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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2日
构建和谐企业应做好“六互”文章
  企业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积极推进和谐企业的建设。要推进和谐企业建设,应着力在互通、互信、互容、互动、互助、互惠“六个互”上做好文章,下好功夫。
互通,就是加强企业内外、上下、左右等各层次全方位的沟通。企业作为一个主体,都存在有内外、上下和左右关系,要营造企业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应切实加强“互通”工作。对外,通过“互通”能够进一步了解市场需求,为整体营销,个性服务,抢占市场创造条件;同时,从中发现差距和不足,明确持续改进的目标,追求完美,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对内,通过对企业每个成员及时、准确、有效的“互通”,促使形成各级领导干部爱护职工、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职工热爱企业、尊重理解并支持各级领导,干群关系和谐融洽、精神风貌焕然一新的良好局面。在“互通”中,企业要把发展愿景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向广大职工交底,使职工群众做到心中有数,知家知底。从而增强广大职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把广大职工智慧、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到不断推进企业发展的实践中来。
  互信,就是要努力营造诚信友爱的工作环境。诚信友爱是形成和谐健康的经济社会秩序与人际关系的基础。诚信是古往今来立业处世的共同价值取向,它是一种律己意识,是在真诚、真实、守信的基础上建立与他人的往来关系。友爱是一种利他意识,具有一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情怀,是在平等、互信、互爱的基础上确立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方式。诚信友爱的心态,有利于促进企业成员之间的和谐共赢,有利于推动企业在和谐中发展。营造诚信立业、诚信创业的工作氛围,应积极开展“诚信”教育,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产品有价,信誉无价”的理念,倡导“产品零缺陷,使用零抱怨,服务零烦恼”的“零管理”意识。从而,不断提高企业运作效率和产品市场占有率。
  互容,就是心胸宽阔有气量,能容人容物,不斤斤计较,互相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转型的加快,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利益关系和利益需求日益复杂,一些积累下来的深层次矛盾更加显现。构建和谐企业需要企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各种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企业整体的公平和公正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这就要求企业每个成员保持宽容大度的心态,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唯宽可以容人,唯厚可以载物。一个具有宽容之心的人,往往能够正确对待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变冲突为祥和,化干戈为玉帛,使磨擦减少到最低限度。宽容还能产生巨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论语》中的“宽则得众”,《尚书》中的“必有忍,其乃有济;有容,德乃大”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党政工团“四个轮子”要同时驱动,不争你高我低。同时,要积极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弘扬正气,树立典型,为了共同目标,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互动,就是努力健全互相联动的工作机制。构建和谐企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它需要企业全员的共同努力。企业是一个以职工为主体而组成的经济实体,它的发展进步,有赖于每一个细胞富有活力,有赖于各个部分之间形成合力。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这就更需企业建立健全互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同心,上下同欲”的氛围。企业可以通过开展“企业要发展,我该怎么做?”、“用户在我心中,质量在我手中”等大讨论及提合理化建议、揭榜攻关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互动的积极性。同时,还可以通过召开用户质量恳谈会或上门技术交流等活动,全方位、全过程同用户保持互动,促进质量的提高,巩固彼此的合作。企业在与职工的互动中要充分尊重每个成员的创造愿望,为职工最大限度地发挥创造才能,实现自我价值提供机会、搭建平台。在互动中,要敢于打破陈规陋习,破除各种障碍,冲破各种束缚,为创新性的实践探索营造良好的氛围,凝聚全体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形成构建和谐企业的强大动力。
  互助,就是要大力营造互相帮助的工作氛围。推进和谐企业建设,是全体职工的共同愿望和目标。要实现这一愿望和目标,需要全体职工和睦相处、齐心协力,互相合作、互相补台。一方面,随着人们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的增强,以及经济社会生活和人们的思想活动的多样化,需要大力营造互相信认、互相支持、互相帮助的工作氛围。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孟子说过:“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就是强调只要人们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就什么样的困难都能克服。因此,企业要舍得投入,构建和谐创业的环境,要切实关心广大职工的生活、生产问题,尤其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做好送温暖系列工作。另一方面,市场需求的复杂化、多样化导致企业的产品开发、营销活动等越来越趋于复杂化,新的形势要求企业间开展互助合作经营。企业可通过行业协会整合资源,也可通过合资、合作,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强强联姻,保持竞争优势,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让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用,避免在资源利用上产生“滥用”、“无序”与“撞车”的局面,就有赖于企业间科学合理的合作。通过这种互助合作,使资源得到充分与高效的利用;通过合作可以减少无序的竞争给企业带来的损失;通过合作可以进一步发挥规模效益的优势,实施资源整合,降低成本;通过合作可以将企业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资源得以利用,以产生更大的收益;通过合作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经营环节,减少信息沟通与物流重复流动的费用支出。
  互惠,就是通过努力,实现投资者、供需方、企业与个人等各方的“双赢”。企业与合作者各方形成利益链、共同体,不光要各算各的账,还要善于换位思考,“只想本位胸自窄,换位一想天地宽”。事实证明,“合作、共赢”,是企业之树常青的法宝。同样,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不是简单的付出,而是企业和社会“两利、双赢”的行为,能够使企业在社会公众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度,从而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
  互通、互信、互容、互动、互助、互惠,这六个方面不可分割,互为前提,统一构成企业得以和谐建设的现实力量和动力源泉。
(金益平)
参加杭州市工会干部读书会的几点体会及思考
  通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和《劳动合同法》辅导报告,并对照实际工作、深入思考,收获良多。特别是关于工会在推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作用发挥问题,结合平时学习和在以往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得到了很大的启发。在这里我谈几点自己的学习体会和工作思考。
一、学习体会
  体会一:工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要充分认识和理解科学发展观对工会工作的指导意义。可以说,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通篇贯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条主线。“科学发展观”,其本质是要发展,核心是要“以人为本”,关键是要“统筹兼顾”。它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指导方针,也是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从全总到地方都已经确立了这样的共识。工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应当跳出体制的局限性,紧紧围绕协调劳动关系这个工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展开,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不断发挥实际作用,从而围绕经济发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进步大局。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和发展环境。
  体会二:《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挑战。《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许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条款:如: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按月付双薪、杜绝“试用期”变成“白用期”、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扣押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工资过低要加倍偿还劳动者、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等规定,这一方面为职工维权撑起了保护伞,另一方面也对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仅是《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赋予工会的职责,更是职工的愿望和要求。职工在企业劳动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更需要工会为职工说话办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也不断出现。民营经济、私人企业的不断发展,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争议等问题也渐显突出。然而,工会自身的法律意识、源头参与能力和维权机制建设仍不能完全适应职工维权的需要,工作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广大职工迫切要求工会为他们撑腰讲话,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体会三:工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需要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的工作力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然而,这里存在着一个问题。有很多企业,特别是私营小企业(如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和小建筑项目工地没有工会组织,而这些地方的雇佣关系又恰恰是最需要劳动合同法保障的。他们的劳动合同,他们的两倍工资,如何落实,这是工会组织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所以,我认为应当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这样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工会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的权利。
  体会四:工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应当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把履行监督职责摆上工会工作的重要位置。《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赋予了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监督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等职能,可以说丰富了工会监督的内容。但是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还存在许多无奈:一是工会主席的独立性问题。制约工会组织依法独立监督的因素,在于工会主席产生中存在的实际上的任命制,同时上级工会协管干部工作也有待加强。在这种情况下,工会独立、依法履行监督权有较大的难度;二是知情权问题。缺乏各个层次、多种形式的全面、有效公开,监督到位只能是一句空话;三是工会与监督对象的对等性问题。工会主席命运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企业经营者手里,双方关系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等性,即使有监督,往往也形同虚设;四是工会监督手段的硬性问题。由于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特别是工会主席地位、自身权益、素质等的问题,工会监督还硬不起来;五是工会专门人才缺乏,这种状况难以适应监督工作的要求。因此,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看,工会组织亟需突出和强化监督职责。
二、几点工作思考
  (一)对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工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理念的思考。
  首先,科学发展需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其实质是要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协调地发展,造福于人民。而要使经济建设得到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很重要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矛盾已逐渐成为主要的社会矛盾之一。如果这种矛盾任其发展,对劳动关系的稳定运行将产生极大危害。而劳动关系的不和谐必然也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带来社会的不安定。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身处劳动关系中的工会,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的各类矛盾,协调好利益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创造有利条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必须解决的问题。
  其次,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高效率的工会。工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协调劳动关系,必须明确自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地位和作用。工会如何才能体现高效率?我们所说的会员人数、工会组织建立的多少、专兼职工会工作者的数量以及各级工会主要领导人在党内或国家权力机构内任职等当然是一方面,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高效同样要体现在它的实际作用上,即要表现在它对国家权力机关和政府关于劳动关系立法及政策的影响力上;表现在它对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的保护力度及对劳动者的认可程度上;表现在整个社会对它的重视程度上;表现在它如何协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等等。
  再次,工会要在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上发挥作用。工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当将对外不断扩大影响和对内强化自身统一起来。同时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中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切工作围绕劳动关系展开;就是要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改革,内部真正实现民主化;就是要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能适应市场经济工会工作的队伍;就是要建立一套对工会工作和工会工作者的公正、客观、科学的考核指标及评判标准;就是要深入研究市场经济对工会工作的客观要求,形成中国特色的工会劳动关系理论。
  (二)对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强化工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手段的思考。
  要强化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就必须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和工会工作者的法律意识,使其明确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为增强职工及工会干部的法律意识,必须坚持搞好舆论宣传。在不同媒体上开辟宣传职工合法权益的专栏,加强工会依法维权的新闻报道,解析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例,进行职工权益方面的政策解答等。
  要强化立法参与。作为县级地方工会,主要是要利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等载体,结合职工合法权益实现中的共性问题和广大职工的要求,积极组织调研,提出相关建议,反映本地区职工意愿,加强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办法、制度的制订工作。
  要强化维权机制。一是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在宏观层面要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制建设;在微观层面要抓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与职代会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确保职工合法权益的实现。二是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机制。基层工会要通过召开职代会,建立职工民主权利的表达机制;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畅通职工诉求渠道;通过参与人大、政协等会议,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会的政策主张与建议;推动各级人大适当增加职工代表的比例、各级政协适当增加工会界委员的数量,配合人大做好《工会法》、《劳动法》及有关的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工会的舆论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工会的主张。三是建立健全矛盾调处机制。这主要是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制度和机制,搞好劳动保障群众监督与行政监察的配合;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警和疏导机制,配合党委、政府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将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推动改革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按照“快立、快办、快结”的原则,及时高效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建立并完善工会法律援助与服务机制,向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有效的帮助。四是建立健全权益保障机制。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推动政府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同时发挥工会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能,使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参与收入分配方面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与正常增长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并推动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措施,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五是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要积极联合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完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准和评选条件,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建立职工和企业互利共赢、共谋发展、共建和谐、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劳动关系。
  (三)对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最大限度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加强工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组织基础的思考。
  在工作思路上,要打破传统实现“四个转变”。即由单一的工会组建模式向多种组建模式共同发展转变;由单个企业建工会为主向成片地抓组建、整体推进为主转变;由单纯抓工会组建率向最大限度地抓职工入会覆盖率转变;由工会独家抓组建向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主抓、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转变。
  在组织形式上,建议根据不同类型劳动关系的性质,引导和支持职工依法建立不同类型的工会组织模式,即在原有以单个企业为依托的工会建制之外,创新建立符合企业和行业特点的其他类型的工会体制。
  在入会形式上,要因企制宜,删繁就简。在坚持会员会籍管理随劳动关系的变动而流动的原则的同时,要切实转变作风和观念,变“等职工来入会”为“到职工中去发展会员”,删繁就简,扩大工会会员数量。
  在领导体制上,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要针对当前工会组织体制中出现的新矛盾,进一步明确工会属地管理的原则,凡跨省或省内跨市经营的各类连锁超市、商贸连锁企业工会组织及管理,均由所在地工会负责;对长期跨地区流动的建筑企业,凡在输出地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应主动与输入地工会联系,并实行双重管理。要针对企业改制和分布情况,赋予乡镇、街道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双重职能,在组织形式上不强求统一,充分发挥中间层次工会组织的作用。
  在组织结构上,要大胆探索。如果条件成熟,建议设立一个专门农民工工作部门,以全面负责农民工的入会、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四)对破解工会履行监督职责难,提高工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整体效能的思考。
  一是要解决“敢不敢监督”的问题。在工作实践中,由于前述工会主席的选举和管理问题还存在着与工会主席身份不相适应的体制问题,制约了工会主席职责作用的发挥。为此,很多地方工会创新推出了加快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由会员职工直接选举工作、积极开展上级工会直管基层工会主席工作、并探索建立基层工会主席维权保障基金等支持基层工会主席依法履行维护、监督职责的措施。但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工会主席“敢不敢监督”的问题,还要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探索。
  二是要解决“能不能监督”的问题。工会组织“能不能监督”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立法部门出台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时,各级政府在制定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政策规定时,各类企事业、机关单位在制定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能不能有效参与,并最大限度地代表职工群众的声音,监督这些法律、政策、制度是否对职工不利,并使之朝着对职工有利的方向发展。
  三是要解决“善不善监督”的问题。各级工会特别是工会领导干部应进一步树立人才是工会工作的第一资源的意识,加强工会人才队伍建设,走人才建会、人才强会之路。把好工会干部选拔录用关;制订工会干部培训中长期规划,包括对《劳动合同法》的系统培训,增强工会干部履行维护和监督职责的能力;加强工会干部交流工作,畅通工会干部能进能出渠道,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和生命力,更好地履行维护和监督的职责。
(赵茂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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