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桐庐县总工会织密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一张网”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8日
建立“调裁诉援执”一体化协作机制
织密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一张网”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为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桐庐县总工会坚持“源头治理、调解为主”的工作思路,联合法院、司法、人社等部门构建“调裁诉援执”一体化协作机制,整合多方资源为职工维权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调解、仲裁、法援、诉讼、执行等环节的无缝对接,有效降低职工维权成本,织密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的“一张网”。
  一是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实现“一体运行”。成立县“调裁诉援执”一体化协作领导小组,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担任组长,四方成员单位各自明确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业务骨干为联络员,建立日常沟通、联席会议的一体运行模式,共同研究处理劳动争议领域的相关问题,共同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前、裁中、诉前、诉中调解及裁判后释法答疑等工作,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部署、统筹、协调和监督。建立常态沟通、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双向通报、宣传培训等机制,四方在协同开展案件溯源、形成调查报告、评估研判案件、诉讼审理、法律援助指导、普法教育等工作中互相给予支持,推进信息互通共享、职能优势互补。搭建“调裁诉援执”一体化平台,整合县总工会、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工作力量入驻平台,工会调解人员日常坐班,负责劳动争议案件一站式受理和协商初调,四方定期集中办公,对初调失败、情况复杂的案件进行联合调处,重大案件不分时段进行专班化调处。
  二是职能归集、协同办理,实现“一窗通办”。将协商调解、联合调解、行政监察、仲裁诉讼、申请执行等职能归集于一体,当事人原本要在法院、人社局等处办理的十余项业务,仅需在一体化平台一窗式受理,以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调裁诉协同办案、一体推进。对不同类别诉求,按照即接即办、分类流转、限时办结原则分类处理、协同推进,对于简单诉求事项,由县总工会联系用人单位协商调解;对于当事人不同意协商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时无法解决的,按照“依法分类处理”的原则,由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按法定程序办理;对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不服的,提交县法院立案判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可由县总工会或县司法局提供相应法律帮扶。
  三是优化流程、同步推进,实现“一站化解”。以“调裁诉援执”一体化平台为依托,为劳动人事争议的调处提供多元解纷流程,通过联合调解+司法确认、劳动监察+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诉讼执行的流程优化、同步推进,实现劳动争议的一站化解。一体化平台受理劳动争议后,可由县总工会、法院、人社局、司法局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后,法院即可作出司法确认;对于符合劳动监察行政部门受理条件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劳动监察行政部门可以就该行政处理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的基本程序,着重致力于支持仲裁裁决、重视裁审联动,并将协商、调解贯穿于仲裁、诉讼始终。
  下一步,桐庐县总工会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人社、司法的工作沟通对接,探索完善机制运行,提升接访人员接访素质和业务能力,引入更专业的调解人员加入,出台完善平台“以案定补”政策,同时加强本系统、社会面的宣传,扩大“调裁诉援执”一体化平台受理劳动争议、劳资纠纷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力求让职工维权不再需要在企业、工会、人社、法院之间来回奔波。
  (桐庐区总工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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