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特别报道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7日
市总工会动员全市职工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作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杭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生活品质之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市总工会日前作出部署,在全市职工中广泛开展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作贡献活动。
  这项活动应紧密结合当前正在深化实施的“三项工程一项建设”实际,把打造“生活品质之城”作为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之“纲”,落实到工会各项工作之中。即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技术协作、合理化建议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促进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提高职工群众经济生活品质;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加强职工文化体育事业,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企业和谐文化建设,着力提高职工群众文化生活品质;通过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着力提高职工群众政治生活品质;通过大力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会维权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着力提高职工群众社会生活品质;通过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节电、节水、节能等活动,倡导崇尚节能、反对浪费,促进资源节能型社会建设,着力提高职工群众环境生活品质。
  为在职工中凝聚全员参与的强大合力,市总工会把抓好“两头”作为倾力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重点。一头是以提高困难群众生活品质为重点,即进一步深化“春风行动”,积极探索筹集社会化帮扶资金新途径、新方法,扩大“春风行动”的社会参与度;对低保人员、“4050”人员、残疾困难人员、因病致困人员等不同致困原因的困难群众实行分类救助,同时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金秋助学、送温暖、送清凉等活动和结对帮困等工作,增强帮扶救助的针对性;本着“先就业、后救助”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就业与救助、助学与就业联动机制,畅通“工会就业绿色通道”,提高帮扶救助的实效性。另一头是以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先进示范带头作用为重点,大力宣传倡导劳动模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时代风貌,用劳模精神激励广大职工投身“生活品质之城”建设。同时要继续做好劳模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给予低收入劳模经济补助等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的良好氛围。
  市总工会同时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在开展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作贡献活动中夯实两个“基础”:一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工会组建的新形式、新方法,不断总结和推广社会化组建和乡镇(街道)工会直接吸纳职工入会的经验,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进一步提高工会的组织化程度,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加强工会作风建设,大力倡导、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种良好作风”,坚持“以职工为本”理念,深入开展以努力为职工排忧解难为根本宗旨的“为职工服务、让职工满意”活动,竭诚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提供作风保证。
  市总工会同时要求各级工会充分运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橱窗、简报等宣传载体和举办讲座、学习研讨会、辅导报告会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深刻内涵和目标任务,使之深入广大职工,做到家喻户晓,把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力凝聚到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上来,形成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胡大淼)
我市隆重表彰“创争”和“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先进
  杭州市“创争”暨“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先进表彰大会于2月13日在市工人文化宫隆重举行。会上,市“创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市总工会副主席钱爱珍分析、总结了2006年的全市“创争”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对2007年的“创争”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教育局副局长毛汉钰宣读了表彰决定。市文明办副主任史玉芳,市贸易局纪委书记胡蓉珍,市人事局副局长江汝标,市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徐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旦秋,市工商联副会长庄哲卿,市政府纠风办主任常建华,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吴颖强,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处处长冷加璋,市建委宣传处处长李绍升,市经委组织宣传处副处长钱巧江出席了会议。杭州市“创争”、“职业道德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总工会常委、宣教部部长王云海主持了大会。
  我市的“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始于2004年4月,受到了全市企(事)业、机关党政的有力支持和广大职工的积极响应,从2005年起,“创争”活动已作为职工素质工程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了市委、市政府重点目标考核和总工会重点目标考核。各区、县(市)、产业党政也把开展“创争”活动作为提高职工素质的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列入工作的重要议程。3年来,在市“创争”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效显著,一个由党政挂帅,工会牵头,各方支持,职工欢迎的创建格局已在全市形成。
  我市“创争”活动载体丰富,亮点突出。2005年12月,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文明职工、和谐创业”职工礼仪教育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职工中开展了一次以“争做文明职工、促进和谐创业”为主题的职业文明礼仪教育大讨论,并在全市基层单位举办了32场“职工流动课堂”,邀请文明礼仪专家到企(事)业、机关单位宣讲职业礼仪的规范,听课职工6000余人次。同时还开展了职工“职业风采”系列活动,成功地举办了“庆五一职工职业风采摄影、书画展”和“当代工人”职业服饰赛。市总工会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了杭州市2006“放歌在天堂”外来创业者声乐大赛。组织评选、推荐了2名市级“创业新星”。市级机关工会举办了“相聚大运河、彩墨新杭州”系列活动;市工业工会开展了“学文化、争当知识型职工,学技术、争当职业技能带头人”的活动;下城区总工会开展了知识竞赛,向外来务工人员发放了6000份文明礼仪试卷,还向基层工会发放了600套文明礼仪光盘;杭州电信公司工会举办了“电信服务礼仪者风采大赛”;市建设工会开展了“学知识、明荣辱、树新风”的征文比赛;市交通系统举办“我是交通人”交通置业杯知识竞赛等。活动的开展,不仅把全市职业礼仪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并且极大地丰富了“创争”活动的内涵。市总工会还专题召开了表彰大会,有12家单位获得“文明职工、和谐创业”职业礼仪教育系列活动的优秀组织奖、4家单位获得组织奖。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有4680家企(事)业、机关达到了学习型企业的标准,占全市建工会企(事)业、机关的34%;已有12713个班组、科室达到了学习型班组的标准,占全市建工会企(事)业、机关班组、科室的40%;已有39430名职工达到知识型职工的标准,占全市建工会企(事)业、机关的职工总数的2.67%。并已涌现出了10家市级示范单位、10名市级成才标兵、8个市级优秀组织单位以及3个全国先进集体和个人、9个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174个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同时职业道德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仅2005年至2006年间就涌现了1个全国先进集体、4个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10个市级“十佳”集体、10个市级“十佳”标兵以及31个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创争”活动和“职业道德”建设已成为各级党政工加强新时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科学文化和职业技能素质的有力抓手和有效的载体。
  今年全市开展“创争”的目标是,新增10%的学习型组织,10%学习型班组,2‰知识型职工,不断扩大企业的参与面和职工的参与率,进一步形成“党政重视支持、企业主动参与、职工广泛参加、工会全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继续组织评比、表彰“创争”活动涌现出的30个先进单位、30个先进班组和30名先进个人及优秀组织单位。按“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两年内全市逐步建立“百所职工俱乐部、百所职工学校”。通过试点培育、调研和征求意见,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年底将进行首批(拟定各50家)的验收、授牌。在各区、县(市)、产业继续开展“千场电影下基层”活动,职工艺术团将开展“百场文艺演出”下基层的活动。进一步发挥工人业余大学“外来民工学校”的辐射作用,各区、县(市)及企业的职工业余学校要为民工开设免费或低价的培训项目,力争全市受益民工达5000人。
  大会授予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等30家单位为杭州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营业分公司巡检监护班等30个班组为杭州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先进班组荣誉称号;授予中国茶叶博物馆魏娜等30人为杭州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等10家单位为杭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十佳”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等15家单位为杭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杭州饮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知味观李月元等10人为杭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十佳”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湖大队蒋定军等16人为杭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会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杭州红星文化大厦有限公司总经理程俊和杭州知味观大厅主管李月元分别作了经验交流。
(高海伟)
市总工会就学习贯彻《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作出部署
  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已于1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条例》的全面、正确实施,进一步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市总工会于近日下发《关于学习贯彻〈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通知》(杭总工〔2007〕16号),对我市各级工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王兆国同志在全总十四届十一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要求,从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当前要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条例》对促进整个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举办讲座,召开座谈会,组织学习讨论,全面理解领会并熟悉掌握《条例》的具体内容,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一是要充分发挥一切宣传载体的作用,以连载、政策解答、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二是制作宣传横幅标语、悬挂张贴宣传画、在社区街道的宣传栏上摘录、连载《条例》的内容等等,大力营造浓厚的氛围。三是利用已有的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组织人员到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业设立咨询点,结合《工会法》、《劳动法》的宣传活动,接受现场政策咨询,发放《条例》文本等宣传资料。市总工会将在“五一”前夕举行《条例》知识竞赛和宣传咨询活动,通过一切有效的宣传形式,提高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认知度,形成全社会关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通知》明确:各区、县(市),产业工会应当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委员会由同级工会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也可以邀请社会有关人士参加;乡镇(街道)工会设立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由5人以上组成,由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人员和所属部分企业工会主席组成;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监督小组)由3人以上组成。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监督小组)成员为本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各级工会要注意推荐一批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岗位,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奉公守法、清正廉洁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队伍。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及其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要充分利用《条例》出台的大好时机,在抓好学习贯彻《条例》的基础上,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大力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及其监督员,要根据《条例》规定的监督内容、职责、程序,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司法行政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与法院、新闻媒体的联系和配合,可以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发现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新闻媒体通报。
  另悉,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市总工会还下发了《关于调整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杭总工〔2007〕15号),决定将原“杭州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更名为“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市人大内司委办公室、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以及市总工会保障部、经济工作部、劳动保护部、女职工部、法工部等组成。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法工部。
(法工部)
我市工会女职委奏响依法维权主旋律
  在2月28日召开的杭州市工会女职委四届七次委员(扩大)会议暨“三八”表彰大会上提出:“今年要在企业中特别在非公企业中大力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的签订工作,力争在已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中,该专项协议的签订率达到60%以上;根据去年底举行的杭州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九次联席会议的决定,市工会女职委要积极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深入调研,并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出进一步加强该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可操作性意见,促使《杭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尽早出台,以最大限度地增加构建“和谐杭州”、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积极因素。”
    副市长陈重华出席当天的大会并讲话。她希望杭州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为打造“生活品质之城”、构建“和谐杭州”作出新的贡献。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崔鹏飞,市总工会副主席刘英、李生伟等出席会议,市总工会副主席、市工会女职委主任钱爱珍作了题为《努力奋进、依法维权、开拓创新,团结动员全市女职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再立新功》的书面报告。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生命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维权机制,从源头上更有效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始终是工会女职工工作的主旋律。去年,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紧紧抓住建立和完善女职工权益维护机制这一重要环节,以广大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坚持依法维权、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从更高的层次和更广泛的领域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市总工会把在企业中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列入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范围,目前,全市已签订女职工权益专项协议3243份,覆盖企业5363家;各级工会女职委共组织1000余家企事业单位的9万余名女职工参加了安康互助保险,同时市工会女职委还为973名单亲困难女职工免费投保,其中55名患各种妇科大病重症的女职工从中获得96万元理赔补助;市工会女职委特地编辑了5000册《外来女性创业者维权手册》,赠送给外来打工妹,同时向女职工发放了3万册《职工法律实用读本》,并组织万名女职工学法维权的知识竞赛,有效地增强了广大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起了良好反响。
  在当天的大会上,一批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了杭州市总工会的隆重表彰。杭州中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前厅部等30个“窗口”、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女职委等50家单位、浙江杭叉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张振美等50名女职工、杭州杭城摩擦材料有限公司祝惠铭等50名工会女工干部、杭州蓝孔雀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王国美等30户家庭、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蒋天荣等10名领导干部分别被授予“杭州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杭州市先进女职工组织”、“杭州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杭州市先进女职工工作者”、“杭州市和谐文明家庭”、“杭州市优秀女职工之友”荣誉称号。
 (女职工部)
《杭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杭州市日前出台了我市第一部有关劳模评选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杭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使劳模(先进)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并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背景透视──制定规范化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据杭州市总工会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杭州市共进行19次劳模(先进)的评选工作,共评选各级劳模(先进)24353人次。2005年,杭州市总工会对全市享受和比照享受劳模待遇的各级劳模(先进)实有人数做了一次普查,共达8904人。杭州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重视劳模的评选和管理工作,为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学习劳模、关爱劳模、尊重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劳模(先进)医疗费用实报实销、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退休后享受荣誉津贴、特殊困难可申请专项补助和低收入补助等关爱劳模(先进)的一系列举措,使杭州市劳模的评选管理工作特别是落实劳模待遇方面,都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但是,由于缺乏一个较为完善的管理办法,授予的荣誉称号名目繁多,较为混乱,享受或比照享受劳模待遇的对象等也没有明确界定。与此同时,随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程度的不断提高,退休劳模(先进)已从原来由企业管理逐步纳入街道社区管理。据杭州市总工会调查分析,纳入社会化管理的各级劳模约占劳模总数的80%。也是由于长期以来全市缺乏一个较为规范的政策性规定,街道社区干部对劳模(先进)管理的“尺寸”往往难以准确把握,在一定程度上使劳模失去荣誉感和归属感。因此,劳模(先进)的评选和管理迫切需要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运行机制加以完善和规范。基于上述原因,《杭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出台就应运而生了。
亮点追踪──劳模管理和待遇享受有章可循
  亮点一:劳模评选周期和评选人数首次作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杭州市共进行19次劳模(先进)的评选工作,但评选的间隔时间和人数参差不一,有一年一评的,也有两年和三年一评的,“文革”期间评选工作中断了十多年。据了解,目前全国劳模和省劳模的评选工作每5年进行一次。为做好全国和省两级劳模评选的衔接工作,夯实上述两级劳模评选的推荐基础,同时借鉴周边副省级城市的做法,本着“少而精”的原则,《暂行办法》现已作了明确规定。杭州市劳动模范评选每3年进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可提前或推迟评选。市劳动模范评选名额一般控制在200名以内,其中农业劳动模范占10%,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超过15%;其评选推荐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并兼顾各行各业,充分体现“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劳动模范的评选范围为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各阶层人员;其评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立足本职,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大建设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全市各行各业处于领先地位,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亮点二:外地先进入杭首次明确可比照享受劳模待遇
  《暂行办法》规定了享受劳模待遇范围: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含国务院表彰的机关事业单位先进工作者);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省、市人民委员会(地级专署)表彰的各类模范;1994年底以前,国务院部一级表彰的劳动模范(不包括单项劳动模范);1994年以后由人事部会同国务院部一级联合表彰并明确可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暂行办法》还规定了比照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范围:党中央和省、市委,国家和省、市政府发文明确可以比照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1955年至1965年由省、市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根据中发〔2001〕3号和国发〔1978〕104号文件精神,军队转业、复员军人在服役期间被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英模称号的,比照全国劳动模范享受相应待遇;被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英模称号的,比照省部级劳动模范享受相应待遇;在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以及被评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的,比照省部级劳动模范享受相应待遇。
  《暂行办法》还规定:在外地评上的市(地)级以上的劳动模范和1955年至1965年期间的省、市(地)级先进生产(工作)者,调入杭州工作或工作以后在杭退休的,在提供荣誉证书和原颁奖的省、市劳模管理部门有关证明后,可按我市劳模(先进)的待遇标准享受相应的同等待遇。
  亮点三:首次明确终止享受劳模待遇的对象
  为使劳模(先进)保持先进性,《暂行办法》规定了取消荣誉称号的四种情况,即出现主要事迹是伪造的,被刑事处分的,被开除(含开除党籍)、留用察看处分的或非法离境的等四种情况之一的,则取消劳模荣誉称号。《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终止享受劳模待遇的四种情况,即出现被党纪、政纪撤职处分的,被党内留党察看处分的,被劳动教养的或自动离职、除名的等四种情况之一的,则终止享受劳模待遇。
  亮点四:首次明确街道工会成劳模社会化管理的主体
  为更好解决社会化管理带来的问题,《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总工会作为全市劳模管理主体,各级工会作为本地区、本系统管理主体,所在单位工会作为劳模日常管理主体。《暂行办法》要求各级工会要及时掌握劳模的动态变化,劳动模范退休后关系转入街道(乡镇)、社区或各类管理中心的,转出单位工会应做好与转入单位的衔接工作,做到关系不断,工作不断。
  对进入社会化管理和失业的劳模,《暂行办法》首次明确所在街道(乡镇)工会是日常管理的主体。《暂行办法》要求街道(乡镇)工会要切实履行对进入社会化管理退休劳动模范的管理服务职能,积极引导劳动模范在社区建设中继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对所辖范围内的劳动模范要做到人数清、情况明,社区工会干部每年至少上门走访慰问一次,尽力为年老体弱及家庭发生困难的劳动模范排忧解难。
(胡大淼)
杭州市大学生就业基地正式建成并运行
  3月28日,杭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与杭州格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就联手建立以困难家庭子女为主要对象的大学生就业基地达成协议并签订协议书。这标志着由上述两家单位联手打造的杭州市大学生就业基地正式建成。
  这一大学生就业基地,是社会与企业联姻结缘,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大学生就业和推进企业发展的有效载体,即由该中心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社会“触角”多,协调能力强的自身优势,针对性地组织未就业的大学生特别是困难家庭高校毕业未就业的子女,到该公司创业,格格数码科技则融岗前免费培训和上岗就业于一体,为他们搭建展示自身价值的有效平台。协议约定,该中心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对有志于到该公司工作和创业的大学生,做好报名、推荐、指导等组织和服务工作,既为大学生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大学生上岗就业创造条件,又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资源;该公司对被推荐的大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技能和业务培训,尽可能量才录用,并按有关规定与上岗就业的大学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同时建立和健全职工升职、升级、提薪的考核机制,形成推动大学生就业、促进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
  谈及两家单位联手打造大学生就业基地的原由,杭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何剑兴说:“这几年来,我们在发放‘春风行动’助学援助金和为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牵线搭桥、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看到相当部分大学生面临就业难的困惑,特别是那些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与否,已经成为家庭能否摆脱困境的根本原因。面对大学生们和他们的家长一双双期盼的眼神,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工会组织,我们深感到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寻找一个有效载体、尽可能帮助大学生特别是困难家庭大学生走上就业岗位,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
  一个偶然的机会使何剑兴这一心愿的实现带来了契机。去年9月的一天,格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慕名来到帮扶中心,要求为其推荐因企业拓展市场和扩大业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并表达了建立人才供需长期合作关系的意向。据公司总经理候义华介绍,该公司是我省国内外著名计算机系列产品的总代理,全省拥有3000多家批发商。2005年起在杭州拓展市场,发展行业销售,随之形成了“以销售带动服务、以服务促进销售”的“产业链”,需要充实大量专业技术人才,准备建立一支以杭城为中心、辐射全省、融经营管理和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队伍。
  共同的需求奠定了联手打造大学生就业基地的坚实基础,双方一拍即合,由该中心按照公司要求组织与未就业的大学生前来报名,该公司则进行为期一个月专业技术的免费培训,根据需要安排上岗。去年11月,参加首期培训的20多名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大都安排上岗。至此,一个由杭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与杭州格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联姻、融免费培训和上岗就业于一体的大学生就业基地初具雏形。
  4个多月来,首批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后上岗就业的20余名大学生,在3个月试用期后,企业按《劳动法》规定陆续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他们缴纳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同时,企业为此建立了助理、见习主管、主管、助理总监(经理)、总监(业务经理)等5级员工升职、升级和提薪的考核机制,按上述各个不同等级相应确定了1000元、1400元、1800元、2500元、3000元的月工资标准(不含奖金和福利待遇),为他们注入了钻研技艺、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目标的动力。现在,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聪明才智、展示自身价值。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曾受过杭州市“春风行动”助学援助的2006届毕业生沈丹,去年大学毕业后先后打过短工、到一家装饰公司搞过编程,但都没有成为“久留之地”。去年10月,他从新闻媒体得知市总工会帮扶中心与格格数码科技将联手举办融免费培训与上岗就业于一体的大学生培训,当即前去报名参加,有幸成了首批大学生基地接受免费培训的一员。现他在该公司从事产品维修管理系统软件编程和打印机维修等工作。今年1月的一天,他第一次被外派排除电脑网络“EE打开就自动关闭”的故障,把自己在学校和企业学到的知识和技能用到实际工作之中,很快排除了这一故障,首次外出执行任务来了个“开门红”的一种成就感就由然而生。现在他在本职岗位上基本站稳了脚跟。谈及未来,他对企业和自己的前景充满了信心。
  如果沈丹是该中心按“困难家庭未就业大学生子女”的要求优先推荐就业的,那么吴笑楠则是破例被照顾进入该公司的。今年刚满18岁的吴笑楠两岁就失去母爱,与现已76岁的父亲相依为命。2005年刚初中毕业、成绩优秀的她为了早些参加工作、赡养父亲,放弃了报考普高的机会,选择了一家学制为3年的计算机学校。在读一年后,即在去年,尽管学校已给予部分费用的减免,但不菲的学费仍让笑楠父女望而却步,她只好辍学去找工作,虽然跑了不少劳动力市场,但一直未能如愿以偿。
  去年10月19日,笑楠父亲从媒体上得知该中心与企业联姻、联手打造“大学生就业基地”的消息,慕名前去该中心报名。笑楠不幸的遭遇和其困难的处境深深打动了当时负责推荐工作的何剑兴的心,经与该公司协商,破例吸纳了她。经培训后,现在笑楠被安排从事“友基”手写绘画板的销售工作,因与原学的专业相关联,所以很快进入工作状态,赢得了同事和企业的肯定。笑楠领到第一个月工资后告诉父亲:“你年纪大,身体又不好,以后不要再卖葱包烩儿了,我可以养您了。”父亲听了动情地说:“现在我不用再为你担心了!”
(山  水)
我市二十佳创业新星受表彰
  为进一步推进“和谐创业”和“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精神,由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3个单位联合开展的2006年杭州市创业新星评选活动,经各系统推荐,公示和评选委员会评审,于3月7日揭晓。本会推荐的杭州水业集团王蕾和杭州威芸服饰制作有限公司叶丽英与另18名创业新星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本次受表彰的同志均来自我市基层,分别是艰苦创业,自强不息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失业人员先进典型;自强自立、勇于进取,回报社会的残疾人创业先进典型;在“工业兴市”中做出不平凡业绩的企业一线技工创业先进典型;在社会再就业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默默无闻的社区工作先进典型,为杭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来杭创业者先进典型;在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先进典型;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转变增长方式上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先进典型;在教育创新,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书育人、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在生态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在大力推进我市公用事业建设,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等十大类艰苦创业的模范人物。
(宣教部)
新华书店等六家单位被省总
评为经审工作台账化管理先进单位
  杭州市总工会经审办近年来注重抓好经审基础工作,在县区产业级工会开展经费审查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同时,在全市基层工会广泛开展以经审工作台账为抓手的审查监督基础工作。目前,全市有3993家基层工会建立了经审台账。通过台账化管理,各单位加强了组织建设、完善了工作制度、规范了财务管理、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各县区产业工会对基层台账化管理也十分重视,除了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台账化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还根据本系统的特点分类管理,量化指标,制订了各项细则。如文卫体工会、工业工会、财贸工会、交通工会等单位都将此项工作作为基层经审建设的主要载体,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审查审计的基础。在日前省总工会经审工作台账化管理先进单位的表彰中杭州市新华书店经审会、杭州化纤集团公司工会经审会、桐庐县教育工会经审会、杭州市港航管理局工会经审会、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凤凰山管理处工会经审会、杭州萧山医药有限公司工会经审会六家单位榜上有名。
(经审办)
余杭区建立镇乡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在经济社会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调节的作用,密切政府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最近,余杭区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文件,决定从2007年起建立镇乡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该项制度规定,镇乡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如遇重要、紧急事项需要提交研究的,可视情况增加会议次数。
  联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内容确定参加对象。政府方面由镇(乡)长、联系工会的副镇(乡)长、党政办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会方面由主席、副主席、常委(委员)以及相关基层工会负责人参加。
  联席会议的内容主要是:政府通报重要工作部署、与职工和工会相关的政策措施;工会汇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的情况;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工会在开展活动、组织建设、经费落实等方面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重要问题,和涉及职工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劳动保护、休息休假和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迫切需要政府解决的重要问题。
  联席会议的内容、议题(包括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事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由镇乡工会在会前半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报镇乡政府审定。镇乡政府接报告后,对镇乡工会提出的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进行前期协调,形成初步意见,并确定召开联席会议的时间及有关事项。政府各有关科室部门接到会议通知后,落实参加会议的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缺席。对事先未提交的事项,联席会议原则上不安排研究协调。
  对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镇乡政府形成会议纪要,经镇乡政府领导审签后印发。镇乡政府各科室、镇乡工会及有关直属单位、基层工会对决定事项必须认真落实,落实情况在下年度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经镇乡政府批准,联席会议可视情邀请在本地的劳动模范、职工代表、基层工会干部参加,并根据有关规定发布信息。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精神,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余杭区总)
富阳千名农民工享受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要求,富阳市针对非公企业中农民工占多数的特点,在宣传和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过程中,十分强调在工种相对固定的农民工中建立住房公积金。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这些年以来,富阳已有近1000名农民工享受了住房公积金。如富春山居旅游开发公司、富春江冶炼有限公司、尖峰水泥有限公司、富春江化工厂、大润发有限公司等一些企业经营者从企业长远发展、凝聚人心、树立企业形象,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率先在农民工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为农民工带来了不少实惠。
  据了解,为使公积金制度给农民工带来实惠,方便农民工提取公积金,富阳市实行农民工只要与企业解除合同即可提取公积金,这样也调动了农民工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富阳的农民工也有了住房公积金,让创业在富阳,生活在富阳的“新富阳人”得到了实惠,更重要的是,让他们享受到了同等的“市民待遇”。
  为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是富阳市力促农民工在城市“生根立足”的破题之迷。众所周知,城市中许多农民工因为技术、地域等因素,他们大都在城市里干着辛苦的活,拿着微薄的工资,更重要的是,他们很难融入当地人中,而为他们建立住房公积金,彰显了政府的一个重要的信号:农民工们可以留下来,可以在富阳买房置业,变成真正的富阳人,我们富阳欢迎他们,接受他们,我们都是一家人。
(李国强)
临安市总依法帮助外来民工讨回三万元赔偿款
  最近,在临安打工的湖北蕲春籍民工陶维树的亲戚张某从临安市总工会有关领导手中接过3万元赔偿金,连声表示感谢,“谢谢工会帮我们拿到了赔偿款”。至此,一起较为复杂的劳动事故纠纷案终于得到了妥善处理。
  去年10月13日,挂靠在浙江省东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临安某建筑公司将承包的临安一企业传达室等基础、主体、粉刷工程发包给周某,周某又将该项目基础主体木工支模工程转包孙某,陶维树与孙某一同参与承建。12月15日,陶维树在该工程传达室工地装模时,不慎从约3米高处坠落导致腰椎骨折。
  事后,周某将陶维树送到医院进行治疗,但治疗期间的伙食费、工资没有发给。周某认为,相关赔偿费要等工伤鉴定后一次赔付。陶维树代理人张某先后找到有关部门要求解决,但均认为陶某与周某不存在直接劳动合同关系,难以处理。
  后来,陶维树的代理人张某向市总工会提出了法律援助请求。市总工会法律工作人员接到案件后,感到案情较为复杂,关键要对伤残作出司法鉴定。于是,今年1月24日,由市总工会委托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九级残疾。事后,市总工会及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多次召集周、孙、张相关人员进行协调,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陶维树的一切医疗费用由周某承担,同时,周某一次赔偿陶某有关医疗康复、伤残待遇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伤残就业补助等3万元。
(高  铭  凌向武)
市建委和市建设工会联合下发
《关于加强进杭建筑施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
  为最大限度地把建筑业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团结和动员他们为杭州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近日,市建委与市建设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进杭建筑施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由于建筑业农民工伴随着工程建设,具有点多、面广、分散、流动性大的特点,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积极有效的办法组建工会。一是建立由市建委、市建设工会和市建管站有关人员组成的进杭建筑施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建设工会),负责进杭建筑施工企业工会组建的日常工作。二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进杭建筑施工企业工会组织备案制度,由市建管站具体实施。凡进杭建筑企业施工企业备案时,需填写“进杭建筑施工企业工会组织情况基本情况表”,了解掌握进杭建筑企业工会组织基本情况。三是建立工会组建告知制度,由市建设工会负责。四是会员发展对象为所有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可单独入会,也可采用集体入会的方式。同时,要建立“一次入会、务工通用、持证流动、进出登记”的流动会籍管理制度。
  《意见》明确了组建对象、方法和工作目标:凡进杭施工企业在杭施工周期一年及以上或与本市施工企业合作周期一年及以上的建筑企业和在市工商局注册的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建筑企业、建筑劳务公司,以及在杭的中大型项目部都应纳入组建范围。凡进杭建筑企业(项目部),原属地建立工会组织的,在进杭到市建管站备案时,需提供是否建立工会组织的书面证明,在杭施工期间服从市建设工会的管理和指导。凡进杭建筑企业(项目部)原属地未建工会的,进杭施工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要争取用一年的时间,使属于组建范围内的二级资质(含)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会组建率达到90%,二级资质以下的达到70%;两类单位所属的分工会和项目部工会小组组建率及动态巩固率分别达到80%和60%;农民工入会率达到80%。劳务公司工会组建率达到70%。
  《意见》要求,建委系统各有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建设工会和各进杭建筑施工企业应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进杭建筑施工企业工会组建和农民工入会工作。要依托民工学校,加强工会宣传,使广大农民工了解和认识工会组织,增强工会意识,提高他们入会的自觉性。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努力探索进杭建筑施工企业工会组建和发展民工会员的有效途径。要抓住重点,发挥作用。应以建立协调劳资关系和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为重点,着力于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丰富他们的文化体育生活,推进和谐创业,要以“民工学校”为载体,以创建“民工之家”为目标,切实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
(建设工会)
杭州机床集团公司重奖优秀员工
  为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激励员工不断创新、创业,经杭州机床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在公司成功改制五周年庆典活动大会之际,对近年来在各个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为集团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
  其中,给予连续三年技术带头人考核第一名、获得《立柱移动磨床横向移动装置和一种机床主轴气压密封装置》国家专利并在实际应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主要设计者、集团公司首席工程师骆广进奖励人民币60000元;给予连续三年获得技术带头人考核前三名的董凯夫和2006年度获得技术带头人考核第二名的陈眉,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给予获得2006年度杭州市技术能手的汪军华奖励人民币5000元;给予获得2006年度杭州市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的铣工柳建民,车工曹祝新、梅生辉,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机床工会)
  浏览次数:1807

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浙ICP备11032011号-1   主办单位:杭州市总工会   网站建设:合众软件

Copyright@2014-2020 www.hzgh.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 3301020200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