要把项目部工会建设与民工学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提高民工队伍素质和文明礼仪等方面发挥作用。
(建设工会)
拱墅区政府出台非公企业组建工会意见
  日前,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拱政办〔2007〕37号),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和领导,全面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实现非公有制企业建到哪里,工会组织就发展到哪里,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的作用。
  《意见》指出,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凡在该区依法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不分规模大小、职工多少,都必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凡是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不论在企业工作时限,只要本人要求入会,都可加入工会组织。
  《意见》强调,要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力度,重点是抓好区政府命名的重点骨干企业和5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及市场、卖场、建筑、汽车特色街区、外商投资企业等工会组建工作,实现职工50人以上的企业工会组建率达到80%以上;同时要大力发展会员,努力提高职工入会率,特别要提高外来创业人员的入会比例;要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努力使全区工会组织达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维权到位、活动正常、作用发挥”的规范化建设标准。
  《意见》要求,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加大对工会组建工作支持力度。区建设局要在建筑企业注册登记、年检年审时,依法督促其组建工会,把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工商拱墅分局对企业开业、歇业、变更、年检等资料要与工会共享,使工会及时了解掌握企业情况;区外经贸局在外资企业审批立项时,要进行《工会法》的宣传,并把建立工会写入企业章程;区劳动保障局要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劳动执法和监察工作,要把工会组建作为一项重点检查内容,对未建工会的企业要责令依法组建,并督促企业规范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区工商联要做好会员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建会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从制度上为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要求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相应建立工会组建领导小组,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中,按照属地化和行业管理原则,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开展工会组建工作,区总工会要做好统一协调工作。
  《意见》对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的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坚持一手抓组建,一手抓工会作用发挥,切实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健康发展。健全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督促企业遵守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和侵犯职工权益事件的发生;二要围绕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安全等职工基本劳动权利同企业进行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积极推行区域性集体合同制度,扩大覆盖面。积极推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劳资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三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技术攻关、发明创造等劳动竞赛,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四要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广泛开展以“三级联创”、“双爱双评”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组织职工参加文体活动和自学成才活动。五要切实加强工会组建的质量,做到入会有登记,组织有牌子,办公有场所,学习有资料,工作有制度,活动有阵地,职能有所为,作用有实效。六是要求企业经营者支持工会工作,尊重职工合法权益,探索企业民主管理新路子,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企业要依法缴纳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提供必要活动场所和设施。
(拱墅区总)
桐庐县委宣传部与县总工会建立工会宣传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工会法》的宣传,更好地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能,最近,桐庐县委宣传部与总工会建立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根据联系会议制度的要求,县委宣传部与县总工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会工作情况通报会,根据不同时期工会工作的重点,商定工会宣传的方法和内容;县总工会加强与县委宣传部的联系、沟通、协调,争取县委宣传部在宣传工作理论上的指导和帮助,并联合各新闻单位积极宣传《工会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不同时期工会工作的各种先进典型;双方加强新闻信息搜集、传递、沟通、交流、反馈工作,不定期举行媒体见面会,适时通报有关信息报送和各新闻媒体采用情况;县总工会充分发挥电影放映队、职工艺术团的作用,在全县职工中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桐庐县总)
江干区召开劳动关系三方会议部署《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事宜
  日前,江干区总工会、区劳动保障局、区发改委共同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专题研究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事宜。
  会议认为全国人大新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对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十分重要,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好《劳动合同法》,使广大企业家和职工准确把握该法的精神实质和条文内容,依法建立、维护和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立,推动生活品质新示范区建设。一是要组建《劳动合同法》讲师团,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律宣讲队伍,深入区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进行宣传,送法上门;二是要举办全区企业家、企业中层干部、劳资干部和工会干部等不同层面的《劳动合同法》讲座和培训班;三是要由工会、劳动保障部门、发改局联合在8个镇、街道举行《劳动合同法》法律咨询活动,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四是广泛发放《劳动合同法》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江干区总)
临安市总制订实施直接入会会员管理办法
  今年上半年,临安市总工会启动了直接吸收零散职工入会工作,为切实加强直接入会会员的管理,扎实推进会员发展工作,日前,临安市总工会制订实施了《临安市总工会直接入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对直接入会的对象条件、入会方法、会员管理、会费收缴、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凡在临安市未建工会组织的小型非公企业、市场、个体工商户的职工,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在市总工会和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会直接申请加入工会组织,成为工会会员。已建工会组织的非公企业、市场、个体工商户职工,愿意在市总工会和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会直接入会的,也可以申请直接入会。
  《办法》规定,小型非公企业、市场、个体工商户职工要求加入工会组织,本单位暂时无工会组织的或本单位有工会而没有加入工会的,本人愿意可以直接到市总工会和工作所在地乡镇(街道、临安开发区)工会申请入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入会手续,发给会员证。
  在工会会员管理上,规定在市总工会直接入会的非公企业职工,如所在企业未建工会组织的,由市总工会向该职工所属乡镇(街道)工会出具会员关系介绍信及有关入会材料,转入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集散工会或联合工会管理。如所在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会员关系及有关入会材料转入所在企业工会管理。对在市总工会直接入会的市场、个体工商户中的职工,如单位没有工会组织的,由市总工会向该职工所属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会和市工商私营企业工会出具会员关系介绍信及有关入会材料,转入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工商私营企业工会管理。如所在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的,会员关系及有关入会材料转入所在单位工会管理。直接入会职工采取一次入会、临安市内有效、持证流动、进出登记、务工通用的办法进行管理。会员调出临安时,由市总工会出具工会会员转移组织介绍信。
《办法》规定,直接入会的职工如单位没有工会组织的,向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集散工会、联合工会缴纳工会会费。有工会组织单位的职工直接向所在单位工会缴纳会费。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的,第一年可免交会费,从第二年开始每人每月一般不超过2元的会费,生活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免交。
(凌向武)
百丈镇工会从外来务工人员中选聘劳动关系调解员
  日前,余杭区百丈镇工会与劳动保障和民政办联合决定从外来务工人员中选聘劳动关系调解员,此举得到了党委政府领导的一致同意和支持,镇财政还拿出了专门资金用于此项工作。从外来务工人员中选聘劳动关系调解员,旨在落实“外地人加本地人等于余杭人”的理念,增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发挥他们创业激情,深化和拓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此次选聘工作通过自荐报名和基层工会组织推荐的形式,有代表性地选择4名外来务工人员为百丈镇首批劳动关系调解员。同时为确保被选人员的素质,真正能担当起劳动关系调解员的职责,镇工会和劳保部门还决定被选人员必须有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说话的意识,必须有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说话的能力,必须有担当起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娘家人”的职责。为此镇里对于选聘条件作了严格的要求:一是选聘对象必须是外来务工人员;二是必须在本镇工作年限为2年(包括2年)以上;三是文化程度为初中(包括初中)以上;四是在语言表达方面较流利,能说普通话;五是自身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在职工中有一定威信,有热心参与的愿望。在选聘方式上采用笔试、面试和公示的形式进行。
  此次当选的4名劳动关系调解员在经济待遇方面采取误工补贴的形式按参加次数予以计算,并且履职其间在原企业中各种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在政治待遇方面主要通过发聘书、公示和规定其在履职其间言论不受限制以及评优评先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百丈镇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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