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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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5日
市委副书记王金财:推动我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在8月31日召开的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动员暨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表彰会上,市委副书记王金财强调,要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健全评价机制,推动我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王金财指出,企业是一个生命体,是城市经济的支撑,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维护企业生命线的需要,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增强社会和谐度的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在深化思想认识上下功夫,不断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王金财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抓好载体建设十分重要。要继续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参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企业共有1.15万家。其中,5300多家已经达标、383家被评为“市级先进企业”。下一步,要围绕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目标,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基础,扩大覆盖、深化内涵、完善机制,不断营造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要狠抓社会责任评价机制的运行完善。要按照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根据行业和企业实际,结合普遍性和特殊性,制定好《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实施办法》,突出重点企业、规模企业和有影响的企业,对照《评价体系》,制订实施方案,先试先行一步,然后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形成局面。
王金财要求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市)强化互动,抓好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分工协作,形成“党政领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我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再上新台阶。
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坚主持了会议。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在会上介绍了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前期的一些筹备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陈永良在全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动员暨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表彰会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去年10月,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杭州市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国市级城市第一个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意见》明确了我市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工作措施。根据市委、市政府《意见》精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做好工作。下面,我汇报一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前期的一些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协作和沟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杭州市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意见》和王金财副书记的指示精神,切实把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抓紧抓好,前一时期,我们着重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建立领导小组。去年底,在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建议名单。今年3月,市委办、市府办下发了《关于建立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由王金财副书记任组长,沈坚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22个部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的日常具体工作。各区、县(市)和市属局(公司)也相应建立本地区、本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分工职责。领导小组成立后,我们拟定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任务。三是制定《评价体系》。《评价体系》是衡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标准。今年初,我们与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联系,请他们参考国际通行的标准、结合中国国情、联系杭州实际,起草《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浙大公共管理学院对此非常重视,姚先国院长亲自主持《评价体系》的起草工作。目前这一《评价体系》已经多次修改、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下发。四是确定试点企业。按照《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意见》精神,我们明确了试点企业范围、试点企业条件、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目前,我们根据区县(市)和市属局(公司)上报的情况,确定了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200家试点企业,这200家试点企业中,有国有集体企业23家、民营企业157家、台港澳和外资企业20家,涉及职工20万余人。
二、《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有关情况说明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涉及工作领域广、专业指导性强。为保证《评价体系》科学、公正和可操作性,我们在专家学者的科学研究分析下、在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下共同努力完成的。一是建立课题合作机制。年初,我们与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共同成立了《评价体系》起草课题组,签订了课题合作协议。二是明确企业评价标准。在起草过程中,我们以市委、市政府《意见》为指导,提出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内容,把诚信经营、财会纳税、产品质量界定为市场责任;把环保减排、清洁节能界定为环境责任;把依法用工、协调机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界定为用工责任;把公益慈善、社会评价界定为公益责任,这样归类比较符合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和指标体系的评价原则。三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初稿形成后,市企业社会责任领导小组专门进行了讨论审议,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29日至8月4日,我们在《杭州日报》、《中国杭州网》和《杭州工会网》上全文刊登《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委、市政府决定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和广泛好评,许多企业、市民积极参与《评价体系》的讨论修改,7天公示期间,我们共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1139条。同时,我们还分别召开了不同行业的企业负责人座谈会,进一步听取企业的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我们对《评价体系》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减少了具体衡量指标,充实了市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内容。现在正式颁布的《评价体系》分市场责任、环境责任、用工责任、公益责任四个方面,下设二级衡量指标:一级指标为“10+1”,即《杭州市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的十项内容,再加上一项“社会评价”指标;二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分类、细化的评价标准,共50项,具体分为A类基础指标、B类进步指标、C类减分指标、D类加分指标、E类个性指标、F类一票否决指标,并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的权重及分值。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领导小组意见,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制定《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办法》。按照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根据行业和企业的实际,结合普遍性和特殊性,制定好《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办法》,并选择一些企业进行试点评估验证。
二是抓好试点企业评估工作。这次会议后,我们将立即启动试点工作。先对试点企业进行评估业务培训,然后由试点企业进行自行评估。在企业自行评估的基础上,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对评估测算优良的企业,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验证。
三是加强社会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企业宣传栏、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积极宣传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意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标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先进事例,增强企业和职工的参与积极性,营造浓厚参与氛围。
四是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200家试点企业的评估结果,开展“最佳社会责任企业”评选活动,并对获得“最佳社会责任奖”的企业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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