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举措助力“浙江无欠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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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6日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认真执行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工程领域六项制度,为打造“浙江无欠薪”助力。
一、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依法办理工伤参保,农民工上岗前做到100%参保;做到项目实名制报备,农民工作业前100%实名制备案;现场设置实名制管理闸机通道,安装人脸识别机兼具门禁和考勤功能。
二、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岗前做好培训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农民工基本信息登记表、考勤表、岗位证书、工资结算证明等形成有据查询的台账记录。设立专职专管员,建立健全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及时上传实名管理信息。
三、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与建设单位共同委托银行监管专用账户,并将专户信息、相关协议及时到建设行政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备案。根据农民工人脸识别考勤记录结合实际出勤天数,银行通过专户按月足额发放到农民工银行卡中,做到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专用款分账管理。
四、普及相关知识。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利用民工学校加强对农民工“无欠薪”知识的普及率,并在所有项目悬挂维权告示牌、用工信息公示牌和设置维权信箱,公示相关部门的维权电话和每月公示农民工考勤、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做到“投诉有门,理性维权”,至今未发生欠薪事件。
此外,该公司严格执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并依规缴纳80万,因公司三年内未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情况,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文件的要求,在2017年1月19日退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0万元。
接下来,该公司将继续开展“无欠薪”建设,为构建西湖和谐劳动关系。
(倪晓燕 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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