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理论探讨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5日
加强出租车企业工会建设的几点思考
 
  前段时间,笔者就出租车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状况对拱墅区部分出租车企业进行了走访和调研。根据调查情况,我们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当前出租车企业工会建设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工会作用的认识还存在偏差。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其最关心的是工会建设能否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不少出租车企业认为工会建设不仅不能带来效益,反而增加企业的负担,甚至有个别企业担心工会作为代表职工利益的组织,会给驾驶员及从业人员提供“抱团”的平台,不利于企业的控制和管理。在这种思想的干扰下,部分出租车企业虽然迫于形势的需要建立了工会组织,而进一步发展完善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等方面的积极性不高,缺乏实际的思路和动作。作为出租车企业最广泛、最普通的职工群体,出租车驾驶员对企业工会作用的认识也不够充分,他们提出这样的疑问:“加入工会有什么好处?”、“这样的企业工会有用吗?”等等。这既是属于正常的反应,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他们对企业工会组织的作用和意义缺乏深层次的理解和认同。
  2、工会经费无来源,工会活动难以保障。当前,出租车企业工会普遍存在经费来源不足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应该包括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企业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工会举办企事业的营业收入、政府或行政补助、其他收入5个方面。但是,杭州出租车企业的经营模式和实际经营状况,决定了这5个方面的经费来源非常有限。第一,从工会会员会费来说,按照建会之初的规定,每个加入工会的每位驾驶员每月上缴会费5元,折合全年为60元,但是,由于驾驶员流动性大、各个企业工会操作方法不一致等多种原因,不少企业工会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真正开始收取会费。第二,从职工工资总额2%的拨缴款来说,由于出租车企业中绝大多数的从业人员是与企业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的出租车驾驶员,他们的劳动收入不进入企业工资总额,所以也没有相应的拨缴款。比如一家拥有200辆出租车的企业,实际从业的驾驶员约500人,而从事企业管理的正式职工只有12名左右,这家出租车企业的工资总额是按照正式职工人数为基数计算,驾驶员收入部分并没有计算在内。第三,从企业行政补助而言,不少出租车企业经营效益不好,管理经费本身不充裕,难以拨款支持企业工会建设。比如以挂靠经营为主的出租车企业,主要靠收取非常有限的挂靠管理费营收,根本没有能力补贴工会经费。根据对拱墅区12家出租车企业的调查,有三分之一的企业全部为挂靠车辆,挂靠经营车辆占车辆总数的48.6%。只有个别效益稍微好点的企业,能从企业行政经费中挤出一点经费用来支持工会工作。第四,出租车企业几乎不存在工会办事业的情况,也没有其他收入。所以,受工会经费及来源的限制,出租车企业工会组织会员开展载体活动的能力就受到了根本性的限制。
  3、从业人员流动大,基础管理难度增加。出租汽车行业特殊的劳动关系和用工特点,导致了从业人员流动性特别大,根据市运管局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在出租车保有量不变的前提下,杭州市区在岗的两万多名出租车驾驶员,2009年的人均换岗率为76.8%,2010年(截止8月份)的人均换岗率达到了101%,这个数据,意味着在这一年内,每个出租车驾驶员都换一次岗位,也就是换了一台车辆或换了一家单位。如此大的人员流动,给企业工会组织的基础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一是加大了会员档案管理、会员证办理、会费收支、工会活动组织等基础工作的工作量;二是导致了会员会籍转移成为一项特殊而又繁杂的工作,另外,由于目前还处在出租车企业工会组建运行的初期阶段,会员会籍转移工作在全市范围还没有统一的步调,各个企业工会做法不一,导致会籍转移、衔接不顺畅,无法正常进行;三是给企业工会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出租车企业工会的工作人员往往为企业的个别管理人员或驾驶员兼职担任,他们业务能力本身欠缺,加上会员进出频繁,流动性大,更增加了工作的难度。
  4、劳动关系受局限,工会维权难以开展。出租车驾驶员与企业之间基本上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虽然存在事实用工关系,但这种事实用工关系还有着一个特殊的层面,那就是绝大部分的出租车驾驶员跟从业的车辆所属企业之间,存在着“中间人”(即:承包人或挂靠车主),驾驶员单个地与“中间人”订立书面或口头的用工协议。在这种用工形式下,职工的权益很难按照用正规的劳动关系予以保障,企业工会的维权工作也很难开展。
  推进出租车企业工会建设和发展应做到三个“务实”
  当前出租车企业工会建设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有着复杂的行业根源,并不可能有什么特效药可以用来立竿见影地一揽子解决。但是,企业工会组织已经建立,如何积极有效地推进建设和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课题。笔者认为,应该本着服务司机,服务企业的理念,从行业和企业的实际出发,从工会建设的初期阶段的实际出发,做到三个“务实”。
  1、观念与思路要务实。一是从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工会的层面,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引导企业工会建设与发展的方向和思路。特别是要看到出租车行业与出租车企业的管理体制、经营模式、用工方式等问题与其他生产性企业的不同之处,针对性地进行规划和引导,在不违反《工会法》有关工会组织建设原则的前提下,设计一条有杭州出租汽车行业特色的企业工会建设新思路,逐步推进、逐步完善。二是从出租车企业的层面,仍然要破除成见,正确认识企业工会建设的意义和作用,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企业行政层面要进一步强化认识,并扎实地推进落实。现阶段可以先尝试着把工会建设作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的一个主要内容与抓手,先把氛围营造起来,先把活动开展起来,边活动边建设,边建设边完善。三是从出租车驾驶员的层面,主要是通过工会活动的开展和工会实际作用的发挥,逐步加深驾驶员对工会作用的了解和认同。
  2、基础与管理要务实。当前,要把出租车企业工会建设发展好,主要抓好两项基础与管理工作。一是解决经费保障问题。经费保障的重要性,不言自明。我们已经看到了出租车企业工会经费来源的困难,以普通的生产性企业单位的工会经费来源构成类推出租车企业的工会经费显然不切实际。所以,笔者在思索,能否结合行业特性,拓宽出租车企业工会经费来源的渠道,具体提出两个方法建议:(1)以车辆为单位,每车每年向企业工会上交工会经费若干,公司自营车辆由公司出,挂靠车辆由挂靠车主出,承包车辆由承包人出,因为这些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所得并未列入企业工资总额中,但是确实从驾驶员的辛勤劳动和企业经营中活动中获得了收益,应当承担起企业工会建设的责任和义务;(2)结合目前实施的出租车5+1管理办法,在运力投放的情况下,以竞投所得的新增车辆数和经营年限为标准,要求企业行政提留一定的款项贴补为企业工会费用,企业在获得新增运力后,应该会有这样的积极性。通过灵活应变,切实解决经费来源问题,企业工会活动才能有所保障。当然,工会经费使用的规范性问题,一定要通过相应的措施予以明确与落实。二是理顺会员管理机制。完善工会会员管理机制,是工会建设和发展最为基础的工作。第一,要加大对出租车企业工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行业工会要加强培训指导,企业工会要积极地“送出去、请进来”,派遣业务人员出去学习,或主动要求上级工会人员上门指导培训。第二,行业工会等有关单位要尽快出台有关出租车企业工会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衔接的指导性意见,实现全行业统一行动,保证机制顺畅。第三,对于工作量大、管理人员少等问题,企业工会要克服困难,尽量想办法解决。当然,在下一步的工会建设过程中,还要继续做好发展会员这一重要的基础工作。
  3、做法与载体要务实。现阶段,出租车企业工会,要凝聚人心,要尽快建立起驾驶员对企业工会作用的理解和认同,就是要有声有色组织开展活动,实实在在维护会员的权益,让会员感受到工会的关心和关爱。但是,出租车企业的特点和企业工会建设的初级阶段特性决定了企业工会并不“强大”,所以,还是得脚踏实地做一些务实的工作,按照边活动边建设、边建设边完善的发展思路,逐步把载体活动开展起来。我们相信,现阶段,企业工会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在维权方面,一是当驾驶员与企业或承包车主发生用工纠纷问题时,先通过企业工会进行的协调机制,有问题先到工会协商,实在无法协商的再寻求其他途径解决。二是对于政府油贴发放过程中,如发生未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情况的,可以先由企业工会进行了解、协调和处理,这样,既维护了驾驶员的正当权益,也减少了企业管理的负担。在开展载体活动方面,也要结合出租车驾驶员的实际情况,把握务实的原则。今年拱墅区的出租车行业联合工会和一些企业工会开展的送健康、送清凉、送温暖“三送”活动就很有针对性,很实在。他们通过送健康,开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义诊、心理健康讲座等活动,受到了驾驶员的普遍欢迎;通过送清凉,向高温时节奔波在最酷热的第一线的哥的姐送上一瓶水一块毛巾,让的哥的姐们感受到了工会组织的关怀。这些活动虽然还很细小、有限,虽然覆盖面还不够大,但它像绵绵的细雨,湿润到出租车司机的心里,让他们感受到工会的存在、工会的温暖。
(胡仁晖  胡惠建)
 
把握民主管理工作的重点
 
  《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工会作为职代会的办事机构,理应借助这一有利契机,把建立职代会制度和民主管理工作抓上去,而作为一名工会干部,更要领会《条例》,吃透精神,把握重点。笔者以为,贯彻《条例》重点应把握好履行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机制建设。
  《条例》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七项职权,都与集体合同内容密切相关。因此,抓住了集体合同这个“纲”,对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至关重要。从目前情况看,还有相当部分中小企业处于资本积累和扩张期,表现在企业强调资本积累,压低工资报酬,减少劳保福利,直接引发了一些劳资纠纷。这些问题的出现和产生,关键是企业民主管理机制的缺失。贯彻《条例》,坚持依法办事、平等合作、协商一致、利益兼顾、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原则,企业工会就职工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和待遇问题,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履行集体合同,用集体合同分别规范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行为。实践证明,这是调整劳动关系、创建和谐企业的有效办法。同时,《条例》也对厂务公开、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平等协商、监督检查作了具体程序和规定,这对当前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实施《条例》这仅仅是工作的开始,依然会出现各种情况和问题,笔者认为,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要调动经营者和员工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要加强政策宣传,帮助企业经营者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民主意识,走出“个人小圈子”;要调动并发挥员工对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其次,要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民主管理的指导思想应该是:动员和组织全体职工配合经营者进行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利。依据这一指导思想,任务主要有两条:一是组织和发动企业员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二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第三,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职代会的七项职权,就国有企业来说大多可以实现,而且总结出不少经验,但非公企业就有待我们在此基础上进行探索和创新。第四,要防止民主管理就事论事。要把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提升到促进工运事业的发展、促进企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当前各地正在深入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这是一个很好的工作切入点。“创先争优”对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双方都起到教育引导作用。职工民主管理完全可以融合到这项活动中去,这样既使“创先争优”活动有了实在的内容,又使职工民主管理有了行之有效的载体。
  所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在新形势下大有可为,必须加强研究,认真实施,努力开创新领域,开创新局面。
(田舍郎)
编辑:乐华   浏览次数: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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