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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导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7日
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 全面争创“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
──市委副书记王金财在全市企业“双强争先”活动暨党工共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0年10月26日)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企业“双强争先”活动暨党工共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动员大会,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副主席关于传化集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李源潮部长调研我市非公企业创先争优活动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不断深化党工共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刚才,传化集团和萧山区委分别介绍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经验,这些经验和做法完全符合企业实际、完全符合杭州实际,值得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市委组织部和市总工会就开展“双强争先”活动、深化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作了很好的部署,希望各地各部门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讲3点意见。
  一、领会精神,提高认识
  今年8月11日至12日,《浙江日报》以“我的企业我的家”、“在这里,工作着是美丽的”为题,介绍了我市民营企业传化集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做法和经验。8月24日,习近平副主席对此作出重要批示。他在批示中说:“毅亭同志:近期,浙江日报连续刊登了传化集团(浙江省的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文章,现送你一阅。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特别是在当前有些企业劳资纠纷频发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可组织力量对传化集团的做法进行调研。”随后,省委书记赵洪祝,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坤明等同志也先后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总结传化集团等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经验,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深化意见,进行学习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的和谐社会建设。因此,今天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我市企业实现健康发展、科学发展。
  今天会议的另一个重点,是在全市企业开展“双强争先”活动。今年10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到我市调研非公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对开展“发展强、党建强”示范点建设、推进非公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给予高度评价。他强调,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要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要与提高党员和职工素质紧密结合起来,要与创建和谐企业紧密结合起来,要与促进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紧密结合起来。这些指示精神,抓住了企业发展和党建工作的本质,体现了习近平副主席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我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精神动力。对此,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
  1、要深刻认识到,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双强争先”活动,是推动杭州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大家都知道,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城市经济的支撑。一个城市,只有不断增强企业实力,才能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只有实现企业健康发展,才能推动城市科学发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双强争先”活动,涉及到企业的劳动关系、党组织建设、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建设,涉及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成效,这既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杭州经济之所以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地方生产总值连续19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致力于企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谐建设,做大了企业、做强了企业。目前,杭州有56家企业入围全国最大1000强企业集团,有36家企业入选中国大企业集团竞争力500强,有81家企业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入围数连续多年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去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广大企业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把“保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维护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确保了“保增长、保民生”等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所有这一切都充分说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双强争先”活动,是企业练好“内功”、夯实基础、增强活力的需要,是杭州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创新能力的需要,是发挥企业推动科学发展中主力军、排头兵作用的需要。
  2、要深刻认识到,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双强争先”活动,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企业是社会的细胞。企业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双强争先”活动,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杭州企业无论是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上,还是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履行“不裁员、不减薪”承诺上,或者是在帮助职工解困、维护合法权益上,都发挥了很好的表率作用。截至去年底,我们通过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市企业新增劳动合同66万份,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56万余元。特别是在连续10年开展的“春风行动”活动中,市本级共有2598家(次)企业捐款1.88亿元,占社会捐款总数的70%,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独特贡献。因此,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双强争先”活动,必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协调劳资关系、做好预防和化解矛盾等工作,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企业内部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要深刻认识到,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双强争先”活动,是创新党建带工建局面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党对工会的领导,强化指导,建立机制,发挥作用,不断深化党建带工建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工会工作的科学发展,提高了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我们通过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初步建立起党政领导、工会运作、各方配合、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了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呈现出企业健康发展、职工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各级党组织通过思想带动、组织联动、工作促动,深化了企业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技术创新活动,提高了广大职工的技术技能素质,增强了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各级工会通过开展“三级联创”,重点推进非公企业等领域的工会组建,探索了行业工会、楼宇工会、园区工会、市场工会等新型工会组织形式。目前,全市基层工会已达1.85万家、会员达到225万人,工会组织的作用得到了更好发挥,党的工作领域因此不断拓展、工作内容不断深化,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双强争先”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领军企业党建的示范引领,强化规模以下企业的“两个覆盖”,强化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强化企业党建工作的保障,强化党建带工建的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最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这项活动,首要目标是推动非公企业实现生产经营、发展成效、劳动关系、文化建设、履行社会责任、党组织自身建设等“六个好”,最终目的是实现企业党建和生产经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说到底,就是实现企业的和谐发展、健康发展、科学发展。为做好这项工作,市里已制定了《实施意见》,洪永跃同志刚才已作了具体部署。但是,这项工作绝不是一项单纯的党建工作,也绝不是一项单纯的企业经营工作,它与党工共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可以这样说,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开展“双强争先”活动的先导工程和基础工程,是实现企业“发展强、党建强”的重中之重。为此,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始终突出以下3个重点。
  1、要始终突出深化党工共建活动。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工共建的领导,建立工作目标考核制,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畴,积极帮助工会协调与各方的关系,支持工会依照章程和法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级工会要在党委领导下、在组织部门支持下,完善党建带工建机制,发挥工会的“大学校”作用,切实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努力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和技术技能素质;要按照“职工之家”的要求,努力为职工群众提供服务;要按照“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方针,积极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当前,要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开展百万职工劳动竞赛、技能比武、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等活动,实施“123”蓝领登高计划,开展新一轮万名职工免费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要以开展“新杭州人文化家园”建设为抓手,深化送岗位、送文化、送健康、送技能、送法律等“五送”活动,推进职工文化建设;要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契机,深化完善劳动关系、集体合同、工资协商等制度,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强化工会帮扶中心建设和对外来创业务工人员的服务;要以深化“春风行动”为目标,推进“春风行动”向农村和新杭州人延伸,建立健全捐款献爱心长效机制、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和帮扶援助机制,构筑城乡一体化的帮扶救助体系。同时,要重视发挥工会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工会组织的作用发挥,进一步密切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协调企业内部的关系,进一步扩大党组织在职工中的影响力,进一步做好职工培养教育和推优入党工作,切实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2、要始终突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在过去5年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活动中,我市共有1.15万家企业参与了创建,其中5300多家已经达标,383家企业被评为“市级先进企业”。下一步,要实施新一轮创建计划,重点是抓好中小非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切身利益问题,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基本制度建设,落实职工工资协商、民主恳谈等有效工作机制,确保到2013年,全市参与创建活动的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90%以上,参与创建活动80%以上的企业、85%以上的工业园区、60%以上的乡镇(街道)要达到创建标准。在此基础上,规模以上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全部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其中80%的企业达到《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标准,20%的企业成为国际认可、国内领先的企业。
  3、要始终突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对和谐劳动关系的深化,是开展“双强争先”的具体体现。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社会责任建设先进企业表彰大会、全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动员大会,出台《关于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意见》,制定《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从企业的市场责任、环境责任、用工责任、公益责任等4大方面,通过50个指标体系加以落实。按照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总体目标,我市到2012年,要有80%的规模企业参与社会责任建设,其中50%的规模企业要达到《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标准,20%以上的企业要成为国内领先的先进企业。根据这一要求,我们必须突出重点企业、规模企业和有影响的企业,从企业的实际需要出发,有重点地抓好结构调整、新产品开发,抓好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抓好劳动环境改善、收入分配形式改进等内容,切实解决好社会最需要、企业最薄弱、职工最迫切的问题,使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与开展“双强争先”活动有机结合。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双强争先”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1、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这两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开展这两项活动的目标要求、实施计划、工作举措和推进步骤,把任务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都要联系重点企业,加强工作指导,努力把联系企业率先建成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双强”示范企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宣传、统战、工会、发改、经委等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两项活动顺利开展。
  2、强化结合互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双强争先”活动,虽然实施主体不同、工作载体不同,但目标一致、要求一致,必须强化结合、统筹推进、形成合力。要强化两项活动与“党工共建”的结合互动,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与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人才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党组织的沟通、服务和带动机制,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要强化两项活动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结合互动,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为基础,切实抓好企业的市场责任、环境责任、用工责任、公益责任等四大建设。要强化两项活动与完善“以民主促民生”机制的结合互动,推行民主管理,畅通民主渠道,探索建立党政、企业、职工、社会“四位一体”的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强化两项活动与农民工维权的结合互动,更加关注农民工的诉求,更加重视农民工的维权,更加注重提升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妥善地解决好农民工融入企业、融入社会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3、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强化对这两项活动的舆论宣传,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大力宣传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与“双强争先”的目标要求,大力宣传创先争优、党工共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传化经验”和“萧山经验”,切实增强广大企业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双强争先”活动的认同度和参与度,为企业和谐发展、杭州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在党工共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争当“活力和谐先锋”
陈永良
 
  党工共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服务职工的重要任务。下一阶段,我们要通过“三个抓”在党工共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争当“活力和谐先锋”。
  一是抓住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领导重要指示和党工共建有利契机,努力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创先争优。中央和省市委领导对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指示,是对我们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极大鼓舞和鞭策,党工共建创先争优为我们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保证。各级工会要紧紧抓住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领导重要指示和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利契机,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任务,以党工共建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发展,以创先争优体现创建活动成效。要坚持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与激发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改善职工民生结合起来。要坚持组织共建、阵地共建、队伍共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干部中的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以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影响和带动职工群众创先争优。要坚持党建带工建,紧紧依靠党组织,广泛开展以“工人先锋号”为载体的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劳动竞赛,进一步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切实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突出矛盾,防止劳动矛盾激化,
  保持职工队伍稳定。要发动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创建活动示范点、培育先进典型、提升工作亮点,把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努力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中争当“活力和谐先锋”。市总工会将选树100个服务成效明显、职工群众认可的创先争优示范点,评选30名服务标兵、维权标兵和工会组建标兵。
  二是抓好“两个普遍”贯彻落实,夯实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发展基础。各级工会要根据全总“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普遍建立非公企业工会组织”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加大推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力度,健全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收入稳步提高。要乘创先争优的东风,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争取把工会组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和工作考核体系。要大力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工会组建集中行动,以规模以下中小非公企业为组建重点,以园区工会、市场工会、楼宇工会、基层工会联合会为基本形式,加快工会组建步伐。力争到2012年全市90%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95%以上的职工参加工会组织,努力实现工会工作全覆盖。
  三是抓好“三大举措”,提升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成效。各级工会要按照这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制订创建活动规划,明确创建工作要求,落实创建具体举措:
  ──抓两头带中间。按照我市第二轮深化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目标,各级工会要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一头是大量分散的中小非公企业,着重是加强劳动合同签订、提高社会保险参保、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另一头是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和谐劳动关系标准的规模以上企业,着重是深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切实履行企业的市场责任、用工责任、环保责任和公益慈善责任,把企业内部和谐拓展延伸到企业与社会、与环境的和谐。通过这两类不同企业的不同创建要求,全面带动其他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和发展,保证新一轮三年创建行动目标的实现。
  ──分解目标任务。各级工会要根据这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分解落实工作。市总工会将根据前期创建活动的基础和经济发展的水平,把全市创建目标分解到区县(市)和产业系统;各区县(市)、产业工会要针对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明确创建重点,找准创建突破口;各基层工会要分别制订参与、达标、争先和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不同的创建计划,从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会议以后,市总工会将建立全市党工共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活动情况通报制度,并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列入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培育创建典型。各级工会要认真总结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经验,树立不同性质不同规模创建活动的标杆企业,注重先进典型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市总工会和各区县(市)、产业工会要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汇报交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活动进展情况,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要认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的问题,加强对基层创建工作的指导,努力为基层企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政策。要大力宣传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为我市开创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乐华   浏览次数: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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