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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探索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21日
关于工会加强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几点思考
  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严重缺失,导致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
    笔者认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从国家和政府层面上说,首先要加强法律保障。如要进一步完善以劳动法为主要内容的劳动法律体系,加强政府的执法和监督力度,支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其次要加强制度创新。如建立统一的国民待遇制度,改革户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规范用工制度,落实义务教育制度,完善农民工培训制度,等等,在这些方面政府是主角,应该担当起主要职责。
    然而,既然农民工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以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己任的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权益更是责无旁贷,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各级工会要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把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全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努力创造有利于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的法律、政策和制度保障环境,尽快建立起保障进城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奠定法制基础。
    第二,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维权机制。一是在宏观参与机制建设上,要积极取得党委的重视和政府支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建立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领导机构,推动政府制定出台农民工权益保障法规,使农民工基本权益的保障有法可依。二是在基层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上,要有效地整合工会内部资源,充分利用工会全国一体的组织网络,通过城际间工会组织的力量,进一步加强输出地、输入地工会的联系,建立健全双向维权机制,要通过输入地工会组织或输出地在输入地设立的维权机构,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积极推动政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监控机制,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在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建设上,要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涉及农民工权益执法检查工作,健全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四是在社会保障机制建设上,要监督用人单位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
    第三,要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工了解工会,认识工会,启发农民工依法自觉建会、主动加入工会的内在动力。二是要探索建立吸引农民工主动入会的政策体系,通过制定优惠的服务政策吸引农民工入会。三是要简化入会程序,可采取农民工在输出地集体入会办法,简化农民工的入会、转会手续,会员纳入输入地工会统一管理。四是要创新活动方式,积极开展适应农民工的工会特色活动。吸引农民工广泛参与活动,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第四,要大力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各级工会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工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在内容上要突出专业技能培训和与农民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形式上可采取输出地源头培训和输入地岗前培训等多种方式。在加强技能培训的同时,要注重抓好农民工的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推动农民工加快向工人阶级素质的转化进程,为促进农民工的全面发展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笔者认为,将农民工“组织起来”并进行“切实维权”,应该强化输入地政府和工会的责任。这是因为,从实现劳动、完成身份转变来说,农民工在输出地还仅仅是一个农民,因为他还没有实现在企事业单位的就业;而在输入地,农民工已经完成了从农民到农民工的转变,成为用工单位的工人。只有在用工单位实现了就业完成了劳动,才能创造出价值。众多用工单位形成当地的地区GDP和财政收入。从工会的组织体制来说,虽然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实行地方和产业相结合的组织体制,然而经费收缴又实行属地管理,并且与会员数相挂钩。既然农民工在输出地还仅仅是一个农民,连用工单位也没有,依托什么来将其吸纳为会员?输出地工会对于“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应该慎重,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农民工有困难找输入地工会”,这样来界定输出地、输入地工会职责是否更加明确一些?当然,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不论是输入地、还是输出地的政府、工会,都应该有所作为,做出贡献。作为输出地工会应该配合当地政府对拟外出务工农民进行必要的维权知识培训和产业工人意识教育,并向拟外出农民公布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的维权热线电话,发生劳动争议而不能依法解决时可以寻求家乡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的帮助。
(盛 儒)
 
文艺单位体制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应做到“四情”
  当前,随着文艺单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在其中的作用越显重要,它不仅关系到单位的和谐与稳定,更关系到文艺事业的发展和先进文化的传播。笔者认为,在文艺单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者应在加大工作力度的同时,讲究工作艺术,努力做好“四情”。
    首先,在解决文化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调整及新的规章制度出台时出现的思想问题要解疑释惑,倾注“实情”。比如,近几年文艺团体体制改革创新步步推进,演职员们会产生这样那样的认识问题他们有压力感、危机感、迷茫感,这就要求我们做演职员的知心人,做思想工作的有心人。思想政治工作者要用心熟悉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多搞调查研究,及时观察新政策执行当中的细微变化,尤其应注意在重大剧目的创、排、演过程中深入现场,做到能面对面的参与,心贴心、实打实的渗透工作,真正把握演职员的思想脉搏,以达到和风细雨、在幽默笑语中及时解开思想“疙瘩”,做好解疑释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工作。
    其次,在解决演职员个人和家庭实际困难引起的思想问题时要排忧解愁,融入“真情”。只有用“真情”及时解决好演员的后顾之忧,诚心诚意地做好服务才算是真正体现出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必要性。现实生活中,困难无处不在。诸如恋爱、婚姻、家庭等实际问题如处理不好,就会影响情绪甚至背上思想包袱,妨碍工作。要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情真意切地给予同情,有时一句安慰的话语也会解开阴霾。同时还要积极下功夫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一方面要积极诱导,促使他们面对现实,保持良好的心态;另一方面要发挥组织优势,依据政策千方百计排忧解难。
    第三,在解决个人事业理想上出现的思想问题时要充满“感情”,立足于正确引导。有的演员在确立自己的事业目标时,不能知己知彼分析方方面面的现实,而是不切实际的幻想,甚至脱离实际,好高骛远,攀比心很强,功利思想严重。一旦在现实定位与理想目标难以统一起来时,就产生不满情绪,厌烦急躁无心做事。这种风气有时会“传染”,在青年人当中蔓延很快,如不及时纠正将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进行。这方面的矛盾在文艺单位较为突出,如角色之争、台前幕后之争等等。这就需要思想政治工作者,充满感情地帮助他们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价值观,帮助他们认识到重要岗位固然成绩显著,受人尊敬。“天生我才必有用”让每个人都看到自己的长处特点,将个人的事业追求与现实工作较好统一起来,从而振奋精神、脚踏实地、心情舒畅的努力工作。
    第四,在处理各种相互关系方面出现问题时要坦诚相见,做到主动“热情”。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上下之间、同事之间难免产生一些矛盾,思想政治工作者要用自己满腔热情,完全平等的身份和讨论方式与对方探讨问题交流思想,既要自己说也让对方说,不仅要语言恳切,态度和蔼,有的放矢,说到做到,更需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尤其是文艺作品的创造者,生性比较清高,要面子,因此要主动热情地去感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对方有亲近感,才能使对方实实在在地与你沟通、倾诉,也便于了解对方真实思想及矛盾形成原因,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工作,直至云开雾散,化解矛盾。
(郑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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