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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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年06月23日
全总书记处书记张秋俭来杭调研农民工维权工作
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秋俭一行6人于4月11日在省总工会副主席姚炳甫的陪同下,就当前影响农民工队伍稳定问题到杭州市总工会调研。
在杭调研期间,张秋俭听取了杭州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工会有关指示、做好工会维权特别是农民工维权工作、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的情况汇报,并与部分工会干部和基层工会主席座谈,就当前影响农民工稳定的主要问题及如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的维权机制等进行深入的探讨。张秋俭强调,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新时期工会维权工作的新课题。各级工会要围绕影响农民工稳定问题,就如何从法律法规的调整、政策制度的完善,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调研和分析,进一步提高工会“农民工维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张秋俭还对杭州市工会的农民工维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称赞杭州市总工会成立以农民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工会法律志愿者队伍、进行社会化维权的做法是工会维权工作的创新,值得加以总结和推广。
(胡大淼)
我市“三级联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杭州市2005年度党建带工建“三级联创”先进单位表彰暨经验交流大会于4月26日举行。会议表彰了全市“三级联创”先进,交流了先进工作经验。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震范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总工会副主席刘英主持了会议。
去年以来,我市各级工会在党委组织部门的重视支持下,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深入开展了以争创先进区(县、市)工会、先进镇乡工会、先进基层工会为目标的“三级联创”活动,目前已经形成了三级工会联动、上下协同开展、整体全面推进的“争创”格局。遍布杭城大街小巷零星分散打工就业或用工单位未建工会组织的农民工,已不再成为“被遗忘的角落”,他们可直接到镇乡、街道工会申请加入工会组织了。这是我市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所取得的一个实质性成效。近几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来杭务工的农民工已达130余万人。针对当前农民工就业方式日趋多元化和更加分散的特点,各级工会积极探索和创新不同经济性质企业工会的组建模式,园区工会、楼宇工会、市场工会等灵活多样的新型工会组织应运而生,成为新时期工会组织的一大亮点,特别是社区工会更是雨后春笋般地在杭城大地破土而出,全市390个社区至目前又有388个建立工会;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要求,相应建立了建筑、美容美发、旅游、五金等行业工会;因地制宜地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地区陆续建立镇乡(街道)总工会和村基层工会联合会。上述举措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组织到工会队伍中来。据统计,去年全市新建工会组织1617家,发展会员20.3万名。到去年底,全市工会组织已达11370家,覆盖企事业单位27450家;全市工会会员达131万名。我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总数均走在全省前列。
创新载体、提升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是各级工会开展“三级联创”的又一明显成效。下城区总工会对选派工会主席进企业进行了有效的探索;余杭区总工会创新了镇乡工会直选制模式;萧山区总工会推出了工会会员智能化管理系统;上城区总工会建立了街道区域性职代会、建立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江干区总工会在在建项目工程建立工会组织、并上门办理农民工入会手续的做法;桐庐县总工会与政府部门签订联合维权书和富阳市总工会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等,都是我市工会“三级联创”的深化和创新。去年我市共有11项工作分别荣获省工会创新工作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占全省工会创新工作的22%。
为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今年我市总工会针对目前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率还比较低的实际,将进一步加大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组建力度,促使今年全市80%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工会组织;进一步加强“三级联创”活动中承上启下的镇乡(街道)工会组织建设,要求经济发达、企业在30家以上、职工总数超过5000名的镇乡(街道)都要建立总工会;进一步加大建筑等行业工会组建力度,到今年年底,二级以上资质建筑企业工会的组建率要达到90%以上。对流动性大、工程量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都要建立工会小组,以便于吸纳农民工入会。通过党建带工建“三级联创”活动,力争今年全市新增工会组织1000家,新发展会员20万名,其中外来务工人员达到10万名,实现今年全市有70%的区、县(市)工会达到市级先进工会的创建标准,50%的镇乡(街道)工会、12%的基层工会达到市、县两级先进工会创建标准。
(山 水)
我市2006年将组织举办12项市级职工技能大赛
为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大力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增强职工自主创新能力,市总工会根据杭州市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迅速崛起的特点,按照市场紧缺、企业急需、职工欢迎的要求,确定了杭州市2006年职工技能大赛的具体项目,并被列入2006年中国杭州西湖博览会支持项目。它们是:加工中心、铣工、电焊工、计算机操作员、维修电工、钢筋工、精细木工、镶贴工、美容师、美发师、车工、汽车驾驶员。
市级技能大赛在市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依托有关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职工技协办和市级行业协会设立赛区。全市相关从业人员均可参加技能大赛,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参加市级比赛。各赛区前三名选手除授予“杭州市技术能手”称号外,经有关资格审查后由市劳动保障局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各赛区第四至第八名的选手,授予“杭州市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称号;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市劳动保障局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钢筋工、精细木工、镶贴工大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一等奖除授予“杭州市技术能手”称号外,同时授予“杭州市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35岁以下的授予“杭州市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经济工作部)
我市隆重举行“创争”活动表彰大会
杭州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先进表彰大会于3月20日在杭州市工人文化宫隆重召开。会议表彰了全市“创争”活动先进,交流了“创争”活动经验,部署了2006年的目标任务。市“创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市总工会副主席钱爱珍提出工作要求,市文明办副主任史玉芳宣读表彰决定,市经委副书记孙晓明主持会议。市教育局副局长毛汉钰,市委宣传部、市贸易局、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联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2006年我市开展“创争”的目标任务是:在2005年“创争”活动三大指标落实的基础上,新增10%学习型组织,10%学习型班组,5‰知识型职工,在基层企事业单位及非公企业普遍开展的基础上,继续评选表彰一批学习型先进集体和个人,全面提升“创争”活动的质量和覆盖面。
会议要求,凡是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都要把开展“创争”活动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凡是开展“创争”活动的企事业,职工都要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外来务工者相对集中的地区和企业,要把帮助农民工提高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作为开展“创争”活动的重要内容。年底市“创争”领导小组将在各区、县(市)、产业工会自评的基础上,对照《2005、2006年杭州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考评标准》,对所属两级工会开展“创争”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考评。要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工资总额2%以上(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的企业2.5%以上)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确保其中的70%直接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同时企业必须把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并列入上级部门的考核、审计范畴。
杭州市自2004年4月启动“创争”活动以来,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各系统、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职工的积极响应。从2005年起,我市开展“创争”活动具体目标已作为职工素质工程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了市委、市政府重点目标考核和总工会重点目标考核。各区、县(市)、产业党政也把开展“创争”活动作为提高职工素质的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列入工作的重要议程。两年来,在市“创争”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效显著,一个由党政挂帅、工会牵头、各方支持、职工欢迎的创建格局已在全市逐步形成。
据统计,到2005年底杭州市已建立学习型组织2445家;学习型班组6356家;知识型职工26423人,各项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
(高海伟)
市总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进一步推进全市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市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意见》(杭总工[2006]53号)文件,决定在全市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意见》指出: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新的工资分配决定机制,用合同的形式规范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平等地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符合市场经济的平等性和契约性原则。通过发出要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授予企业工会的权利,各级工会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充分认识开展“要约行动”的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凡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协议;工资协议已超过有效期限或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的企业或区域、行业,其所在的基层工会应积极主动地代表职工方启动要约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企业行政、企业代表组织或企业代表组织的成员民主推举的代表发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约。对企业工会发出的要约,用人单位在收到集体协商要约书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能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签订工资协议条款后不履行的,上级工会应当向用人单位发出整改意见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县(市)总工会提请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意见》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宣传发动、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指导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加强合作,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三是开展“要约行动”的监督检查。
《意见》强调:今年下半年,市总工会将对基层工会开展“要约行动”签订工资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可以采用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交流情况,加强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并将开展“要约行动”的情况于今年10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报告。
(法工部)
下城区委书记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方案
3月30日上午,下城区委召开书记办公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了区总工会主席李福生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汇报。会议决定,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下发文件,提出今后五年下城区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总体要求。在开展竞赛方法上,主要以工业企业和服务业等两大领域为重点,采取以点带面,区、街道及部门两级互动方式,在全区逐步掀起多行业、多形式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热潮。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和方法,下城区今明两年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的具体内容为:一是以民营骨干企业为主,以提高职工职业技能素质为重点,以节能增效为核心,全面开展创新业绩、创优质品牌、增加企业效益、增加职工收入为重点的“双创双增”劳动竞赛活动,2006年将组织重点企业80家和万名职工参加,并建立9家职工技能培训基地开展6项技能大比武活动。二是在全区服务业单位中围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社会效益,开展讲礼仪、讲诚信、创建文明窗口、文明岗位、文明标兵等活动;围绕加强单位科学管理,开展比献计献策、比创造、比质量、比效率等活动;围绕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开展比学习、比团队精神、比业务技能等活动。2006年还将组织50家服务业单位开展“尚礼增效”劳动竞赛活动。
为加强领导,抓好各项竞赛工作,会议决定成立以区委副书记韩建中为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孙建勇、莫永耀,区总工会主席李福生为副组长,区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下城区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领导小组,并要求各街道和企(事)业主管部门都要建立起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全区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好本单位五年竞赛目标、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会议决定建立健全下城区劳动竞赛考评和奖励制度。根据规定每年对各街道、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竞赛计划、工作业绩、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业企业劳动竞赛在各参赛单位做好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由区总工会、区经贸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根据目标要求进行抽查考核;服务业单位劳动竞赛由区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考核,并根据职工在竞赛中的所创价值,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奖励兑现。为调动各单位和广大职工参赛的积极性,下城区社会主义劳动竞赛领导小组每年还将评选出10个劳动竞赛优秀组织单位、10名优秀组织者、10个先进集体、10个先进班组、10名劳动竞赛标兵,并于每年的“五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连续三年被评为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班组、竞赛标兵的,可优先作为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的推荐单位和人选。
(章文耀)
西湖区委书记办公会议就贯彻市工会维权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四点意见
近日,西湖区委召开书记办公会议,专门学习贯彻杭州市工会维权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听取了区总工会主席朱莉莉关于前阶段区工会维权工作的情况和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会议指出,维权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要从四个方面作进一步的努力,做好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要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强正面的宣传和引导;要全面部署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健全组织网络,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要形成合力,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二是发挥作用。区总工会要进一步发挥好在维权方面的作用,当务之急是要梳理目前存在的问题,完善和落实有关维权机制。三是加强监督。区总工会对各级各部门在维权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解决问题。会议原则同意区总工会提出的有关建议,并明确:对于已建立工会和未建立工会的企业,在评优达标时要征求区总工会的意见;对于乡镇工会主席任职期间的待遇问题,要按照西委办发[2003]9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以落实;对于配优配强各级工会班子和在人大、政协换届过程中适当增加一线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问题,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在下半年人大、政协换届时通盘考虑;对于乡镇建立总工会的试点问题,由区总工会提出方案,分步推进。
(西湖区总)
临安市政府出台支持工会工作新举措
近日,临安市政府出台支持工会工作新举措,就完善民主参与机制、职工维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加强源头维护:研究制定重大政策必须吸收工会代表参加。为切实从源头上维护职工权益,新举措规定,在研究制定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以及重大决策时,应充分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福利、职业安全卫生保障等与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政策措施时,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
推进工会组建:组建工会作为各类评先推优前置条件。将工会组建作为文明单位、诚信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六好党组织”、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优秀企业家和优秀创业者等各类评先推优的前置条件。要求工商部门在企业组建和年检工作中,严格按照杭州市总工会和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非公企业在设立登记和工商年检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文件精神执行,支持工会组建。
加大维权力度:充分发挥市职工法律维权中心作用。凡是诉诸到市职工法律维权中心的案件,涉及到的单位要及时依法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今年分别在乡镇(街道)工会、社区劳动保障站增挂职工法律维权工作站的牌子,明确职工法律维权职能。同时,要求市信访局会同市总工会联合制定和完善信访工作与职工维权工作联动联办机制,定期联系通报情况,信访部门及时将职工信访事件向工会通报,吸收工会组织参与协调处理。
努力创造条件:力争2007年实施工会经费由地税代征。今年由市总工会会同市财政局(地税局)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07年实施工会经费由地税代征,切实为工会组织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凌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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