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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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7日
沈坚副市长在杭州市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永良同志对我市去年以来实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我完全同意。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会议还对我市去年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他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同时也希望广大职工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下面,我就进一步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不久前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会也提出务必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务必在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上取得更大成效,务必在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走在前列,实现杭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有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基础是创新型企业,没有企业创新就没有城市创新和国家创新。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体制、机制、管理、科技、文化创新,激发创造活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建设创新型城市客观要求。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必将不断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为创建新型城市作贡献。
2、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对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改善企业的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职工互利互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有利于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把实现经济增长由过去的主要依靠增加投入,追求数量,扩大外延,转到今后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上来。这就为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赋予了历史使命,提供了发展空间。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使广大职工有了学习、锻炼、创新的平台,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创业能力,从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新型职工队伍。
二、与时俱进,扎实推进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去年,全市各级工会围绕我市“工业兴市”战略,在全市职工中广泛开展了“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根据市总工会和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全市各行各业将进一步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要深入地抓好这项工作,必须做到“三个要”。
1、在形式上要做到五个结合。劳动竞赛要取得新成效,必须抓好“五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劳动竞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目标相结合。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作为工会围绕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目标开展的活动,必须根据党委、政府的要求和目标制定相应的活动内容和规则,才能发挥活动的作用。二是坚持把劳动竞赛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相结合。以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化解企业发展中的“疑难杂症”,推动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企业的经济增长、效益提高作出积极贡献。三是坚持把劳动竞赛与建立学习型组织和提高职工素质相结合。要以产品技术、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和文化理念为课题,开展职工欢迎、企业需要、目的明确、效果明显的各类技能帮带、岗位培训、技能比武等活动,把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同创建学习型组织、提高职工素质紧密结合起来,为职工提高技艺、岗位成才构建平台。四是坚持把劳动竞赛与选树职业技术带头人和弘扬劳模精神相结合。劳动竞赛涌现出一批技术人才,造就了劳动模范,反过来,技术人才和劳动模范又带动广大职工投入劳动竞赛。通过劳动竞赛,培养、选树、宣传、发挥技术带头人和劳动模范作用,使劳动竞赛更有实效。五是坚持把劳动竞赛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活动相结合。用劳动竞赛凝聚广大职工的向心力,团结一致共求发展,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职工利益最大化,达到劳动者与企业和谐相处、和谐发展的目标。
2、在内容上要做到五个注重。不同时期赋予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不同的要求和内容,只有不断拓展竞赛内容,创新竞赛形式,劳动竞赛才会受到企业和职工的欢迎。
一要注重产品的质量和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的产品要围绕市场,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也必须紧跟市场,并根据市场变化来开展。通过创新活动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二要注重技术和竞争力。职工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学进步的要求,必须用丰富的科技知识充实自己,掌握新技术,提升自身素质和竞争能力。三要注重激励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有体现市场经济原则的激励机制,对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既给予荣誉、又给予必要物质报酬,也可以采取技术入股等形式奖励,让职工在活动中获得利益和权益,心情愉快地参加创新活动。四要注重自主创新和资源节约。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必须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力争在技术进步与科技创新方面取得更大进展;必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必须坚持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约束性目标。五要注重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企业肩负的社会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环保、稳定等各项工作,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3、在工作中要抓住五个重点。在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探索和实践,体现特色。
一是确定目标,突出重点。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针对性地选择几项有地方特色、能产生实效、深受职工群众和广大企业欢迎的项目,有重点地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二是集中精力,做实做好。要广泛获得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整合各方面资源,发挥横向联合优势,集中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活动,真正在务求实效上狠下功夫。三是总结提高,打造精品。对开展的活动项目,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进展情况,不断总结,及时调整,打造出品牌,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四是大力宣传,示范推广。对开展好的活动项目,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环境,以点带面,扩大影响,稳步推进。五是注意研究,形成机制。要及时研究活动的规律,制定一系列指导性、政策性、针对性较强的适合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政策,探索多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地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有效激励机制,引导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充分发挥我市在全省的龙头、领跑、示范、带头作用。
三、强化措施,做好“三项工作”实现“三个突破”
1、精心组织,努力做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三项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好十项技能大赛。市级技术比武活动,已经在全市职工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许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比、学、赶、帮、超”在职工中蔚然成风。2007年,我们要继续依托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技协组织和产业工会举办10项技能大赛,工种的选择要结合传统的制造业和服务业,不断提升大赛的档次,体现杭州特色。二是新聘50名市级职业技能带头人。根据《杭州市职业技能带头人管理办法》,凡是符合评选条件的,由区县市和产业工会按《办法》推荐申报,对申报人进行审查、考察、评审、公示,将新聘产生50名市级职业技能带头人。进一步做好市级职业技能带头人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带头人作用,在“杭州工会网”开设“技术论坛”专栏,针对一些操作性较强的岗位工种,将组织一次全市性的技术交流论坛。三是继续实施“123”高级蓝领登高计划。通过深入实施万名职工技能免费培训,今年将完成对一万名职工的免费技能培训。配合我市“815”高级蓝领培训工程,继续实施“123”高级蓝领登高计划,全年帮助1000名职工晋升为高级工,200名职工晋升为技师,30名职工晋升为高级技师。
2、开拓创新,实现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三个突破。一是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方面有所突破。事实证明,凡是领导重视的地方,职工创新活动就开展得有声有色,凡是宣传力度大的地方,职工创新活动的覆盖面就广,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就发挥得更充分,因此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各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和职工的宣传力度。增加创新教育,增强创新意识,激发创新潜能,提高创新能力,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能更好地推动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向前发展。二是在发挥职工创造性、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方面有所突破。创新可以是科学家在实验室中的工作,更应该是千百万劳动者共同参与的实践,这就要在各种企业内广泛开展以争当“创新示范岗”、“创新能手”为载体的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引导职工积极参加“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活动,激发职工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先进操作法为龙头,鼓励职工在岗位技术创新的实践中发挥特长,体现特色,让广大职工逐渐成长为企业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在建立健全创新机制、完善激励机制方面有所突破。制定和完善开展创新活动的工作机制,使创新活动更加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进一步建立健全不同形式的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技能比赛,使之与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开发职工智力资源、创新能力有机结合,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带头人在职工技能提升活动中的传、帮、带作用,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有目标,培养出一大批适应我市新型工业化建设需要的职工队伍。
同志们,“十一五”规划为我们描绘了美好的远景蓝图。新的形势催人奋进,新的任务光荣艰巨。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陈永良在学习贯彻《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去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是我市第一部赋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权力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工会依法治会、依法维权的一个突破性进展。《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我市工会更好地履行维权基本职责,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里,我代表市总工会对《条例》制定颁布作出辛勤努力和重大贡献的市人大领导、市人大内司委、法工委以及市劳动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表示衷心感谢!刚才,萧山区总工会、临安市总工会和市工业工会分别介绍了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经验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打算和措施,他们的发言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下面,我就学习、贯彻《条例》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条例》颁布施行的意义
刚刚闭幕的市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努力构建和谐杭州,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动员全市职工为构建和谐杭州、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作出贡献,是工会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各级工会要以六中全会和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把工会各项工作融入到和谐杭州建设中,把工会工作着力点放到“生活品质之城”建设中。《条例》颁布实施为工会履行基本职责,健全维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1、《条例》为工会促进和谐杭州建设、打造“生活品质之城”提供了法律保障。建设“生活品质之城”,首先要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和谐的关键是劳动关系和谐。近年来,我市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民营经济不断发展,经济社会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势头,但同时由于市场经济还不完善,利益调整还未到位,企业劳动关系和劳资矛盾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劳资纠纷数量在逐年上升,2000年至2006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机构受理并查处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从3049件上升到万余件。二是劳资纠纷范围在逐年扩大,过去劳资纠纷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的参保和工伤待遇的落实等,而目前已扩大到劳动合同履行、工作岗位调整、工作时间延长、工资拖欠、转制企业职工的经济补偿和股权等诸多问题。三是侵权性质逐年严重,一些企业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不采取有效劳动保护措施,职工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企业不按规定使用未成年工,违法使用童工;有的企业剥夺劳动者应有的休息、休假权、无限制加班加点,导致劳动者过猝死。四是“三访”问题逐年突出,一些企业由于没有妥善处理劳资纠纷,造成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职工持续上访,重访、缠访和异常访的情况比较突出,过激行为也时有发生。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职工劳动权益的监督保护已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工会加强劳动法律监督,促进企业依法办事,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对构建和谐杭州,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2、《条例》为工会履行维权职责提供了操作性的法律依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法》赋予工会有调查权、交涉权和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处理权。但工会在实际的监督工作中,因没有具体的法定监督形式、举报投诉的调查方法和劳动法律监督处理程序,工会在履行基本职责时往往很难到位。所以,市总工会曾经通过工会界人大代表联名提交《关于制定企业职工劳动保障权利的条例》和《关于制定违反〈工会法〉处罚办法》议案,实质都是要求解决工会无法实施监督权力的问题。人大对工会提出的议案十分重视,经专家论证,认为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进行立法是必要的,立法的条件也比较成熟。《条例》赋予工会对劳动法律实施监督权,并对监督的内容、形式、手段、程序作了明确规定,让工会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法可依”。
3、《条例》为工会建立健全维权机制提供了法律手段。六中全会强调,完善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是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按照六中全会的要求,近年来,我市工会已建立起多渠道争议调处机制、多层面法律援助机制和帮扶救助长效机制,主动积极地正视劳资矛盾、调处劳资矛盾。《条例》的颁布施行,不仅为我们调处劳资矛盾,增加了新的途径和手段,而且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工会维权机制,将维权关口前移,通过监督,加强对劳动关系矛盾预测、预报和预防,及时发现矛盾苗头,并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明确《条例》赋予的监督原则、职责和方式
《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明确规定了工会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权利和职责,明确规定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形式,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工会切实履行维护职能,发挥工会监督作用提供了实质性的权力。
1、明确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原则。《条例》规定,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原则是:坚持依法监督、实事求是、依靠群众、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这个原则体现了四层含义:一是依法监督,主要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和《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和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开展监督工作;二是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对监督的事实不夸大、不缩小、不回避,正确地对待和处理企业劳资纠纷和劳资矛盾;三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属于群众监督范畴,依靠职工群众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根本和基础,工会要动员和依靠职工广泛地参与监督活动,共同制止违法行为;四是工会监督与行政执法不同,要保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有效进行,必须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要得到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的支持。因此,《条例》对政府有关部门也提出了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司法行政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支持工会做好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2、规定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和职责。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市各级工会建立了劳动法律监督机构,开展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条例》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予以确认,并进一步明确工会设立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者监督小组由本级工会推选产生。这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同时《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有参与、参加、开展和调查四项职责,即:为本级工会参与(人大、政府)制定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组织人员参加(人大、政协、政府)对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活动;提出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活动的方案,经本级工会批准组织实施;对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事件进行调查,这四项职责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四项权利和基本任务。
3、界定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内容。《劳动法》、《工会法》对工会实施劳动法律监督作了原则性规定,《条例》则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任务、内容更加明确、更加具体、更有操作性,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职工的特殊保障、职工培训、社会保险以及民主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其整改。
4、规范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方式。《条例》出台前,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往往得不到用人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同时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方式也不一样,因此各地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程度、力度、深度都不一样。这次通过的《条例》为工会规范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提供了依据。《条例》规定工会在行使劳动法律监督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可以派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进入现场调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经调查确认用人单位违法的,7日内工会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用人单位接到《意见书》后,应当予以处理,并在15日内向工会作出书面答复。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会向有管辖权的有关管理部门递交《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对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又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新闻媒体通报,实行舆论监督。
三、明确当前学习贯彻《条例》着重应做好的工作
《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颁布施行,对我市工会来说既是机遇更是挑战。各级工会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更好地履行工会维护职责。
1、结合工会“五五”普法,学习、宣传《条例》,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工会“五五”普法工作已在去年10月正式启动。学习宣传贯彻《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是工会“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各级区县(市)产业工会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实施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职工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重要任务。市总工会今年将组织万名职工、千家企业、百名选手、十支队伍进行《条例》学习宣传的知识竞赛,“五一”前夕,还将组织各区县(市)产业工会举行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学习,使各级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了解掌握《条例》以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维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
2、健全、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第一要抓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建设。对已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要按《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调整、充实和规范。尚未建立监督组织的要按《条例》规定尽快建立,形成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网络。第二要抓好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选聘和培训。下月起,市总工会将着手进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调整和选聘并进行首批劳动法律监督员的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证书,持证开展监督。第三切实开展监督活动。当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要从解决劳动关系突出问题入手,重点抓好劳动合同、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职工劳动权利不被侵犯、劳动工资不被拖欠、劳动条件有所改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社会保险应享尽享,可以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投诉举报调查、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活动。各区县(市)产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要对本地区、本系统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活动。针对劳动关系突出问题,市总工会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性监督活动。各级工会在开展监督活动中,要严格遵循监督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确保监督工作有序有效。
3、不断提高工会法律监督的能力,确保《条例》全面有效贯彻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有强烈法律意识,而且要有过硬的监督水平。搞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必须增强四个能力:一是要努力提高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既要从立法上、政策上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又要在政策落实上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既要重视职工的就业权、分配权、社会保障等经济权益,也要关注和维护职工的政治民主、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权益,切实表达和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二是要提高社会协调能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需要劳动保障、安全卫生等部门的支持,工会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协调好内外关系,达到优势互补、共同维权的目的。三是要努力提高化解矛盾能力。企业劳资矛盾、劳资纠纷说到底还是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要树立正确的理念,掌握正确的方法,继承和发扬工会做群众工作的传统优势,坚持说服教育、疏导化解的原则,有的放矢地做好释疑解惑、沟通疏导工作,帮助职工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四是要努力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在实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中肯定会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对此,我们应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拘泥于旧框框,不满足旧套路,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会法律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学习 提升素质
进一步发挥女职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陈永良在市工会女职委四届七次委员(扩大)会议暨“三八”表彰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四届七次委员(扩大)会议,总结去年的工作,部署今年的任务,同时对2005-2006年度的杭州市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在此,我首先代表市总工会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谐文明家庭和优秀女职工之友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向在座的各位女同胞,并通过你们向在各条战线上努力工作的全市女职工致以节日的问候!
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市总工会“三大工程一项建设”,以建立完善工会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为重点,以“一学二争三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切实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会女职工工作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维护女职工权益方面,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女职工权益维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开展了女职工权益理论研讨,加强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的签订工作,举办了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咨询活动,编印了外来创业(务工)人员维权手册等,为维护女职工权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也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在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方面,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努力营造各种载体,通过选树女职工先进典型,组织工会女工干部理论培训、礼仪培训、技能培训、健康知识培训等讲座,向女职工免费赠送健康知识、家庭教育、理财知识等手册和光盘等,有效促进了女职工的素质提升。在为女职工办好事实事方面,各级工会女工干部继续积极做好女职工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互助保险工作,许多单位还免费为困难单亲女职工投保,组织困难单亲女性和外来女工免费体检,开展“姐妹联手助学”、“旧电脑赠送”、“帮困慰问”等各具特色的献爱心活动,受到了广大女职工的好评,也进一步拓展了新时期女职工帮扶工作的新途径。在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方面,通过细化女职工工作考核标准,确定示范单位,召开现场会,开展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先进单位的评选等活动,进一步规范女职工工作,女职工组织的组建率也达到了99.53%。一些单位积极落实女职委主任待遇,进一步推进了女职工组织的自身建设。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总工会对今年女职工工作再提四点希望。
一、深刻学习领会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女职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市十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构建和谐杭州的目标,这既给广大女职工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又对女职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广大女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党代会的精神上来,进一步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为打造“生活品质之城”、构建和谐杭州作出贡献。
1、深刻认识女职工是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重要力量。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生活品质之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系统工程,需要充分调动包括广大女职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广大女工干部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重要意义,充分明确“生活品质之城”建设的任务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女职工工作融入到“生活品质之城”建设之中。
2、充分发挥女职工组织在“生活品质之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广大女工干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最大限度地把女职工团结在党的周围,最大限度地组织动员女职工投身到“生活品质之城”建设的实践中。
3、准确把握工会女职工组织在“生活品质之城”建设中的定位。女职工组织参与“生活品质之城”建设,必须找准定位,深入研究在“生活品质之城”建设中发挥好女职工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女职工参与“生活品质之城”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为广大女职工做好事、办实事,夯实家庭这个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努力使女职工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
二、进一步提高广大女职工素质,为促进“生活品质之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进一步激发广大女职工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继续大力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团结动员女职工积极参与杭州经济建设,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体现作为,推动女职工工作实现新跨越。
1、努力提高女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对女职工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女职工组织要坚持把提高女职工素质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和有关政策,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门类、多领域的培训。要突出重点,帮助女职工尤其是外来女工学习科学知识和劳动技能,挖掘创造潜能,在促进经济建设中发挥一技之长。
2、组织带领女职工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建功立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基础。各级女职工组织要不断深化“一学二争三创”等活动,创新活动方式,为女职工全方位参与经济社会建设搭建更大的活动平台和展示舞台,激发广大女职工岗位建功的热情。要注重发挥先进女职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和引导更多女职工用自己辛勤的劳动创造美好的生活。
3、努力打造女职工工作品牌。继续深入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并与“创争”活动和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本行业女职工队伍的特点结合起来,与每个女职工的实际需要结合起来,努力打造出一批有规模、有影响、有特色的工作品牌。特别是要为女职工提高素质提供平台、创造条件、搞好服务。要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按照建设创新型企业、创新型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动员组织广大女职工积极参与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特别是在女职工相对集中的行业、企业和工种,组织开展具有女职工特色的各类竞赛活动,提高创新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教育和激励广大女职工立足岗位、学习成才、勇攀高峰。同时要把提高企业女职工特别是外来女工自身素质的工作作为重点。引导广大女职工通过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就业。为女职工提供公平、公正的机会,充分调动女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三、积极推进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提高女职工维权工作水平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女职工组织的生命线。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以广大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坚持依法维权、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协助党委政府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1、加大源头维护力度。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积极参与涉及女职工切身利益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积极反映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建议和主张,特别是要把维护外来女工的权益纳入议事日程。去年底市总工会与市政府的第九次联席会议决定,今年要制定《杭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为此,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一起搞好调研,提出意见,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出台。同时,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加强维权宣传,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黑板报等大众媒体,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让广大女职工知法、懂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推进维权机制建设。近年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签订工作在全市得到了积极推进,为有效维护广大女职工的权益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对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今后,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签订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实现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积极推进维权机制建设。
3、继续为女职工办好事实事。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继续实施开展各种女职工帮扶活动,帮助困难女职工解决实际问题。要充分发挥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作用,加强信访工作;要进一步为单亲困难女职工排忧解难,把单亲困难女职工生活救助和子女助学活动纳入帮扶工作体系;要认真做好女职工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互助保险的扩面工作,切实增强女职工抵御特殊疾病的经济承受能力。同时要关注外来女工,多从思想教育和心理上关心她们,将生活困难的外来女工纳入帮扶对象,让她们感受到社会的爱心和组织的关怀。
四、不断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水平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担负起组织女职工、宣传女职工、教育女职工、服务女职工的历史任务,努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1、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女工干部的自身素质。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学习,已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学习,已成为我们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件紧迫大事。女工干部要跟上时代步伐,肩负起历史使命,就必须强化学习意识,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全面学习、终身学习,使学习成为责任、成为追求、成为习惯。要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女职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发现基层工作中鲜活实用的好经验好做法,虚心向先进学习,学人之长、补己之短,自我更新,自我提高。
2、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树立女工干部的良好形象。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是女职工的娘家,服务女职工是女职工组织之本。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广大女工干部要把做好服务作为一种基本能力来提高,自觉积极地做好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女职工的工作,要切实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充分展示女工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尊重利益诉求,善于统筹协调,全面把握和妥善解决利益调整所带来的各种矛盾,保障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
3、强化创新意识,努力探索做好新时期女职工工作的新路子。强化创新意识,是推进一切创新的前提和先导。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在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工作机制、组织形式上不断创新,善于运用各种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协同作用,不断提高女职工工作的社会影响,切实提高务实创新的工作能力。
同志们,新时期、新形势赋予了工会女职工组织新的历史使命,也给全市广大女职工提供了建功立业的广阔空间和舞台。希望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女工干部团结组织带领全市广大女职工为构建和谐杭州有更大的作为,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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