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及有关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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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9日
杭总工办〔2012〕9号
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工会:
为动员组织我市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十二五”建设,激发广大职工自主创新的热情,加快推进我市学习型创新型生态型城市建设,根据《关于开展以“提素质、晒点子、比创新”为主题的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全面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推广“先进操作法”,培育一批“创新工作室”,开展晒点子等一系列活动,并于今年五一节前夕评选表彰100个市级“工人先锋号”、50个市级“先进操作法”、20个市级“创新工作室”、十大职工“金点子”、十大学习型职工标兵、十大创新型职工标兵六大奖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工人先锋号
杭州市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车间、工段、项目部、科室、班组及服务窗口等。
1、创金牌服务:坚持服务创新,提升服务技能,服务诚信度和社会满意度高,服务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
2、创高效管理:坚持科学管理和管理创新,管理达到同行业或本区域领先水平。
3、创优质效益:经营创新,造福百姓,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达到本行业或本区域先进水平。
4、创低碳先锋:树立低碳节能意识,技术工艺先进,能源消耗量少,具有较好的低碳示范作用。
5、创一流工作:坚持创新发展,依靠科技进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技术水平和创新成果达到本行业或本区域先进水平。
6、创和谐团队: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职工团结协作,和谐共进,具有一流素质。全员参与劳动竞赛活动,开展劳动竞赛、素质工程、技术创新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活动处于本行业或本区域先进水平。
(二)先进操作法
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生产、管理、营销和服务中,创造出的先进技术、工艺、操作流程等。操作法的第一完成人对操作法的形成应具有特别显著的作用和特别突出的贡献。
1、操作法在生产实践中应用一年以上,在同工种、同岗位中处于同行业领先位置,具有推广运用价值的。
2、操作法能很好的展现节能环保的理念,为低碳城市建设作出较大贡献的。
3、运用该操作法为企业创造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三)创新工作室
1、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主创人员应在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咨询等方面有技术专长,具备技师以上职称,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助手,形成创新工作团队。
2、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必须具备开展创新活动所必须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经费,配置相应的办公设施和硬件设备。
3、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成员应获过专利或国家、省、市技术创新奖等奖项,或者创建过以职工名字命名的先进操作法并予以推广,同时积极发挥工作室创新团队在带动本单位职工创新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
4、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创新目标责任制及创新计划、立项、实施、评价、表彰等各项规章制度,与单位生产经营、科研技术等工作相互衔接,将创新活动纳入科学、有序、规范、高效的轨道。
(四)十大职工“金点子”
1、围绕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开展“我为企业发展献一策”活动中的合理化建议。
2、围绕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开展“我为转型升级出一计”活动中的合理化建议。
3、围绕节约能源、减少排放,开展“我为节能减排亮一招”活动中的合理化建议。
4、上述合理化建议已被所在单位采纳并实施半年以上,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十大学习型职工标兵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甘于奉献,拼搏进取。
2、具有所从事工作岗位需要的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有强烈的学习要求,学习目标明确,学习计划完善。
3、具有学习指导实践的能力。在实践中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善于运用学习和掌握的先进科技知识,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同时在工作中总结推广出具有一定价值的经验或作法,在全省或全市同行业中产生较大影响,在省、市职工技能大赛、技术比武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六)十大创新型职工标兵
1、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新品开发和品牌创建中作出重要贡献和显著成绩的。
2、在培育新兴产业,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中作出重要贡献和显著成绩的。
3、在国家和省市级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重要贡献和显著成绩的。
4、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和显著成绩的。
5、在发展现代服务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服务中作出重要贡献和显著成绩的。
二、评选办法
(一)推荐名额
“工人先锋号”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推荐“先进操作法”各区县市工会原则上不少于4个,产业工会不少于2个。
推荐其他奖项各区县(产业)工会原则上均不少于1个。其中,“十大创新型职工标兵”的推荐对象,将同时作为浙江省金银锤奖的推荐对象。
(二)推荐原则
自下而上、严格标准、注重实绩、择优推荐。
(三)推荐材料
申报各奖项需提供相应的推荐表(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和奖项主创人或获奖团队工作照片一张(电子版)。
(四)推荐要求
各区县(产业)工会请于3月底前将上述材料报市总工会经济部,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rodkey@yahoo.cn。联系人:柴煜卿;电话/传真:87161030。
附件:1、杭州市“工人先锋号”名额分配表
2、杭州市“工人先锋号”推荐表
3、杭州市“先进操作法”推荐表
4、杭州市“创新工作室”推荐表
5、杭州市十大职工“金点子”推荐表
6、杭州市“十大学习型职工标兵”推荐表
7、杭州市“十大创新型职工标兵”推荐表
(经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