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实行基层工会年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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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年04月26日
江苏省常州市总工会通过实行工会年检制度,强化和规范基层工会工作。
从2003年12月起至2004年3月,常州市总工会对辖区所属各类基层工会全面展开年检活动。年检内容包括:工会组织机构情况(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组建情况);工会干部配备情况(工会主席、经审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到位情况);工会干部上岗培训情况;创建职工之家情况;本届工会到届情况;职工入会情况等6个方面。有关人士认为,这一创新举措,有利于加强和规范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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