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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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年04月14日
主动维权 依法维权 科学维权
努力把我市工会维权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杭州市委副书记朱报春在市工会维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委召开全市工会维权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中央书记处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交流各地各单位支持工会依法维权的经验,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加强维权机制建设的对策和举措,努力把我市工会维权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省总工会历来对我市工会工作给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今天,省总工会顾主席亲自到会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顾主席的讲话,思想性、指导性、可操作性都很强,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市委历来高度重视职工队伍稳定工作。年前,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市总工会关于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汇报,研究了当前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几个方面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批转了市总工会党组的报告,今天又召开工会维权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会维权工作。刚才,我们隆重表彰了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永良同志对前一阶段工会维权工作情况作了一个很好的总结报告,萧山区委、临安市委、市劳动局、工业资产经营公司、桐庐县总工会等单位从不同角度交流了重视支持工会依法维权的经验。这些经验都很好,很值得大家学习、借鉴、推广。从这些单位的发言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市的工会维权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市总工会牵头实施“春风行动”,成立全省首家工会法律服务志愿总队,以及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创建活动,表明我们在工会维权的某些方面还走在了全省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工会不懈努力的结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省总、全总以及社会各界配合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向广大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向一贯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社会各界尤其是省总工会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的重要性、紧迫性
2004年11月,胡锦涛总书记对义乌市工会维权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指出完善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很有必要,工会组织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强化职能,更好地为职工服务。去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听取全总工作汇报后,又强调工会组织要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稳定。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关注,为今后工会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省委和全总先后召开了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指示精神,总结推广义乌工会维权工作经验。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总、省委义乌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的重要性、紧迫性。
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党和国家在新世纪新时期即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强调既要十分重视经济的发展,又必须重视对人的需求的满足,特别是注重对广大职工群众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的维护。工会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必须坚持以职工为本,牢固树立一切为了职工群众的思想观念,切实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围绕职工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开展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而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目前,我市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期,这时期往往也是社会矛盾的尖锐期、社会问题的多发期、不稳定因素的增长期,各种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呈“集束多发”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明显增大。劳动关系不和谐,社会就难以和谐;职工队伍不稳定,社会就不稳定。工会作为社会经济特别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大有作为,必须着眼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新变化,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维权来促进稳定、促进和谐。
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保证。年前召开的市委九届十次全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紧密结合杭州实际,提出了杭州“十一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刚刚闭幕的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五年规划的纲要。工人阶级是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是促进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九届十次全会和“两会”精神,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我市又快又好地实现“十一五”规划作出新的贡献。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必然要求。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我们党最坚实的阶级基础和最根本的依靠力量。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根本指导方针,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但无论怎样变化,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不会变,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不会变,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也不会变。工会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党的依靠方针的落实,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大限度地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为落实依靠方针、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作出积极贡献。
二、把握原则、突出重点、落实举措,不断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
新形势新任务下,传统的工会维权方式不相适应、维权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日显突出。各级工会要深入研究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原则、突出重点、落实举措,不断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
1、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必须把握四条原则。最近,王兆国同志强调各级工会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突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进一步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根据王兆国同志的上述要求,我市各级工会在加强维权工作中,必须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党对工会的领导,是中国工会的政治优势、优良传统和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是做好新时期工会维权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工会必须增强接受党的领导的政治坚定性和行动自觉性,积极主动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工会维权工作中去,保证维权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以主动维权为前提,树立服务意识、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对职工群众满怀感情,对维权工作充满激情,加强调查研究,把握职工思想脉搏,提高维权工作的超前性、预见性。以依法维权为途径,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办事的理念,把工会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真正做到以法为据、依法维权。以科学维权为保证,切实把握维权工作的特点,研究和运用维权工作的规律,熟悉有关法律和政策,掌握一定的工作技巧与工作方法,统筹兼顾各种利益,大力推进自身建设,使之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三是坚持总体利益和具体利益的统一。《工会法》规定,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牢牢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正确处理好职工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长远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实现突出维权和服务发展的统一。
四是坚持把维权贯穿于工会工作的全过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服务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会必须把维权贯穿于职工利益的各个方面,贯穿于工会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大力帮扶的全过程。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就要事事、处处、时时,有始有终地努力加以维护。
2、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必须突出三个重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过程中,工会维权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工会搞好维权工作,开创维权工作的新局面,必须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切实把职工群众最直接、最密切的事作为维权工作的重点。
——在维权领域上,要突出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也是职工权益的根基。职工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经济利益都是建立在劳动权利之上的。维护好职工的劳动权利,首先要大力促进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用法律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从源头上保证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其次要规范劳务中介公司的劳务派遣行为,堵住劳动用工中的漏洞,防止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职工劳动权利的侵害。对非法中介机构要坚决查处、取缔;第三要进一步推行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提高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解除职工在劳动就业方面的后顾之忧。第四各级工会也要加大对职工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劳动就业的能力。对违反《劳动法》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利的企业,有关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对尊重职工权利,劳动关系和谐的企业,要通过评选“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予以大力宣传和表彰。
——在维权对象上,要突出非公企业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非公经济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企业职工已占我市职工总数的一半以上,维护好非公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维权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杭州是外来务工人员的主要输入地,维护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利,保持好外来务工人员队伍的稳定,是工会今后一个时期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底,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10年我市形成较为完善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做到外来务工人员“有收入”、“有房住”、“有医疗”、“有社保”、“有组织”、子女“有书读”,使外来务工人员能够安居乐业。各级工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维权工作,保障他们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加班加点严重、劳动环境恶劣等直接侵权问题。对权益受到侵害的外来务工人员要积极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他们的利益。
——在维权内容上,要突出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去年下半年,市总工会对全市职工队伍稳定情况作了一次全面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因素主要集中在经济权利方面,侵犯职工经济利益的现象还比较多。加强工会维权工作,必须加大对职工经济利益的维护力度。在宏观上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和沟通,完善与政府(行政)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执法检查、法律监督,从法律上、政策上、制度上保障职工经济利益不受侵犯。在微观上,要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监督,提高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要进一步加大《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推行力度,研究制定企业工资分配上的政策和措施,引导企业建立公正、公平的分配关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切实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和加班加点不按规定发放工资的问题。
3、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必须落实三项举措。要把工会维权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在把握重点的基础上,注重以职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采取切实措施加以突破,努力把我市维权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好。
——要健全维权工作机制。在过去的工作中,各级工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已经建立了许多制度和有效机制,这是工会维权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但是维权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进一步健全维权工作制度,创新维权工作机制。要积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机制,把维权关口前移,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今年劳动关系协商机制要延伸到乡镇(街道);要深化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积极调处企业内部劳动矛盾,形成有效的纠错机制,把劳动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通过对职工生产生活状况的调查分析,及时掌握可能引发职工突发事件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工作报酬、安全生产等问题,变事后处置为事先预防,避免劳动矛盾激化;要健全工会法律监督机制,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企业规范劳动标准。
——要创新维权工作载体。工会维权工作是随着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职工群众的不同需求而不断调整变化的,作为为内容服务的形式和载体,也要根据不同的需求及时调整和创新。这方面我市各级工会已经作了许多的探索,比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工会职工法律志愿服务总队、开展了“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创建活动、建立了工会法律援助组织和网络、在政府办事大厅设立了工会维权窗口等等,这些都为工会维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加大创新力度,继续积极探索和实践各种适应工作需要、服务维权重点、满足职工诉求的新形式、新载体,要建立政府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联系制度,共同开展劳动法律的监督检查;在工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加强工会对劳动争议的参与力度;把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与司法人民调解组织结合起来,提高劳动争议调解的法律效力等等,不断提高维权工作的实效。
——要讲究维权工作方法。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方工会与基层工会的维权手段、方法应各有侧重。工会领导机关要加大宏观维护力度,加强立法和政策参与,搞好对基层工会的指导服务,为基层工会维权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基层工会要围绕企业发展的重点、职工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在工会维权最有力、服务职工最有效的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只有与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进行创新,工会的维权机制建设才能有新突破、新进展,工会维权工作才能更有活力、更有作为、更有影响。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努力开创我市工会维权工作新局面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而繁重。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各司其职,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工会运作、各方支持的维权工作格局,努力开创我市工会维权工作新局面。
1、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工会维权工作的领导,为工会履行维权职能创造条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中共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当前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的报告〉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新时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领导》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共杭州市总工会党组关于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报告〉的通知》,牢固树立工人阶级始终是我们国家的主人翁、始终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始终是党的基本依靠力量这三种意识,深刻认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工会维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区、县(市)要建立区、县(市)领导挂帅,司法、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参加的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会维权和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要把工人阶级教育、《劳动法》、《工会法》等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和“356”工程的培训计划。要坚持和完善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与职工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要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体现在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方针中,在制定政策、出台举措时,要主动吸收工会参加,事先听取工会的意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职工的可承受程度很好地协调起来。要深入分析研究当前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下大力气解决好职工的实际困难。今明两年是换届年,要切实提高人大、政协中职工代表、委员的比例,在确定职工代表候选人时,要事先征求地方工会的意见,职工代表的名额不能被其他人员占用和顶替,而且要做好工作,确保职工代表当选。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领导,重视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大力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注重发挥工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支持帮助工会搞好维权工作。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和法律意识,配合支持工会依法维权工作,积极为工会履行维权职能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法院、劳动、司法、安监等部门要与工会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尽快建立我市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工资报酬、安全卫生等问题要和工会协商,事前做到预警、预测、预防,避免劳动矛盾激化。劳动保障部门要支持工会按照《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监督,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引导企业建立公正、公平的分配关系。安监部门要帮助工会建立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员队伍,健全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员由工会和安监局共同聘任,工会日常管理,安监局业务指导。地税部门要支持、帮助工会代征工会经费,对应建而未建工会的企业根据有关规定代收筹备金。司法部门要进一步帮助指导工会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市、县(市、区)工会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中心和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结果应具有法律效力。法院要为劳动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对工会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庭前调解。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宣传,把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之中,做到统一规划、统一部署。
3、工会组织要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维权能力。工会组织建设是发挥作用的基础和前提,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切实维权。同时,工会维权职能的履行在于工会干部,工会维权工作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会干部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高低。因此,一方面,要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工会组建的新形式、新手段、新方法,抓重点、攻难点,进一步加大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力度。要加强党建带工建工作,把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列入区、县(市)委和市主管局(公司)党委的工作目标考核之中,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不能评为先进企业,经营者不能评为先进和劳动模范。对故意阻扰、拖延组建工会的经营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已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企业经营者在组建工会、支持工会工作方面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稳妥地扩大乡镇(街道)建立总工会试点工作,试行由乡镇(街道)工会直接吸收职工入会的形式,破解企业不建工会、职工就无法入会的难题,夯实工会维权的组织基础。另一方面,要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工会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工会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组织职工、动员职工、依靠职工和服务职工的能力,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能力,工会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创新的能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会工作者队伍,敢于维权、善于维权。要大力推进工会工作者职业化工作,扩大乡镇(街道)工会招聘工会工作者的试点范围,解决目前乡镇(街道)工会干部兼职过多的问题。要探索试行基层工会主席(干部)委派制,把热爱工会工作、有实践工作经验的同志派到非公企业工会协助工作,尽快整体提高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水平。要积极探索基层工会主席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要试行工会主席由会员群众直接“海选”,促进基层工会民主政治建设。
同志们,杭州今后五年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就,把宏伟的蓝图化作美好的现实,需要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全市人民共同奋斗。希望各级各部门和工会组织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市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杭州”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再接再厉 不辱使命
努力开创工会维权工作新局面
──在杭州市工会维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杭州市总工会主席 陈永良
今天,市委专题召开工会维权工作会议,交流重视支持工会维权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工会维权工作任务,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工会维权工作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视。各级工会要以此为契机和动力,加倍努力,搞好工作,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辜负职工群众的期望。
一、全市工会维权工作的主要情况及成效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也是党赋予工会组织的主要任务。近年来,我市各级工会认真贯彻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按照市委提出的打造和谐社会、引领和谐创业的要求,不断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在创新工会维权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建立源头参与机制,畅通职工意愿表达的渠道。源头参与是工会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工会维权关口前移的重要任务。这几年市总工会不断加强源头参与,从宏观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首先是建立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在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下,市政府恢复了与市总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共同协商解决。2003年以来,我市已三次召开了联席会议,先后解决了提高劳模待遇、加大对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投入、制定《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扩大职工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等13个问题。同时绝大多数区、县(市)和部分局、公司也建立了政府(行政)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协商解决了141个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其次是积极参与市人大和政府立法。2002年以来,市总工会先后参与了《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杭州市人事争议处理条例》等35个条例、办法的修订工作。同时向市人大、政府提出了制定《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杭州市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杭州市违反工会法行政处罚办法》、《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的建议,其中《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列入了市人大2005年立法调研项目,《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市政府已经正式颁布施行。第三是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职工意愿。每年人大、政协会议召开,职工代表和工会界委员都要通过工会了解职工意见和要求,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近年来,职工代表和工会界委员在市人大、政协会议上共提出70余件议案、提案,内容涉及职工劳动就业、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休息休假及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等。
2、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深化企业改革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去年,我们会同劳动、经委等部门在全省率先推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活动,这一创建活动得到了企业广泛响应,涌现出一批用工管理完善,协商机制健全,生产设施完备,规章制度合法,劳动关系和谐的先进企业,职工权益得到了保障。各区县(市)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为抓手,积极推进区县(市)和乡镇(街道)的三方会议协调制度的建设。目前,全市13个行政区、县(市)已全部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207个乡镇(街道)也建立了三方会议制度或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到去年底三方会议已协商解决的重大劳动关系问题175个。创建活动还促进了企业协商机制建立和健全,2005年全市企业新签集体合同2375份、工资协议2295份,已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4893家,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776件,结案率达到92%。
3、建立职工法律维权组织,整合社会化职工维权资源和力量。去年以来,市和区县(市)两级先后建立了职工法律维权中心,按照社会化维权的要求,把原先工会的维权扩大到劳动、司法、信访、法院等部门,壮大了工会维权的力量,提高了工会维权的实效。各级工会先后与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劳动争议调处,与安全监督部门共同处理职工工伤事故,与司法部门建立人民调解和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制度,与信访部门建立信访联系制度。去年,市总工会还专门成立了工会法律志愿服务总队,每周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代理仲裁、诉讼案件。我市工会已经形成了以职工法律维权中心为载体,以志愿者宣传咨询为主要形式,以困难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为服务对象,以提供法律援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权益维护机制。至去年底,市、区县(市)两级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123次,接待咨询和信访14215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23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967.7万元。
4、建立帮扶救助长效机制,实现维权和服务的统一。我市各级工会以“春风行动”为载体,加强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把建立帮扶救助长效机制作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2000年以来的六次“春风行动”,共向45866户(次)市级困难群众发放了1.07亿元的帮扶救助款。同时,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了《杭州市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保障优惠扶助暂行办法》、《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困难互助救济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对杭州市区困难群众实施援助的意见》等政策,推出了对困难群众包括日常生活、文化、就医、就学、住房、法律、援助等六方面26项优惠政策,把一年一度的送阵温变常年不断的送恒温。
工会维权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要履行好工会基本职责,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西方敌对势力对我们的渗透,遏制自发的非法维权组织的产生,更好地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必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动员组织广大职工广泛开展适应市场需求、符合企业实际、体现劳动价值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激发广大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积极性,在依法维权中推动发展,在推动发展中实现依法维权。必须实现两个维护相统一。从根本上讲,劳动者和建设者、生产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由于劳动关系双方存在利益差异,必然会产生利益磨擦,工会就是通过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双方达成和谐稳定的统一。必须整合力量提高实效。维权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靠工会自身的力量,还难以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必须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切实转变维权工作方式,借助于法律、政策、行政、舆论等多种途径,把维权工作贯穿于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切实提高工会维权工作的实效。
二、全市工会维权工作的主要任务与要求
(一)开拓创新,努力创建工会维权工作新局面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工会维权工作水平,就要以职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着力点,以完善维权机制为保障。下一步我们着重要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1、在维权形式上要进一步加强源头参与,从宏观上整体上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是完善参与机制。建立与人大、政府和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参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推动市人大尽快颁布实施《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从法律上保障工会监督权利。二是畅通职工利益诉求渠道。坚持和完善工会与政府(行政)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三是发挥杭州市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重要作用,定期研究职工队伍稳定和工会维权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对职工维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在维权途径上要进一步依靠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完善社会化维权格局。一是加强市、区县(市)和乡镇(街道)三级工会法律维权中心(站)建设,整合维权力量,健全工作制度,提高维权实效。到今年底,全市乡镇(街道)都要建立职工法律维权工作(服务)站。二是借助社会力量,扩大工会法律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援助门槛,放宽援助条件,及时向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代理仲裁、诉讼案件。三是在市劳动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设立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及时调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同时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司法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平台,设立职工维权窗口,尽量把劳动争议案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强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和劳动保护监督工作,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努力做到与有关部门的劳动监察和安全生产监管相互支持、优势互补,推动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和劳动保护监督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在维权重点上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关系的协调,促进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要继续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创建活动,扩大创建范围、完善创建标准,指导和帮助企业职工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以《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颁布施行为契机,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并启动工会要约程序;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制定建立工资指导员实施办法,培育一支懂政策、精业务、会协商的工资指导员队伍,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参与工资分配的共决制度和工资调整机制。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提示卡”,切实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继续深化“春风行动”,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困难群众帮扶救助机制。
4、在维权对象上要进一步突出外来务工人员,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外来务工人员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要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组织化程度,最大限度地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今年要新增外来务工人员会员10万名,力争到2010年全市外来务工人员入会率达到70%以上。二是要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技能素质,组织、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参与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加强对他们的技术培训,使外来务工人员尽快适应企业现代化生产的需要。三是要帮助和关心外来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对生活困维的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清欠、劳动合同管理、安全卫生等工作。同时要开展向外来务工人员送温暖活动,按照市委《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若干意见》,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杭州市困难职工救助范围,让每一个外来务工人员感受到在杭生活的温暖。
(二)夯实基础,努力提高工会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夯实工会维权基础,是开创工会维权工作新局面的关键。
1、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把外商投资企业、流通服务业、建筑行业和非正规就业领域作为工会组建的重点,努力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组建方式,积极稳妥地扩大乡镇(街道)建立总工会的试点工作,试行由乡镇(街道)、行业工会直接吸收职工入会的形式,以破解企业不建工会职工就无法入会的难题;继续深入开展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的三级联创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工会的活动方式,真正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2、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维权能力。进一步推动市委2005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配齐配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特别是配好乡镇(街道)工会干部;大力推进工会工作者职业化工作,探索基层工会干部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途径,试行基层工会主席(干部)委派制,推广“工会工作协助员、工会工作督查员、工会法律志愿者”等经验,建设一支专兼群相结合的工会工作者队伍。进一步探索基层工会主席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新路子,在有条件的企业要试行工会主席由会员群众直接“海选”产生,促进基层工会民主政治建设。加大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把工会干部培养成为懂法律、懂经济、能干事、会干事的专门人才,提高工会干部服务大局的能力,服务职工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的能力。
3、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指导基层维权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各级工会干部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入职工,加强调查研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企业职工不同的问题,及时掌握劳动关系的变化动态,把握职工思想、学习、生产实际,有重点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诚心诚意为职工办实事、尽心竭力为职工解难事、坚持不懈为职工做好事。市总工会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为职工服务、让职工满意”活动,将评选第二届职工最满意的好(实)事和职工最欢迎的工会干部。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工会义不容辞。各级工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以这次会议为动力,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工会维权的各项工作,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宏伟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杭州市总工会2006年工作要点
2006年我市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深入实施“三大工程、一项建设”,为我市“十一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工程,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十一五”发展建功立业
各级工会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具有时代特色、创新特点、工会特有的劳动竞赛。在市重点工程、生产型企业和服务性行业中要广泛开展以“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组织广大职工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为自主创新建功立业。要把劳动竞赛与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结合起来,与提高职工的职业技能结合起来,与实现职工利益、调动职工积极性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新时期劳动竞赛的规律和特点,不断丰富劳动竞赛的内容,创新劳动竞赛的形式,增强劳动竞赛的实效。要大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努力把职工的创造力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要按照建设节约型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开展增产节约活动,发动职工围绕节能降耗,改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增强职工节约意识,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把节约成为职工和企业的自觉行为。今年市总工会将召开全市劳动竞赛经验交流会或现场推进会。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是提高职工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的主要载体和有效途径。要进一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提高职工的参与度。全年要新增10%的学习型组织、10%的学习型班组、5‰的知识型职工。市总工会将在基层企事业单位普遍开展的基础上,评选表彰一批学习型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围绕提高职工的文明素质、提升城市的文明水平,广泛开展“文明职工、和谐创业”职业礼仪教育,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素质教育。市总工会将开展职业风采系列活动,培养、选树一批职工礼仪教育先进典型。要加强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计提、使用的监督,督促企业把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确保直接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费用不少于70%。各级工会女职委要继续以“一学二争三创”活动为载体,帮助女职工提高素质,促进女职工队伍结构向知识型、技能型、管理型转变。要积极参与2006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丰富职工的休闲文化活动,市总工会将配合休博会举办国际美容美发节。
要以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帮带、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晋级“四位一体”的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为载体,按照“815”工程要求,着力在提高职工技术素质上下功夫。要切实加强与劳动部门、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的合作,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要以职业技能带头人的帮带为重点,强化青年技术工人的培训和培养,今明两年要对全市万名职工进行免费技术培训。要加快形成市、地区(产业)、企业三级职业技能带头人的梯度,今年职业技能带头人的培养重点在企业,目标是在全市企事业中选树5000名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职业技能带头人。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发展和企业紧缺人才的要求,组织好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各区、县(市)、产业工会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好各种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活动。全年工会要帮助1500名职工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
各级工会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的支持,把对工人阶级的宣传纳入宣传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重点之中,统一规划、统一部署。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大对工人阶级、劳模先进的宣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总工会将与市委宣传部联合设立“五一新闻奖”,评选表彰在宣传工人阶级、劳模先进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深入实施职工维权工程,进一步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推进“和谐杭州”
各级工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维权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基本任务,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围绕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等环节,创新完善工作思路、工作载体和工作方法,努力把工会维权机制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加强源头参与机制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市人大制定颁布《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为工会实施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定期研究协调劳动关系领域的重大问题。按照市委的要求,在年内建立由政府牵头,劳动、司法、工会等部门参加的全市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三是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提高三方协商机制的实效性。各区、县(市)、产业工会要巩固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使之成为工会源头参与、源头维护的主渠道。
加强维权资源的整合。进一步与劳动、司法、法院、安监、卫生、信访、新闻媒体的联系合作,形成党委领导、各方配合的工会维权工作新格局。要切实加强工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在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有力的保证。工会维权网络要向乡镇(街道)延伸,年内所有乡镇(街道)要建立职工法律维权工作(服务)站。要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市总工会将设立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或调解室,受理开展劳动争议仲裁或调解工作。有条件的区、县(市)也要争取设立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或调解室,提升工会参与劳动争议的力度。要加强工会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大工会法律援助力度,及时为职工提供法律代理和服务。
加强劳动关系的协调。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要大力推进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等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要积极贯彻实施《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推行力度,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市总工会将建立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为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要在女职工集中的地区和企业推行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协议,就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作出约定。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建设,制定厂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区域性职代会实施办法,加大非公企业职代会推行力度,推行区域性职代会制度。加强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市总工会和市安监局将联合聘任一批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员。各区、县(市)、产业工会要建立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委员会,生产性企业要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平等协商委员会,定期协商劳动安全卫生问题。要大力推广《安全检查提示卡》和《安全卫生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今年80%建工会的生产性企业要实行“一卡一书”。
(三)深入实施职工服务工程,进一步帮助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打造“平安杭州”
各级工会要围绕推进“民生保障”、打造“平安杭州”、引领“和谐创业”的要求,进一步关心职工生产生活问题,把“为职工服务、让职工满意”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市总工会将评选表彰第二届职工最满意的好事实事、职工最欢迎的工会干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帮扶救助政策,制定分级分层帮扶救助办法,提高帮扶救助的针对性。要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实情掌握,及早谋划第七次“春风行动”的设想和方案。各区、县(市)总工会要积极推进本地区“春风行动”的深入开展,完善帮扶救助机制,健全帮扶救助网络,创新帮扶救助形式,促进“春风行动”上下联动、扎实开展。各级工会要广泛开展工会干部与困难职工帮困结对活动和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医疗互助救济机制。市总工会要制定《职工医疗互助救济保障办法》,进一步开展女职工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互助保险,提高活动的参与面,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要继续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帮扶,积极为他们提供职业岗位介绍,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要切实落实职工休息休养权利,搞好职工疗休养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劳模(先进)的服务工作。从今年起,我市将对生活困难的劳模(先进)实行经济补助,各级工会要配合做好低收入劳模(先进)工资收入情况的调查、核实和补助款发放工作。要继续推广工会会员优惠卡制度,更好地为会员服务。
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服务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承担起维护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的职责,加大服务外来务工人员的力度。要最大限度地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吸收到工会中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组织化程度;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清欠、劳动合同管理、安全卫生等工作,及时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代理和服务;要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工会帮扶救助的范围,积极开展向外来务工人员送温暖活动;要不断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增强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关心外来务工人员的学习和生活,帮助外来务工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开展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要对象的“送电影、送演出下基层”活动,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
(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坚持不懈地抓好工会组建工作,扩大工会组织覆盖。积极探索工会组建的新形式、新方法和新手段,进一步加快工会组建步伐,重点抓好新建企业、规模企业、外资企业等的工会组建工作,加大行业性、区域性联合工会建设,加强建筑行业、餐饮服务业和劳务派遣工、厂方促销员的职工入会工作。要突破依托企业建会的单一组建模式,破解企业不建会、职工就无法入会的难题,改变企业建会和工会工作受制于企业行政的现状。开展乡镇(街道)、行业工会直接吸收职工个人或团体入会试点工作,并由乡镇(街道)、行业工会代行部分基层工会的职责和权力。今年,全市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的目标是:新建基层工会1000家,新增会员20万名,其中外来务工人员10万名。
以加强企业工会建设为重点,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企业工会直接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全部工作和凝聚力、创造力的基础。要加强企业工会主席的选拔配备和培养工作,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工会工作者、向企业委派工会主席的做法,探索实行工会干部职业化、社会化的途径。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市总工会要建立基层工会主席人才库,推荐优秀工会干部到企业工会任职。要继续开展会员群众民主评议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干部活动,把工会工作的评判权交给广大会员,把会员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评价企业工会的主要标准。上级工会要加强对企业工会的指导和服务,完善“职工之家”标准,更好地让企业工会结合实际,适应企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通过“三级联创”和“双爱双评”活动,进一步推进工会组织建设特别是企业工会的建设。市总工会将召开增强企业工会凝聚力经验交流会,推广一批企业工会工作的成功经验,提高企业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女职工组织和经审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把女职工组织和经审组织建设纳入工会组建的总体规划,在审批新建工会的同时审批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要按照市委批转市总党组报告的精神,切实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增加职工群众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中的比例,地方工会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中的职工代表要积极培养、推荐并认真把关,其名额不能被其他人员占用和顶替。要按照市委〔2005〕6号文件要求,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工会组织建设。有30家企业或5000名职工以上的乡镇(街道)工会,要逐步改建为乡镇(街道)总工会,有25家企业或1000名职工以上的乡镇(街道)工会要配备专职工会干部。
加强工会财务工作,强化工会经费的监督审查,坚持依法聚财、科学理财、有效用财,规范财务管理,理顺资产管理体制,夯实财务基础,为工会工作提供物质保障。积极推进工会经费税务代征和建会筹备金制度。市总工会要建立工会资产管理委员会,理顺对工会企事业单位的管理领导体制,促进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深化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会经审会要进一步发挥好审计监督职能,为工会经费收管用提供保障。
今年是杭州总工会成立80周年。各级工会要继承和发扬我市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优良传统,加大工会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工会在职工群众和全社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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