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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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年06月15日
市总工会三管齐下破解“欠薪”难题
近几年来,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工资分配不公成为目前职工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在一些非公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建筑、服装、餐饮等行业,“”问题更为突出。据杭州市总工会于2003年底仅对6个区、县(市)的调查统计,发生“欠薪”的企业达83家,涉及职工4745名,工资的拖欠额达517.95万元;市建委于2003年接到的投诉并查处的“欠薪”案件达67起,涉及职工2869名,工资的拖欠额达243.23万元。对此,杭州市总工会把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作为贯彻实施《工会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三管齐下着力破解“欠薪”难题。
源头参与,把解决“欠薪”问题列入联席会议重要议题
在2003年11月举行的第六次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上,杭州市总工会就解决“欠薪”问题向市政府提出3项建议:进一步发挥原已建立的市清欠工资联席会议作用,把解决“欠薪”问题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并尽快制定颁布《杭州市欠薪保障条例》;建立企业“欠薪”预警预报机制,对承包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收取工程总额5%的“欠薪”保障金,用于支付被拖欠的职工工资;规范企业信用等级评审制度,对恶意欠薪的企业,除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外,市有关单位将从承接工程、外贸订单、银行贷款等方面制约“欠薪”企业,劳动年检不予通过。上述建议均被市政府所采纳,通过《联席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从源头上为解决“欠薪”问题提供了有效保障。一年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总工会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关于认真贯彻房地产企业清理拖欠工程款会议精神的通知》、《关于杭州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实行职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意见》等6个相关文件。联席会议决定的关于尽快制定《杭州市欠薪保障条例》,现已进入市人大立法调研阶段。上述一系列举措,从源头上为做好“清欠”工作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使“欠薪”问题得到有效的遏制。
密切配合,积极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各项“清欠”监督检查
一年多来,各级工会切实履行自身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以清欠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春雨行动”等各项劳动用工大检查。去年1月至9月,全市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检查用人单位23027家(次)涉及劳动者人数129.5万余人,追发劳动者工资3879.3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1418.7万元,“清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总工会将继续配合劳动部门进行为期3个月的保障职工工资权益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建筑、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其他使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其重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目前,此项工作还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
“拾遗补缺”,帮扶中心尽心竭力为职工追讨拖欠工资
该市总工会在参与源头决策、配合政府部门强化监督检查的同时,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载体,拖“清欠”工作作为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和对困难群众实施帮扶救助的一项重要内容。该“中心”全天候24小时开通12351热线电话,无论是上班时间打来热线电话,或是晚上、双休日电话投诉,都有该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只要涉及到有关被拖欠工资的投诉,“中心”就马上启动“清欠”工作,派员着手进行调查。去年下半年,一家装饰公司的一名外来民工,因工程承包者携走承包款不知去向,辛苦一年的7000余元血汗钱倾刻成了泡影,走投无路的他急得向有关部门投诉,结果因他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四处碰壁。万般无奈之下,他慕名通过热线电话向该中心反映。“中心”工作人员当即与所在单位联系,要求该用工单位按《劳动法》规定支付该职工足额工资。该单位以“被拖欠工资应由承包人支付”为由拒绝支付。而由于该职工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增加了追讨工资的难度,该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协调,提出了三个月的“清欠”期限,即如工程承包者,在三个月内仍无踪影,由用工单位从工程质量抵押金中支付所拖欠工资,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据统计,今年以来,该中心受理类似的“欠薪”案件达30余起,追讨职工被欠工资达10多万元,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
(胡大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