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技术工人薪酬分配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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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1日
杭州市技术工人薪酬分配指引
为健全技术工人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推动企业建 立健全技术工人薪酬分配体系,促进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助推我市 “扩中提低”改革工作,更好地服务我市产业经济健康发展, 为杭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 结合我市企业实际,编制本指引,为企业在技术工人薪酬分配设 计上提供参考及指导。企业可借鉴本指引的思路和方法,结合本企业实际,不断建立健全适应本企业发展需要的技术工人薪酬分配体系。
一、明确技术工人薪酬分配原则
( 一 ) 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统筹规划,体现多劳多得、技高多得的价值分配导向,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
( 二 ) 坚持薪酬分配与职业发展设计相配套。充分考虑企业的组织架构、职位体系、薪酬分配、绩效管理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实际,使技术工人薪酬分配与职业发展通道相衔接。
( 三 ) 坚持岗技相符、岗职相符、岗责相符。参考岗位测评 结果、市场标杆岗位的薪酬价位,综合考虑企业内部操作技能、 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等类别实际,统筹确定技能操作岗位和企业内部其他岗位之间薪酬分配关系。
( 四 ) 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自主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企 业、社会的协同作用,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努力扩大产业工人总量、优化技能人才队伍结构、 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五)健全技术工人用人管理机制。根据企业生产发展需要, 建立与生产体系相适应的技术工人用人制度,可以按照岗位工种不同设置基本生产和辅助生产等技能操作种类,既体现技术工人个人能力,又反映岗位差异,形成差别化用人机制。
(六)拓宽技术工人职业发展通道。在完善企业岗位体系的 基础上,形成横向按工作性质、内容等划分不同技能序列,纵向按技术工人专业知识、技术技能、资历经验、工作业绩等因素划 分层级的有机系统 , 既体现技术工人个人能力,又反映岗位差别。
(七)建立完善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强化业绩考核,逐步提高关键技术岗位的薪酬市场竞争力,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
二、健全技术工人薪酬结构体系
( 一 )建立健全工资结构体系。技术工人的工资结构可根据企业实际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技能工资、专项津贴、加班费、福利补贴等组成。部分技术工人的薪酬 制度可采取计件薪酬、计时薪酬和协议薪酬。工资按月发放,逐年调整,实现技术工人工资与企业发展同增长。
(二)基础工资是整个薪酬体系的基础。企业可依据员工级 别、工龄、学历等要素以及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进行核定, 这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也是员工安全感的保证。企业根据 自 己的需要适时调整。
( 三 ) 岗位工资是以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劳动强度、劳动 条件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工资报酬,岗位工资以岗位评价结果为基 础。岗位评价是实现不同岗位之间价值可比,体现企业薪酬分配 内部公平的重要基础工作。岗位工资可采取一岗一薪、岗变薪变, 也可采取一岗多薪、宽带薪酬形式。
( 四 ) 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制度,是建立在科学的工资标准和 管理程序基础上的工资体系,是体现员工实际业绩差别的工资单元。企业可通过绩效考核,实现技术工人层级的升降机制,实现 人才薪酬及发展与技能提升、工作业绩相同步。绩效考核周期的 确定需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岗位特征、考评可操作性等因素。技 术工人绩效显现时间相对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较短, 可按月为主计发绩效工资。
(五)技能工资是以技术工人所掌握的知识、技术和所具备 的能力为基础进行工资报酬的支付,主要与技术工人劳动技能要素相对应,体现技能掌握程度和水平。技能工资可分为不同的档 次和等级。
( 六 ) 专项津贴是为补偿技术工人在特定环境或承担特定任 务额外付出设置的项目,如包括体现夜班工作条件下额外劳动付 出的夜班津贴、体现高温噪音污染等艰苦环境条件下额外劳动付 出的作业环境津贴、体现技术工人班组长额外劳动付出的班组长 津贴、体现技术工人师傅带徒弟额外劳动付出的师带徒津贴等。 如在岗位评价要素或者职级成长通道任职资格条件中已有充分体 现的,本着不重复的原则不再单独设置。
(七)加班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省和本地区有关法律法规政 策,企业在各工资结构功能不重复体现的原则下,支付给职工超 时劳动的工资报酬。
(八)福利补贴是企业为了稳定技术工人队伍、吸引高素质 人才、激发员工工作热情而支付给员工的报酬,包括交通、伙食、 租房等各类补贴。鼓励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的福利待遇。
三、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
( 一 )健全技术工人工资增长机制。企业可在工资总额预算 管理中规定工资增长机制,也可采用单独核定技术工人年度工资 增长额度的方式,加大向技术工人倾斜的力度,推动技术工人工 资水平实现合理增长,保障技术工人工资增幅不低于其他职类人 员的工资增幅。
( 二 ) 建立技能激励机制。坚持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建立健 全技能等级评价机制和技能提升培训机制,依据技术工人自身综 合素质和技能水平进行动态管理。对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 师等,并在相关技能操作类岗位工作的技术工人,发放一定额度的技能津贴,鼓励技术工人学技术、长本领;建立技能津贴与晋 升标准相配套的机制 ;加大职级薪酬差距,增强职级 晋升的激励性。对聘任到较高技能操作职级的技术工人,除适用 技能津贴外,还可同时执行相应发展通道职级的工资标准。根据 需要,企业还可设置鼓励多学技能、向复合型人才发展的多能津 贴或通岗津贴等。
( 三 )建立杰出人员特殊奖励机制。对获得政府重大荣誉以 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被省政府认定为“高精尖 缺”的各类高技能人才,或被市政府认定为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 持计划人才 (高技能类) ,企业可酌情提高其薪酬待遇,鼓励参 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同时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建 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体现责任、风险和利益的统一。
( 四 )建立突出贡献者专项奖励制。企业可制定较为规范的 企业内部专项津贴奖励管理办法,对在正常绩效激励中未体现的 特殊贡献,包括为企业生产效率提高、工作任务完成、新品试制、 技改攻关、专利取得等做出的巨大贡献,或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等,给予专项奖励。
(五)建立年终奖励制度。企业可根据实际建立年终奖励制 度,这是每年度末企业给予技术工人不封顶的奖励,是对其一年 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身 根据情况调整。好的年终奖办法需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 发放规则等各项相应制度,可以有效激励技术工人,增加企业凝聚力。
(六)探索收益共享多元化激励模式。企业可探索与技术工 人技能等级挂钩的股权激励模式,包括业绩股票、股票期权、虚 拟股票、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等形式,以更好地 激励和留住技术工人。探索建立企业与技术工人的收益共享机 制,包括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项目分红或岗位分红等中长 期激励方式,推动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从“打工者”变为 “合伙人”。
(七) 尝试协议薪酬制。协议薪酬制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协 商谈判确定薪酬的分配方式,适用于吸引和留用关键技能岗位、 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市 场化管理的薪酬分配方式,企业可积极尝试。对实行协议薪酬制 人员,薪酬待遇按协议约定执行,确定考评周期内的绩效目标和 激励约束规则,既协商薪酬也协商绩效,强化企业薪酬的内部公 平性和外部竞争性。
四、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 一 )建立健全技术工人薪酬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引导企 业充分认识到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权益特别是工资分配权 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重要制度。鼓励企业强化技术工人的薪 酬集体协商制度,全面推行技术工人薪酬共决机制,推动集体协 商 “以技提薪”,让职工技能水平、创新创造、 岗位贡献与薪酬 等级挂钩,发挥好技术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企业创新创造效率和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增加技术工人的获 得感,从而实现职工和企业双方互利共赢。
( 二 ) 规范企业日常民主管理,健全协商协调机制。鼓励企 业通过充分发挥工会、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机制的作用, 落实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广 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技术工人平等协商签订集 体合同的着力点放在抓好协商协调机制的建立、合同质量的提高 和条款履行兑现等方面,不断提高技术工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 签订率、报审率、履约率和职工满意率,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 益。
( 三 )组织开展技术工人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协商。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和以一线技术工人为主的企业积极开展技 术工人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充分尊重职工特别是高技能人才 在企业工资分配方面的话语权。建立以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技 术工人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基于技术工人岗位价 值、技术要素、创新成果和劳动业绩的工资分配机制。规模较小 的企业可积极参与区域性、行业性能级工资集体协商。通过产业 集聚、块状经济比较明显的区域推进行业性能级工资集体协商, 以点带面,深入推进,推动技术工人薪酬合理增长。
( 四 )集体协商双方要遵守法定程序。根据法定程序要求开 展集体协商,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拟定的技术工人能级工 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与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一并,由企业在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 10 日内报人力社保部门审查 备案。技术工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具有约束力,双方应 当全面履行。
五、落实薪酬分配权益保障机制
( 一 )充分利用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制度。开展企业薪酬 调查是建立技术工人收入分配监测系统、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的基础工作,对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关系调整、分析研判就业形势 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可充分利用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制度,准确掌 握我市企业不同职业的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 息,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 供参考依据。
(二)积极维护技术工人劳动保障权益。企业通过依法落实 加班工资发放、维护休息休假权益、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参加社 会保险等举措,提升依法规范用工意识,构建劳有所得和谐稳定 的劳动关系,切实保障一线技术工人合法权益。鼓励企业建立优 秀技术工人疗休养制度,定期组织、分级实施疗休养活动;建立 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按时足 额发放高温津贴。
( 三 )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工人培训中的主体作用。结合生 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企业可制定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 度,强化职业素质培养,充分利用订单式和 “互联网+”远程职 业培训等多种模式,鼓励技术工人参与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创新培训,落实职工教育培训资金,并向一线技 术工人倾斜。
( 四 )促进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在职业技能 等级认定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已实现贯通的领域,企业可积极引 导相关职业 (工种) 的技术工人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鼓励符 合职业技能评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 现两类人才的互通,打造复合型人才队伍。企业可在技能人才学 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 人员给予相应待遇。
六、其他
本指引所称技术工人是指在企业生产一线从事技能操作的 人员和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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