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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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7日
市总工会联系实际学习贯彻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6月21日上午,杭州市总工会举行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贯彻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吴仁财传达了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并结合杭州工会实际,就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作出部署。市总工会副主席刘英、翁正营、陈启泉,市总工会常委、巡视员、副巡视员,市总各部门、产业工会、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
吴仁财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与“学习吴斌精神,争做职业楷模”和“提素质,晒点子,比创新”建功立业,以及“上级服务下级,全会服务职工”活动等工会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要深入开展“学习吴斌精神,争做职业楷模”活动。各级工会要按照先前作出的整体部署和总体要求,按照学习宣传、讨论提炼、推进实施三个阶段,把学习吴斌精神扎实持久地推向深入,以“吴斌精神”引领广大职工牢固确立“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职业道德观。
二是要切实抓好服务职工十件实事的落实。要把市总工会正在开展的万名职工免费技能培训、资助千名农民工上大学、新建50家“新杭州人文化家园”、实施覆盖280余万名工会会员的《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办法》、第二轮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互助、第二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3年规划、市职工文化中心建设等向职工群众作出承诺的十件实事办实办好。
三是要继续深化“上级服务下级,全会服务职工”活动。要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要求和杭州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进村入企、服务基层”大走访活动的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双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为基层和职工群众办成一批实事、破解一批难题、树立一批典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工会十四大的胜利召开。
(胡大淼)
《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办法》正式实施
7月17日,杭州市总工会举行《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办法》启动仪式,这标志着该保障办法已正式实施。今年1月1日起,如果你遭遇突发性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残、身亡;或遭遇火灾、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突发性意外灾害造成家庭财产损失的,均可向市总工会提出申请,经一定审核和审批程序后,享受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损失保障待遇。
《保障办法》明确了四个具体标准。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首次抢救治疗医疗费在3000元以上的,分段计发慰问保障金:在3000元(含)至10000元的,给付1000元的慰问保障金;在10000元(含)至20000元的,给付2000元的慰问保障金;在20000元(含)以上的,给付3000元的慰问保障金。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根据不同伤残等级,分级计发伤残保障金:伤残等级在一、二级的,给付10000元的伤残保障金;伤残等级在三、四级的,给付8000元的伤残保障金;伤残等级在五、六级的,给付5000元的伤残保障金;伤残等级在七、八级的,给付3000元的伤残保障金;伤残等级在九、十级的,给付1000元的伤残保障金。
上述慰问保障金与伤残保障金不得同时享受,按就高原则享受其中一项。
因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亡的,给付20000元的身亡保障金。因意外造成家财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的30%给付家财损失保障金,最高给付不超过10000元。
据悉,上述各项保障资金全部由杭州市总工会和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局、公司)工会两级工会按各50%的比例共同承担,工会会员“零负担”,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工会会员发生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后,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审批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慰问、伤残、身亡保障金的,还需提供意外伤害事故本人的身份证和工会会员证复印件;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和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首次抢救治疗医疗费结算单,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伤残等级证明等。因工伤或享受工伤待遇、交通事故等意外造成伤亡,但能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的或相应责任人赔付的;因疾病、自杀或自残造成伤亡的;因个人原因造成家财损失的;因违法犯罪或酗酒及家庭暴力等故意行为造成意外伤害的等情形,不在该《保障办法》的保障之列。(《保障办法》全文刊登在本期“政策文件”栏目)
(孙 钥 胡大淼)
我市隆重表彰“创争”活动和职工文化建设先进
6月21日下午,杭州市召开“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暨职工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表彰会,表彰2012年杭州市“创争”活动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和职工文化先进单位。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吴仁财,市文广新局副局长江汝标,市总工会副主席翁正营,市科技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平,市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王洁,市经信委副巡视员蔡建中等市“创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领导参加了大会。市教育局副局长肖峰主持会议。
吴仁财代表“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和职工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主办单位就深化“创争”活动和职工文化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围绕建设学习型城市,深化“创争”活动,推进职工全面发展。各级工会要以“创争”活动为抓手,加强学习教育,教育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着力培养造就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队伍;健全完善工作长效机制,为职工学习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创新完善载体,广泛开展技术论坛、技术沙龙、技能竞赛等活动,组织职工开展技术学习、技术交流、技术比武活动,在职工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要围绕建设文化强市,深化“创争”活动,推进职工文化大发展。大力普及“新杭州人文化家园”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建家工作,着力构建一个广覆盖、多层次、功能齐全的职工精神文化家园;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活动,努力打造富有工会特色、职工特点的职工文化品牌;切实加强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充分发挥职工心理咨询热线、职工健康志愿服务队的作用,积极为职工群众提供心理咨询、辅导等服务,缓解职工的心理压力,疏导职工的负面情绪。
三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化“创争”活动,构筑职工价值高地。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职工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通过广泛开展“学习吴斌精神、争做职业楷模”主题宣传教育等活动,积极推动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引导广大职工树立“物质上共同富裕、精神上共同富有”的价值追求,努力构筑职工的价值高地。
会上,表彰了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等24家杭州市“创争”活动先进单位,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MC加工部D08加工小组等25个杭州市“创争”活动先进班组,丁少英等24个杭州市“创争”活动先进个人,杭州市橡胶(集团)公司等316家杭州市职工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创争”活动先进个人周昕在会上代表先进宣读了《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为打造学习型、创新型、生态型城市共同努力》倡议书。受表彰的先进代表分别就“创争”活动和职工文化建设作了交流发言。
来自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的分管领导,“创争”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职工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的代表近200人参加了表彰会。
(张晓燕)
市总工会开展“杭州职工价值观”核心词征集活动
为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凝聚和团结全市职工为实现“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宏伟目标而奋斗的共同信念,杭州市总工会从7月中旬起开展“杭州职工价值观”核心词征集活动。
此次征集活动旨在提炼出具有时代特征和杭州特色,能充分体现工人阶级本色并为全市职工普遍认同的价值观核心词。全国各地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投稿。活动对所征集作品有四点要求:(一)富有时代特征。反映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二)体现杭州特色。反映被誉为“精神高地”的杭州特有的历史和文化积淀,体现杭州职工在推进“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能够成为凝聚人心、传承文明、推动发展的力量源泉。(三)突出工人特点。准确把握工人阶级本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相契合,集中反映杭州职工普遍认同的精神价值和共同追求。(四)立意深远、简洁精炼,通俗易懂、琅琅上口,并要求富有感召力和感染力,便于职工记忆、传播和普及。
征集活动于7月31日截止。征集截稿后,所有征集作品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严格筛选和评审,并在相关媒体上选登,请公众通过网上投票等方式进行评审,最终由主办方确定评选结果后在媒体上进行公布。
(张晓燕)
市总工会积极推进工会组建和“双亮”工作
前不久,市总工会组织主城区、县(市)、产业工会分别召开了工会组建和“双亮”工作座谈会,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听取工作汇报,对下一步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和“双亮”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市总工会副主席刘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英在肯定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开展非公企业工会组建集中行动和“双亮”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完成好企业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任务。要集中力量,抓紧时间,突出抓好已申报筹备金企业、10人以上企业的工会组建。探索和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力争有新的突破。建立和完善外来务工流动人口源头入会机制,提高职工入会率,力争三年任务两年完成。二是要加大劳务派遣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力度。要切实摸清本地区、本产业所属劳务派遣企业建会和劳务派遣工入会情况,理清理顺会员会籍管理,提高劳务派遣企业工会组建和劳务派遣工入会率。三是要扎实推进企业工会“双亮”工作。要按照全总、省总的要求和市总的部署,下大力加快推进“双亮”工作,确保今年全市70%以上企业工会实现“双亮”,并通过“双亮”促进工会规范化建设和提高服务职工质量,提升我市企业工会建设整体水平。
市总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坚申主持会议,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分管领导和组织干部参加了会议。
(王瑞耀)
市总工会举办工会劳动保护分类管理专题培训班
6月21日,杭州市总工会在华辰国际饭店举办培训班,就工会劳动保护分类管理进行专题培训。市总工会副主席陈启泉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陈启泉强调,各级工会组织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找准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中的位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代表和组织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为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做出不懈努力。陈启泉要求各区、县(市)、产业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会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加强对中小企业劳动保护分类管理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全市规模以上生产型企业和矿山、危化、建筑等高危企业以及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企业力争今年全部实行劳动保护监督分类管理,逐步实现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所有建会企业全部参加劳动保护分类考评,努力构建起覆盖镇街、责任到人、职责到位的劳动保护分类管理和网格化管理体系。
各区县(市)、产业工会的劳动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分管人员和乡镇(街道)工会劳动保护干部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高海伟)
杭州市工会领导干部研修班圆满结束
由杭州市总工会和厦门大学联合举办的杭州市工会领导干部研修班于6月15日圆满结束。市总工会副主席翁正营在开班仪式上向学员们提出学习要求,阮保潮副主席作学习小结,陈启泉副主席主持工会工作交流会和学习小结会。
本次研修班邀请了厦门大学的朱水涌、李非、詹虹、林擎国、傅小凡教授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的陈艳萍教授,分别就《人的设计——中西方文化的一个比较》、《新形势下的台海局势与两岸关系》、《领导思维创新与领导艺术》、《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思辨与生活》、《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辅导和讲解。期间,还邀请了厦门市总工会副主席杨中华就工会有关工作进行了交流。
来自我市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局)工会、市总工会各部门及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研修班。
(知 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