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三大举措加强非公企业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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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年04月27日
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侵害职工民主权利、经济权益和劳动权益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为加强对全市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维权力度,去年市总主要采取三大维权举措:
举措之一:以非公企业厂务公开工作为抓手,增强职工民主权利。去年,市总工会、市纪委明确提出,用三年时间在全市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中基本建立厂务公开制度,2003年全市要有40%的非公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并明确了非公企业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同时,专门召开全市深化厂(事)务公开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推行厂务公开工作的目标和工作任务。会后,不少县(市)区、产业工会通过大会动员、督查、评比等形式,加快了推行非公企业的厂务公开工作。浙江富轮集团公司是省内一家大型的非公企业,公司工会与党委一起把实施厂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是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厂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把厂务公开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纳入日常管理中。二是在厂务公开的内容上,将职工所关心的涉及到企业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部公开。三是建立了厂务公开信息收集和反馈网络,确定了各部门、班组具有代表性的25名职工组成信息员队伍,保证厂务公开制度的有效实施。
据统计,至去年年底,在我市2247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中,已经有1001家实行厂务公开,占45%。
举措之二: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切入点,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去年,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委员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明确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应重点抓住当年企业职工工资的实际增资额度,重视基础工资的增长,将计件工的计件单价作为增资基数;同时要处理好增资与分红的关系,不能以分红代替增资。这为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进一步提供了依据。与此同时,市总工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一些非公企业在工资协商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到位、协商不平等、增资不平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议题提交三方会议协商,最终形成《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这为深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更好地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创造了条件,夯实了基础。去年,我市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中有2247家签订集体合同,占100%;1707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并签订工资协议,占76%。
举措之三:加强对非公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组织与队伍建设,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去年市总工会与劳动部门联合举办了全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负责人业务培训班暨工作会议,就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更好地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把劳动争议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等方面提出要求。同时强化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例如有一家杭州的非公企业将一批员工调动到外地另一家公司工作,其中有一位职工在外地公司主管领导的要求下提交了离职报告。此后杭州公司提起申诉,要求这名职工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工会劳动仲裁员认为:该职工是向外地公司提出离职报告与杭州企业无关,而杭州企业未妥善处理好调动职工的劳动关系,双方劳动关系并未解除,因此依法驳回杭州企业的仲裁请求,从而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去年,我市有1797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占80%;由市总工会劳动仲裁员参与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比前年上升75%。
(法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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