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依法调解暖人心 化解矛盾促和谐
杭州市各级工会组织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1日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困难,劳动双方矛盾纠纷时也较往年有所增加,为了及时化解劳资纠纷,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杭州市各级工会组织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促进了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位于下城区的浙江某贸易公司将8名员工2、3月份的工资底薪共1万余元,变成一部分绩效奖金扣掉。企业工会方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找到企业老板进行深入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导之以法,最后让企业方认识到这种做法的不利后果,并及时补发了8名员工被扣的工资,成功化解了一起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
  6月23日,江干区和谐劳动关系发展中心窗口受理了一起劳动争议调解申请。袁林(化名)在某地产公司担任渠道副经理,今年5月15日提出辞职,到5月30日正式离职,6月初人力资源部门让他签订离职协议,将实际辞职日期从30日提前至5月20日。公司以内部审计未结束为由,拖欠袁林4、5月份工资,还有工作报销4500元未支付。袁林希望区和谐劳动关系发展中心帮助调解,并要求公司为其出具离职证明。
  6月24日区和谐劳动发展中心积极联络该公司工会,工会主席与企业人事共同和职工进行当面协商,经工会主席协调,公司当天为职工出具了离职证明,并就4、5月工资争议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一致,袁林也如期收到有关款项,他对工会尽心快速的为他维权表示非常感谢。
  王某和叶某等8人系来自山东临沂、浙江温岭等地的外来务工人员,先后进入杭州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单位因疫情原因发生经营困难,遂与8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一次性支付补偿金金额和期限等内容。但单位逾期未履行该协议。
  王某和叶某等8人来到市总工会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要求单位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255301.56元。市总工会法律援助站按规定受理并指派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浙江赐晟律师事务所律师骆军军办理。王某和叶某等8人向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援助律师骆军军多次协调下,王某和叶某等8人与单位达成庭外和解,单位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约定,全额支付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王某和叶某等8人向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撤诉,该起劳资纠纷得到及时和平化解。
  在新的形势下,全市工会着力健全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依法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每一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打造温馨的“职工之家”,当好职工的“娘家人”。另一方面,加强企业劳动政策法规的宣传,帮助企业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降低企业用工风险,助力企业更好发展。坚持以数字技术赋能劳动纠纷化解,借助杭工e家APP、智慧工会、为中小企业打造工会法律服务包等加强工会法律服务工作,为职工队伍的稳定、社会的和谐和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焦利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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