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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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年05月05日
全国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交流会在杭召开
全国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交流会4月10日在杭召开,会议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交流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夏宝龙致辞。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主持会议。副省长陈加元,省九届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张蔚文,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顾秀秀等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上就座。省、市总工会,省、市劳动部门的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孙春兰在讲话中指出,浙江近年来坚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浙江各级工会组织坚持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以创新的精神解决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高职工工资方面,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经验。温岭市新河镇羊毛衫行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是其中的典型之一。她强调,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就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深刻认识解决职工工资分配问题的深远意义;从工会的职责出发,积极推动党和政府有关工资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从保障职工工资分配权利着眼,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从加强工会能力建设入手,努力提高工会干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水平。希望各级工会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为新的起点,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学习借鉴温岭经验,推动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夏宝龙在会上介绍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以及工会工作发展现状。他说,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工会工作,高度重视处理好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之间的关系,把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维护职工劳动权益,作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工作来抓。希望全省各级工会以本次会议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工会的好经验好做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代表杭州市总工会在会上作了题为《实施“要约行动”,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新突破》的经验介绍。2000年,杭州市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全市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纳入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5年,市政府制定了《杭州市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作出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规定;2006年,市人大颁布了《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定期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和要求。在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作中,杭州市总工会从实际出发,着重抓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经过几年的努力,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推行驶入了快车道。2005年以来,全市签订工资协议每年以2000份速度增加,至目前已签订工资协议10925份,涵盖企业18437家,惠及职工85万人,覆盖面达62%。
(苏晓春 赵海旭 严俊 胡大淼)
市总工会召开十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暨市工会代表会议
3月12日至13日市总工会召开了十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暨市工会代表会议。
市委副书记王金财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秘书长林友保出席会议。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在会上作了题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市总经审会主任阮保潮作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副主席刘英、李生伟、翁正营出席会议,副主席钱爱珍作会议小结。
王金财在讲话中对过去一年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切实发挥工会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权益作用,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提升参与社会管理的层次。要突出工作主题,把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建功立业,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增强职工主体意识,提高参政议政能力。通过参与社会政策制定,与政府举行联席会议,职工中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和工会界政协委员等渠道和载体,从源头上畅通职工诉求渠道。
二是要扩大参与公共服务领域。通过深化职工服务、强化社会服务,在解决职工困难、改善职工待遇、促进社会就业、深化“春风行动”、推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充分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
三是要完善维护职工权益的机制。要深化维权内涵、创新维权方式、健全维权机制,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研究新情况,关注新变化,解决好依法维权问题,真正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陈永良在报告中提出今年工会工作的目标是:职工素质显著提高。实施新一轮万名职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评选杭州市十大职工创新成果,职工的创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帮助1000名职工晋升高级工、200名职工晋升技师、30名职工晋升高级技师;全市新增学习型组织10%,新增学习型班10%,新增知识型职工2‰。
维权机制更加健全。深化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和谐程度明显提高。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企业达到75%,其中达标企业达到30%,先进企业达到5%;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75%,工资协议签订率达到70%;独立建会的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达到70%。
自身建设有新突破。企业工会、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有明显进展,工会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活力显著增强,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全市新建基层工会1900家,新发展会员20万名,其中外来务工人员15万名。
报告提出了今年工会工作的四大任务:一是突出主题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扣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这一主题,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积极当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参与者、职工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和谐社会建设的促进者,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引导、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二是推进创业创新,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要在广大职工中掀起新一轮创业创新热潮,提升职工创业创新能力,以劳模精神影响和带动职工创业创新,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引领“和谐企业、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主力军作用。三是加强维权维稳,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推动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保障职工民主权利;要以深化“春风行动”为重点,进一步破解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难题;要深入开展“为职工服务、让职工满意”活动,着力帮助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四是深化组织组建,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健全组织、夯实基础,不断扩大工会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工会工作的凝聚力。
会议选举产生了80名出席省工会十三大代表。
市总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在杭省总委员;各区、县(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市总各部门和直属事(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市工会十三大代表出席会议。市总工会各部门副部长(副主任)、产业工会副主任(副主席)和曾担任过副主席以上职务的市总工会老领导列席了会议。
(山 水)
市人大调研《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
3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王基信等一行到杭州市总工会专题听取市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工会法》和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工作情况的汇报,开展我市“五五”普法情况的调研。会议由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周东玉主持。杭州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代表市总工会作了汇报,市总工会副主席李生伟和市总常委、法工部部长谭牡频,市总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坚申,办公室主任陈荣明等参加了会议。
陈永良从大力开展《工会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服务全局,努力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广泛开展“春风行动”,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力度等四方面进行了汇报。
近来,我市各级党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十分重视《工会法》贯彻落实,从各个方面为工会工作创造条件。我市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切实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权基本职责,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以及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6年,市总工会成立了由工会干部和志愿者组成宣讲队,深入到企业、乡镇、民工学校等进行《工会法》、《劳动法》知识宣讲;工会法律志愿者定期举行《工会法》、《劳动法》法律咨询活动,同时开展了工会法律志愿者进乡镇街道和社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和市民提供免费法律政策咨询,受理工会法律援助案件,两年来,已开展咨询活动252场,为14930余人(次)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市民提供咨询服务,发放《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职工维权手册》等15余万册。
王基信首先对市总工会贯彻落实《工会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我市工会围绕《工会法》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工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杭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较好成绩。但当前经济发展很快,可不少职工的收入增长不快,工会工作与和谐社会发展和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王基信强调,要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会法》,提高工会组建率;要进一步健全工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工会地位,保持工会旺盛的活力;要进一步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要进一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为职工服务,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的“娘家”;要进一步大胆探索和实践,研究新时期、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重点,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高海伟)
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荣膺“全国模范”殊荣
日前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杭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从110个全国工会先进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中脱颖而出,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会模范帮扶中心”荣誉称号,成为全国11个获此殊荣的工会帮扶中心之一。
杭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于2003年1月,此后各县(市)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相继建立了以努力为职工排忧解难为根本宗旨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5年来,该市工会各级帮扶中心以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品质、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杭州”为目标,以破解困难职工“就业难”为重点,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走出了一条工会帮扶工作新路子。
因地制宜地畅通工会就业绿色通道,着力增强困难群众的“造血”功能。该市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在履行信访接待、困难救助、法律援助、职业介绍四大职能中,发现有65%以上的信访者迫切要求帮助寻找一份养家糊口和供子女就读的工作,他们大都是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单一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面对求职者一双双对再就业充满急切期待而又无奈的目光和一次次发自内心的诉说,该市各级帮扶中心纷纷畅通工会就业绿色通道,特别是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于2003年7月因地制宜地开辟“星期二就业绿色通道”,即每逢周二在该大厅举办以下岗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要对象的小型用工洽谈会,动员、组织用工单位为下岗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腾岗献岗,在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之间搭起了面对面的就业平台。5年来,小型用工洽谈会几乎风雨无阻,已经成为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择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的工会就业绿色通道。据统计,全市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共举办劳动用工洽谈会近300场,组织1.4万家(次)用工单位提供就业岗位14.6万个,对8.7万名下岗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了择业指导,帮助1.8万人实现就业再就业。特别是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从去年4月起,开展了以“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对象的每月一次“送岗位到社区”活动,把小型用工洽谈会延伸到社区。这一“送岗位到社区”活动,至今已开展了12次,共有215家用工单位提供了1819个就业岗位,903名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先后达成用工意向。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市总工会,相继被市和省政府授予杭州市和浙江省“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2005年,该中心畅通“工会就业绿色通道”,被省总工会评为全省工会创新工作一等奖,去年还入选“2007杭州生活品质”系列年度点评主题之一。
创办景泰蓝工艺画工作室有效载体,搭建困难群众自主创业基地。该中心还针对部分因患尿毒症等大病重症和由于受年龄、文化程度等多种制约而难以实现就业再就业的困难群众,在逐步克服师资力量薄弱、资金短缺等方面困难后,于2005年6月别出心裁地创办了以就业困难人员为主体的阳光工艺大舞台景泰蓝工艺画工作室,搭建起一个融免费培训、学习制作、展览展卖于一体,由困难群众自主管理的创业平台,至目前已先后帮助40多名就业困难人员在这个平台上创业。
近3年来,这个平台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在2006年休博会期间,作肾移植治疗的尿毒症患者钱敏的两幅作品分别摘取国际民间手工艺品展的金、银牌和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作品博览会铜奖,另一名尿毒症患者、现仍在作“血透”治疗的30岁小伙子章骏的作品,也在去年杭州市首届阳光工艺大舞台手工艺作品展中获得银奖。两年多来,该工作室累计制作景泰蓝工艺画2000余幅,纷纷被社会各界人士购买或认购,出售率达70%以上,景泰蓝工艺画工作室已经成为杭州市困难群众的一个创业基地。去年1月,原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黄彦蓉在现场观看了景泰蓝工艺画的创作过程后说:“工会用先进文化扶贫帮困,既创造了美好生活,又解决了就业困难,这是一个创举。”去年7月,全总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也对这一为困难群众实现就业心愿、展示自身价值和才华的创业平台给予高度评价:“这在全国独一无二,是工会工作的创新。”今年1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到该中心考察工作时,称赞景泰蓝工作室是“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帮扶的一个十分有效的载体”,并欣然写下了“把阳光工艺大舞台办成杭州春风行动的一个品牌”的题词。
依托社会建立工会维权机制,有效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市总工会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依托社会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于2004年联合市司法部门在该中心建立了杭州市工会法律援助站,聘请一批社会各界的法律工作者,定期在该中心办事大厅“坐诊”,现场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并相应设立了“工会法律援助基金”,为困难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在此基础上,于2005年4月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工会法律志愿者,成立了有130余名社会各界法律工作者组成的工会法律志愿者服务队,每逢周六组织志愿者深入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工地“出诊”,既向职工群众宣传《工会法》和劳动法律法规,又为职工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变被动接待为主动上门送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3年来,服务队共组织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活动300多场(次),接受法律咨询服务1.25万人次,受理法律援助512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700万元。
与此同时,该中心为方便职工咨询和投诉,畅通工会维权热线,即在“12351”工会维权热线上设置了“呼叫无应答转移”功能,在工作时间外,热线电话会自动转移到该中心工作人员的手机上,确保24小时“全天候”服务的畅通,被外来务工人员亲切称为“民工热线”。湖南籍农民工杨关忠于2002年在一家公司安排的拆房过程中,不幸因房屋倒塌造成高位截肢。5年来由于多种原因无法获得赔偿。2006年,该中心主任何剑兴接到该民工打来的“12351”呼叫转移电话,在调查核实后,当即启动工会法律援助,耗时一年,终于为他讨回了公道,获得了30万元的工伤赔偿。
(胡大淼)
工会界别委员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35件提案
2月24日至29日,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隆重召开,市政协工会界别的23名委员以及4名省政协委员、1名特聘委员参加、列席了会议。会议期间,工会界别的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听取、讨论政协、政府等工作报告,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参政议政,提出大会提案35件。工会界别小组召集人、市总工会副主席刘英作了“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议”大会发言。刘英、俞静尧、吕文红委员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专题会议”上作了专题发言。市委常委、萧山区委书记洪航勇参加了27日工会界别小组讨论,并对工会予以高度评价,认为工会与职工联系最直接、组织最健全、关系最密切、渠道最畅通、形式最丰富,工会要利用好自身特点、优势,在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刘丹萍 倪德中)
杭州市表彰2007年度学习型组织和知识型职工
3月25日,市“创争”领导小组在杭州市工人文化宫召开大会,隆重表彰杭州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先进,授予浙江省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7家单位为杭州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中国移动杭州市分公司市场部呼叫中心等28个班组为杭州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先进班组荣誉称号;授予李桂麟等29人为杭州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杭州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杭州市“创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市总工会副主席翁正营,省总工会宣教部部长杨谷人,市文明办副主任史玉芳、市经济委员会纪检组长王戍建、市贸易局纪委书记胡蓉珍、市教育局副局长肖锋、市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徐植、市人事局副局长江汝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旦秋、市财政局副局长骆寅、市工商联副会长庄哲卿等给获奖者颁发了奖状、奖杯和证书。
会议明确了2008年“创争”活动的具体目标是全市新增10%学习型组织,10%学习型班组,2‰知识型职工,力争到年底全市学习型组织占全市建工会机关、企(事)业的50%以上;学习型班组占全市建工会机关、企(事)业班组(科室)的65%以上;知识型职工占全市建工会机关、企(事)业职工总数的2.6%以上。同时积极推进“职工书屋”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争取培育国家级“职工书屋”5家,省级“职工书屋”50家。市“创争”领导小组还决定,今年将编辑出版“创争”活动与职业道德活动的先进事迹书籍,宣传和推广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好做法好经验。
杭州市自2004年4月启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以来,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各系统、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职工的积极响应。从2005年起,我市开展“创争”活动具体目标已作为职工素质工程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了市委、市政府重点目标考核和总工会重点目标考核。各区、县(市)、产业党政也把开展“创争”活动作为提高职工素质的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列入工作的重要议程。几年来,全市各系统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市总工会在组织基层工会和企业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立足全市加快发展的大局,从战略的高度统一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协作,加强指导,整体推进了“创争”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去年,市总工会还按照全总、省总制定的“创争”活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办法,结合各地区、各系统实际,进一步完善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表彰奖励机制,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规范有序开展“创争” 活动。
据统计,2007年,全市新增学习型组织2362家,占全市建工会机关、企事业的15%;新增班组(科室)5973个,占全市建工会机关、企事业班级(科室)的19% ,新增知识型职工9335名,占全市建工会企(事)业、机关的职工总数的5‰。
(高海伟)
市总机关党委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思想建设,日前,市总机关党委开展了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内容一是抓好十七大精神的集中学习教育,包括抓好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学习十七大精神的集中学习、学习测试,撰写和交流学习心得,开展专题讨论,进行调查研究。二是开展各类学习宣传活动,包括举行工会业务、法律知识、外交形势、党的建设等内容的报告会和党课讲座;组织播放和观看文明礼仪、反腐倡廉、人文历史、思想政论等内容的多媒体电教片;通过工会网站、杭州工运以及宣传栏、图片展等形式,扩大十七大精神的宣传教育。三是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市直机关举行的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文艺汇演和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报告会等系列活动,播放反映改革开放历程和成果的电影和电教片,开展各类寓教职工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四是围绕“创新服务、品质服务”,深入开展“为职工服务,让职工满意”主题实践活动,包括推动企事业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劳动竞赛和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精心打造以职工名字命名的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操作法,把职工群众的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建立党员服务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为市总工会整体工作的重大活动提供服务;畅通就业创业渠道,继续开辟失业职工绿色通道,举办创业技能免费培训班,充分发挥工会帮扶中心作用;深入开展“五送”活动,为职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送岗位、送文化、送技能、送健康、送法律;完善帮扶救助机制,做好“春风行动”的组织、动员和实施等日常工作,积极实施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推进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协议,进一步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宣传教育活动贯穿全年,分动员部署,深化学习;谋划思路,推进落实;总结提高,巩固成果等三个阶段。通过活动,要在思想认识上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工作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机关自身建设上取得明显实效。
(机关党委)
市总工会经审会荣获“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近日,杭州市总工会经审会荣获“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五年来,市总工会经审会在市总工会领导的重视支持下,依法履行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较好地维护了国家和工会的财经法纪,促进了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加强了工会资产的管理,推动了工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作,保证了工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在工会工作全局中发挥了经审特有的作用。
(高晓宇)
“放歌在天堂”声乐大赛入选市精神文明建设十大创新案例
3月12日,《杭州日报》公布了“2007年度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光荣榜”,市总工会主办的“放歌在天堂”外来创业者声乐大赛入选精神文明建设十大创新案例。市总工会常委、宣教部部长王云海被评为2007年度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全市共有26人获此荣誉。
“放歌在天堂”外来创业者声乐大赛于2005年由杭州市总工会首创,为外来创业者在杭城提供了一个展示歌唱才艺的平台,广受欢迎,影响广泛。2008年,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将继续举办第四届“放歌在天堂”外来创业者声乐大赛,在广泛发动外来创业者参与的前提下,在形式上进一步创新,在内容上进一步丰富,在影响力上进一步加强。
(宣教部)
1600余名职工竞唱《女职工之歌》庆“三八”
3月5日至6日,地处保俶山麓的浙江音乐厅热闹异常,激扬高昂的歌声此起彼伏,杭州市“女职工之歌”合唱比赛正在举行。来自杭州市各行各业和各区、县(市)的1600余名职工一展歌喉,欢庆“三八”妇女节。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副主席刘英、李生伟、钱爱珍、翁正营,党组成员竺锡雄等到比赛现场指导、观摩演出,并为获奖代表队颁奖;市妇联主席陈建华应邀出席并为获奖代表队颁奖。
大赛以区、县(市)总工会和产业(局、公司)工会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共有26支代表队报名参赛,每队参赛人数为40名至60名,共有1600余名职工登台献艺。每队限唱2首歌曲。其中1首为必唱歌曲,即在杭州市总工会于去年面向全国征集杭州市“女职工之歌”的3首获奖歌曲《我们与西湖一样多娇》、《时代彩霞》、《天堂女儿》选择其中1首,另1首为自选歌曲,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并具有时代性。比赛按区、县(市)、开发区工会和产业(局、公司)工会两个组别进行。经过激烈角逐,萧山区总工会代表队、下城区总工会代表队和杭州市教育工会代表队、杭州市文卫体工会代表队在众多参赛代表队中脱颖而出,分别获得本次合唱比赛区、县(市)工会组别和产业(局、公司)组别一等奖。
(女职工部)
我市将进一步扩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覆盖面
杭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对引导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保持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队伍稳定,促进企业发展,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为了发挥创建活动中先进企业的引导作用,推进创建活动向纵深开展,近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召开第十次会议商讨了进一步推进创建活动覆盖面的问题,会议讨论了创建活动三年目标任务、创建模式、考评细则及有关要求等问题,基本形成了共识,达成一致,决定待征求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意见后,下发实施。此外,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召开第十次会议还审定了杭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名单、商讨了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广温岭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现场会事宜、讨论了《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工作责任书》、审议了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调整了三方成员。市总工会副主席李生伟,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胡志荣,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黄招有参加会议。
(施 琦)
市总工会表彰“市十佳职工法律工作者”
经市有关职能部门、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市工会法律志愿服务总队和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推荐,市总工会审查,《杭州日报》公示,2月29日,市总工会召开杭州市“十佳职工法律工作者”表彰会。会上表彰了何金国等10位杭州市“十佳职工法律工作者”,洪金潮等8位杭州市“优秀职工法律工作者”。市“十佳职工法律工作者”代表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汤云周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会上还表彰了去年《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先进组织单位。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副主席李生伟、钱爱珍出席会议并为先进颁奖。
(法工部)
市劳模协会召开三届二次理事会议
日前,杭州市劳模协会召开三届二次理事会议,会议增补了市总工会副主席翁正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部长吕亚瑾为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并选举翁正营同志担任市劳动模范协会常务副会长。会议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生伟主持,市劳模协会秘书长、经济部部长王昌功汇报了两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年工作打算。原市总工会主席市劳模协会会长韩柏青参加会议并讲话。
近两年,该协会动员和组织劳模积极投身于市总工会等十余家单位联合开展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增强了劳模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高了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总结推广了劳模的先进操作法,努力挖掘出劳模中的绝技、绝活,充分发挥劳模的传帮带作用。目前,杭州市已有22名劳模成为杭州市职业技能带头人,56名劳模成为地区、产业级职业技能带头人。
不仅如此,协会还充分利用市总工会与杭州电视台联合开办的《创业者》栏目这一有效载体,对该市各行各业100余名劳模先进事迹进行了录制和播出。经常性地与市新闻、出版单位联合开展“劳模风采系列报道”、“节日劳模专访”、“寻访五十年代老劳模”等活动,大力宣传劳模事迹,弘扬劳模的时代精神。2006年,推荐评选了鲁冠球、孔胜东两位全国劳模为浙江省最具影响力劳模;2007年推荐评选吕红兰、罗红英两位全国劳模为浙江省十大金锤奖得主,推荐全国劳模孔胜东为中共十七大代表。
(正 达)
余杭区三级联动推进劳动竞赛
余杭区总工会号召全区各级工会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全区掀起了新时期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热潮,形成了区、镇局和企业三级联动的好势头。
五场区级技能大赛,精选全区技能精英。去年,余杭区总工会举办了服装制作、维修电工、汽车驾驶技能、银行系统计算机业务技能和建筑业技能操作等5个区级职业技能竞赛,并组队参加了杭州市维修电工、板金工、养老护理员等7项市级一类比赛。全区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1万余条,2008年,将评选十佳职工合理化建议。
百余场各级技能大赛,掀起比武热潮。去年,各镇局和企业工会纷纷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丰富了新时期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内涵、形式和途径,在职工中掀起学知识、学业务、学技术的热潮,初步形成了“选拔-培训-竞赛-晋级”的职工岗位成才“快速通道”。据不完全统计,全区举办镇局级劳动竞赛30余场,举办基层劳动竞赛100余场,通过各级技能比赛,有3名职工直接晋升为技师,171名职工晋升为高级工,3名职工被授予“杭州市技术能手”,13名职工被授予“杭州市经济技术创新能手”,2名职工被聘为“杭州市首席技师”,区总工会被评为杭州市劳动竞赛先进集体。
(黄 侃)
萧山区出台《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
近日,萧山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萧山区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享有行使知情权、审议权、协议权、监督权、选举权等职权,以及需提交职代会审议讨论的其他事项。规定职工有权监督和罢免本单位的职工代表,监督办法和罢免程序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确定。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进行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其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其任期期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所在单位不得变更或解除其劳动合同。
《办法》指出,职工代表大会每届3至5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大会的选举和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200人以上企业必须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单位自定,最低不得少于30人。职工2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可实行职工大会制度。《办法》还对职代会坚持的组织制度原则和工作机构性质作了明确。
《办法》强调,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区经发局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指导非公企业管理和普法工作。区劳动保障局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非公企业遵守、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镇街要根据《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关于加强镇街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对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规范化建设,指导督促非公企业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韩宝庆)
桐庐县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历时3天的桐庐县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在200多名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大会预定的各项议程,于3月5日胜利闭幕。桐庐县委书记戚哮虎,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国妹,市总工会副主席李生伟等领导出席会议。各兄弟县(市)、区总工会和兄弟群团组织应邀参加大会。
开幕式上,李生伟代表杭州市总工会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戚哮虎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提出三点意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发挥优势,履好职责;加强领导,夯实保障。
此次大会的主要内容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回顾总结县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的主要工作,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任务为目标,研究部署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县广大职工群众,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抢抓机遇、扎实工作,为建设全面小康县、“共建潇洒桐庐、共享品质生活”贡献力量。
大会审议批准了桐庐县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盛春霞同志当选为主席,李生祥、潘苍秀当选为副主席。
(桐庐县总)
富阳市万市镇安全生产实行“四员一会”网格化管理
日前,富阳市万市镇出台措施,实施安全生产 “四员一会”网格化管理模式,规范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
“四员”:指农村专职驻村指导员、村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大学生村官、网格安全生产负责人。确定这四员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规定农村专职驻村指导员协助镇安全委员会做好矿山企业、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特种行业安全管理,指导、督促所驻村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领导,一般由村主任兼任,负责全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大学生村官负责协助村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台账、记录;网格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负责本网络安全生产工作。
“一会”:即村安全生产协会,协会成员由村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网格安全生产负责人、本村所辖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隐患较大的单位和场所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协会主要是督促检查本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每季度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次,相互检查、相互监督、相互帮助,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发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该镇对此项工作建立考核机制和办法,年终进行考核,对成绩较好的给予奖励。
(盛 民)
拱墅区健康职工“六个一”工程深受企业职工欢迎
3月12日,拱墅区小河街道工会收到来自杭州西湖台钻有限公司工会的一封感谢信。信中该公司工会表达了对上级工会开展健康职工“六个一”工程之“关爱女职工”活动——为辛勤工作在企业一线的女职工组织免费体检、为单亲女职工免费投保等一系列重大举措的感激之情。公司工会主席姜一斌在信中说:“这次活动是为推动职工健康的一项有益之举,是为女职工提高健康保健意识和促进她们健康状况改善的一个良好途径,感谢上级工会对我们企业一线女职工如此的关心和爱护,对此我代表在这次健康职工‘六个一’工程中受益的女职工向工会的领导说一声谢谢!”
拱墅区总工会围绕创建和谐社会生活品质之城,开展了健康职工“六个一”工程,在关心职工生活,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等方面给为企业女职工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陶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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