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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年12月20日
把六中全会精神贯穿于工会各项工作之中
本刊评论员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把六中全会精神贯穿于工会各项工作之中。
   ──要动员广大职工为“十一五”发展建功立业,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要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理解、支持、参与改革,在生产经营性企业要开展“为创新献一计、为安全查隐患、为增效作贡献”的劳动竞赛;在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五比五赛”立功竞赛;在服务行业开展“讲诚信、比敬业、重礼仪”文明窗口、文明岗位竞赛;在教育卫生系统开展“比职业道德、比岗位技能、比社会影响”的“三比”竞赛,动员广大职工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为我市经济社会和企业发展献计出力。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引导职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职业技能水平,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建设和谐企业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团结和带领广大职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要大力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按照完善党和政府主导下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要求,加强源头参与,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推动《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为协调劳动关系提供法制保障。要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制度建设,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参与社会利益关系的调处,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
   ──要坚持以职工为本。从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出发,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和送温暖工程,努力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要进一步做好做实“有困难找工会”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帮助职工解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职工服务、让职工满意,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工会组织的关怀送到职工心上。要积极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落实,努力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维护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努力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进一步密切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要继续抓好工会组建工作,特别要加快外资企业、台资企业工会组建步伐,加大组织职工、动员职工的入会力度,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保持职工队伍的团结统一。要按照“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广泛开展“双爱双评”和“关爱员工、实现双赢”活动,建设好职工之家,切实增强企业工会活力,发挥工会组织应有的作用。
   ──要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与本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工会应有的作用,关键是要有坚强有力的工会领导班子和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要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基层工会干部活动,积极推行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工作者工作,大力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思想理论和业务工作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广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党的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加强对社会建设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进一步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努力提高参与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本领。
(编辑/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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