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会经费计拨上缴情况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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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1日
关于开展工会经费计拨上缴情况审查的通知
杭总工经审〔2022〕2号
各区、县(市)总工会经审会,各产业工会经审会:
根据《浙江省工会经费计拨上解审查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和省总经审会《关于继续开展工会经费计拨上缴情况审查的通知》(浙总工审〔2022〕16号)要求,2022年继续开展工会经费计拨上缴情况的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及重点:审查范围为2021年度,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审查重点为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工会。
二、审查内容:核实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审查应计拨工会经费与实际计拨工会经费,应上缴工会经费数与实际上缴工会经费数。
三、审查办法:在基层工会开展计拨上缴自查的基础上,各区县(市)总工会和产业工会经审会组织基层工会进行互查,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审查单位行政是否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扣除根据规定可减免额后)向工会计拨经费,审查基层工会收到的经费是否按规定比例上缴。
四、审查要求:各区、县(市)总工会和产业工会经审会要认真组织,督促自查,组织互查,重点抽查,并汇总好有关数据,填报《工会经费计拨上缴情况审查汇总表》于2022年8月30日前报送市总经审办。
附件:1、工会经费计拨上缴情况审查表
2、工会经费计拨上缴情况审查汇总表
杭州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