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道
-
发布时间:2005年10月18日
坚持以人为本 促进和谐创业
市总工会市工商联隆重表彰非公企业“双爱”优秀企业家和优秀员工
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 陈永良主席主持大会
杭州市非公企业“双爱双评”表彰大会于8月25日下午在市工人文化宫举行。杭州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朱金根等50名经营者、佑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王忠海等50名职工,分别荣膺杭州市非公企业“关爱员工优秀企业家”和“热爱企业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受到杭州市总工会、杭州市工商业联合会的联合表彰。
杭州市四套班子领导徐松林、沈坚、丁德明、鲍世甲出席了会议。徐松林、沈坚分别代表市委、市政府作重要讲话,鲍世甲宣读《关于表彰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关爱员工优秀企业家和热爱企业优秀员工的决定》。大会由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主持,市总工会副主席刘英、市工商联副会长黄大成出席了会议。佑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王文仙宣读了受表彰的50名关爱员工的优秀企业家和50名热爱企业的优秀员工发出的《关于全市民营企业深入开展“企业家爱员工、员工爱企业”活动的倡议书》。
在非公企业中开展“双爱双评”活动,是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引领和谐创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举措。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杭州市的劳动关系呈现出市场化、契约化、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形成了国有、非公有制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在一些企业中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有些职工中也存在着雇佣意识较为严重、缺乏劳动技能等问题,导致劳动争议案件明显增多。据有关部门统计,近两年来,全市劳动争议案件每年以两位数增长,“12345”市长公开电话的受理,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等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投诉一直位居前列。对此,杭州市总工会、市工商联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工商业联合会的统一部署,于今年初在非公企业中联合开展以“评选企业家关爱员工、员工热爱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双爱双评”活动,得到了非公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半年多来,不少非公企业改善了劳动关系,增强了经营者的民主意识,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企业发展,从中涌现出一大批关爱员工的企业家和热爱企业的员工,为和谐创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徐松林在讲话中指出,深化“双爱双评”活动,一是要与工会工作和统战工作相结合,进一步促进非公企业的协调发展。工会工作要以“为企业服务和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宗旨,推进非公企业工会的自身建设。工会要扮演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角色,同时也要做好职工与企业主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要在企业急需解决和职工最关心的问题上,寻求结合点,取得和谐“双赢”的结果;经济统战工作要在做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引导和帮助企业主宣传和执行党和政府的法律政策,搞好生产和经营工作。同时要团结教育和依靠职工群众,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为企业发展做贡献,创建健康、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提升会员素质,努力营造生动活泼、和谐发展的工作氛围,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要和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相结合,进一步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全市非公企业要以“双爱双评”活动为载体,推动《工会法》、《劳动法》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协调企业劳动关系,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签订劳动合同,落实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权益,依法维护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营造和谐奋进的企业文化,共同为全市非公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积极贡献。三是要和提高职工素质相结合,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要充分发挥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导向作用,要在企业和全社会推动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风尚;要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推进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同时要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技术创新、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和献技献策等实践活动,引导职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调动职工学技术的积极性。通过学习和技能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先进阶级思想、社会主义道德、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精湛的专业技能和严格组织纪律的职工队伍,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要关爱员工,实现双赢。企业家要关心关爱员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用人观念,真诚关爱员工,尊重员工人格,维护员工合法权利,提高员工素质;员工要热爱企业,心系企业,坚持与企业共成长,同发展,同舟共济,在企业的发展中努力实现自我发展,实现与企业共同的协调发展。
在当天的表彰会上,受表彰的50名关爱员工的优秀企业家和50名热爱企业的优秀员工,联合向全市民营企业家及广大员工发出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家爱员工、员工爱企业”活动的倡议,倡议企业家要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创业”的理念,向员工承诺:所在企业劳动保护措施健全有效,劳动用工制度、工资分配制度、社会保险制度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均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所在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支持党工团组织开展有益于职工的各项活动。倡议全市民营企业广大员工做到: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岗位,诚实守信,遵守劳动纪律,增强学习能力,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和技术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素质,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和职业风范。
(胡大淼)
链 接
关于号召全市民营企业开展
“企业家爱员工、员工爱企业”活动的倡议书
全市的民营企业家及广大员工朋友们:
时代成就了我们企业家,使我们奋斗有成。但我们始终记得:当企业开始创业时,是企业员工的高度信任、勤奋劳动支持了我们奠定了企业坚实的基础,当我们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挑战风险时,是我们的员工无怨无悔,以忠诚的信念和优秀的业绩与我们风雨同舟,共创了企业的辉煌。
我们共识:民营企业的腾飞与员工的奉献分不开,企业家的成功与员工的业绩分不开。现代企业家应当关爱员工,因为员工是企业的最好合作人;是民营企业宝贵的财富和资源;是与我们企业家共同奋斗中相濡以沫的兄弟姐妹。新时代的员工更要热爱企业,因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关系到我们国家的繁荣富强。为此,我们民营企业家和广大员工向全市的所有民营企业倡议:
全市民营企业家要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创业”的理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爱心与诚信善待员工,以公德和责任要求自己,规范企业,并向员工承诺:所在企业劳动保护措施健全有效,劳动用工制度、工资分配制度、社会保险制度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均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所在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支持党工团组织开展有益于职工的各项活动。
倡议全市民营企业广大员工做到: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岗位,诚实守信,遵守劳动纪律,增强学习能力,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和技术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素质,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和职业风范。
我们呼吁全市民营企业家和广大员工共同响应此倡议,以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把员工放在心上,把关爱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企业家和员工的双赢,为打造“和谐企业”,促进“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全市受表彰的50位关爱员工的优秀企业家和50位热爱企业的优秀员工。
倡议组织者:杭州市总工会
杭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我市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评选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杭州,引领和谐创业,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劳动保障局、市经委、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于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活动的意见》(杭劳社薪2005180号),对我市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评选活动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深化企业改革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评选活动,对保持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队伍稳定,促进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惠互赢,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应坚持经营者和劳动者平等相处、共谋发展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命名一个的原则。
《意见》明确,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有六条基本评价标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健全的工会组织、稳定的职工队伍。为了做好这次评选表彰工作,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各项具体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应成立相应的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的推荐评选工作。企业应对照“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评价办法进行自评,各项评价总分80分以上的企业填写《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于2005年9月20日前报区县(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属企业报局、公司和产业工会)初审,初审同意后,在10月底前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意见》强调,验收合格的单位,经公示后,由市政府命名为“杭州市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授牌表彰。在命名后,企业发生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重大伤亡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不坚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情况,即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领导小组收回奖牌,取消“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称号。
(法工部)
市总工会五年金秋助学成绩斐然
日前,家住杭州市望江街道近江五苑的金桂珍来到杭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领了其一对双胞胎儿子丁波、丁涛就读浙江大学信息管理系新年度各2000元的助学救助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就学困难。原来,金桂珍夫妻俩均因企业破产或改制先后于2002年下岗失业。“屋漏偏逢连夜雨”,丈夫于2003年9月发生脑溢血,而几乎就在同时,其一对双胞胎儿子双双考入浙江大学信息管理系。正当金桂珍在家庭生活和子女就读高校的困境中不能自拔的时候,杭州市开展的“春风行动”金秋助学活动给他们送来了“及时雨”——该家庭被确认为杭州市困难家庭,除按有关规定可以享受生活、医疗等5个方面20多项优惠援助政策外,给予一对“双胞胎”每人每学年2000元助学救助。这是杭州市总工会连续5年开展“春风行动”金秋助学的一个缩影。
杭州市开展“春风行动”金秋助学活动始于2000年,为不让一名困难家庭子女因家境贫寒而失学,在杭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市总工会以开展“春风行动”为载体,连续5年开展以“缓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难”为根本宗旨的金秋助学活动,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助学救助新举措,其中规定,凡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其子女可享受以下助学救助:子女在市属或区属各类学校接受小学或初中义务教育的,按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免收杂费、代管费和住宿费;子女在市属或区属各类学校接受高中段(含职高、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普通班、技工学校)教育的,按相应类别、等级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免收学费、代管费;子女在非市属或区属中小学接受教育的,因无法享受学、杂费等减免待遇,则在规定的学业年限内,给予“春风行动”助学金,其标准为:小学段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段每生每学年800元,高中段每生每学年1200元;子女就读全日制大学(含大专)的学生,按每学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春风行动”金秋助学援助。寒门子女就学有了“绿色通道”,5年来,“春风行动”金秋助学活动已取得明显实效:市总工会会同市教育部门对就读中小学的困难家庭子女减免学费、杂费等共达21360人次,其减免额累计达1261.7万元;“春风行动”给予就读全日制大学的困难冢庭子女助学救助共达4270人次,救助额达838.3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就学困难。
今年杭州市“春风行动”金秋助学救助活动已于7月11日启动,截至8月10日,受救助的困难(低保)家庭就读高校的子女达1397名,已发放救助金279.4万元。据了解,杭州市市区目前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困难(低保)家庭达11000余户,据有关人士初略估计,其申请助学救助就读全日制大学的子女将突破2000人,也就是说,杭州市市区平均每百户困难家庭就有约20名子女就读全日制高校,远远高于由市有关部门统计的杭州市每百户居民有9名在校大学生的比例。这表明寒门子女比普通学子更富有上进心,寒门子女的奋发努力已成为不少困难家庭走出困境的希望所在。
(山 水)
我市工会促进再就业“135”工程结硕果
8月30日上午,杭州市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在市职工休养院召开,萧山钱江幼儿园等13个单位、下城区总工会副主席夏亚林等20名工会干部和其他有关人士、桐庐德盛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闻杰等21名企业经营者分别荣膺杭州市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自主创业优秀个人荣誉称号,并受到杭州市总工会的表彰和奖励。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出席表彰大会,副主席李生伟、省总工会保障部副部长张汉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就业是民生之本,为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工会一系列就业再就业政策,促进再就业工作,杭州市总工会把帮助下岗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再就业作为自己的职责,列入工会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并分解落实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上下联动、支持和参与促进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市总工会从2003年开始的3年时间内,在全市广泛开展了实施工会促进再就业“135”工程的活动,其目标是每年帮助100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为3000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为5000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2年多来,全市各级工会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载体,通过举办劳动用工洽谈会、招聘会和各类技能培训班、建立“春风行动”编织站等再就业基地和社区或乡镇、企业再就业工作联系点等形式,倾力搭建再就业平台,竭诚为下岗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再就业牵线搭桥,结出累累硕果:市总工会于2003年在江干区凯旋街道建立了“春风编织站”,在市委、市政府和当地党政领导的支持下,其场地从当初40平方米扩大到现在120平方米,业务网点扩大到上城、下城、西湖等城区,吸纳下岗失业人员400余人。同时,他们还把部分产品的加工委托附近社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并派专人上门传授编织技艺,进一步拓宽了来料加工和灵活就业能力。现在产品已远销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家。临安市总工会在该市政府的支持下,最近出资50万元,租用土地50亩,建立了失业职工再就业基地,可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00余人,目前已有40余名下岗失业人员上岗就业。据统计,至目前止,全市各级工会共帮助7303名下岗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其中“4050”就业困难人员5896人;为16502名求职者提供了职业介绍服务;对26355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提前超额完成了再就业“135”工程目标。
据悉,杭州市总工会于去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示范单位”,同时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杭州市总工会保障部、下城区总工会、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会和杭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先前已分别被省总工会和杭州市政府授予工会促进再就业先进集体和杭州市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余杭区总工会原主席莫炳法、萧山区总工会副主席冯子泉、富阳市总工会副主席朱人、杭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副主任何剑兴、市建设工会吴建芳同时被省总工会授予省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胡大淼)
四类高技能人才可以落户杭州
根据最近出台的《高技能人才进杭落户办理办法(试行)》(杭公治200584号),四大类高技能人才可以办理进杭落户手续了。
四类高技能人才是指: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35周岁以下符合当年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本市非城镇户籍的在聘1年以上的技师、高级技师可以为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办理“农转非”。
按照这项政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的落户条件是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具备本省、本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并由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确认的技师资格,且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5年及5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
对于本市急需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落户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符合当年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紧缺工种目录,且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并由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确认的高级工职业资格,又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5年及5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
对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落户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意向书。落户在人才开发中心的,由人才开发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由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亲友家的,由亲友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和提供户口簿;本人在杭州拥有住房的,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对于本市非城镇户籍的在聘1年以上的技师、高级技师为其配偶、子女办理“农转非”的,要求本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本省、本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并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技师资格,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经劳动(人事)部门签证。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以先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有关证书,开具确认证明。确认符合的填写《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携有关材料和落户证明,经市公安局批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户籍在本地的技师、高级技师本人及配偶、子女办理“农转非”不签发《户口准迁证》,直接凭《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到申请迁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005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共计14个,它们是:车工、铣工、磨工、镗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冲压工、焊工、冷作钣金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电子仪表检定修理工、服装制作工。
(谢军标)
杭州市教育工会出台《杭州市教师师德公约》
第2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市教育工会制定的《杭州市教师师德公约》正式出台,并将陆续向全市7万多名教职工发放。
市教育工会制定的此《公约》,旨在针对教师职业生涯中的规律、现象和问题,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师爱精神,激励广大教师自我约束,用真情、真爱、真教育培养学生,真正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
《公约》分为“遵章守纪、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热爱学生、以身立教;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四大块。内容涉及“反对无视学生身心健康,加班加点搞题海战术;不因少数学生的犯错而责备全班学生;公正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倡导利用课余时间无偿辅导学生;努力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谋求师生共同发展”等许多方面,是新形势下一部弘扬高尚师德、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加强依法治教的师德建设好教材。
《公约》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充分体现“热爱学生,以生为本”的理念。“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一切为了学生”,体现了教育的宗旨;“为了一切学生”体现了教育的公平;“为了学生的一切”体现了教育归宿。《公约》从教育理念的提出到教育行为的规范,处处显现出教师对学生的关爱和负责。如:“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心尽职教书育人”。“反对无视学生身心健康,加班加点搞题海战术”等。
2、强调尊重学生人格,建立和谐师生关系。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基本要素,和谐的师生关系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师生身心健康的首要条件。中小学教师面对的大多是未成年人,学生往往把态度是否和蔼、作风是否民主、处事是否公平作为评价老师的主要依据。年级越低、年龄越小受老师态度的影响越大。可以这样说,不少学生是跟着老师的情绪在学习。某种程度上,老师的评价对学生自信心的建立,自我认同感的形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或多或少可能会影响到学生的将来乃至一生。基于这一点,《公约》特别强调教师要对学生人格的尊重,提出“对学生真诚相待,不因少数学生的犯错责备全班学生;不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学生难堪;避免把负面情绪带进教室”;“以平和的心态听取学生和家长的不同反映”;“公正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行为偏常、心理有缺陷的学生,耐心引导,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不辱骂、讽刺、挖苦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
3、重申为人师表,以身立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的职业是崇高的,责任是重大的,任务是艰巨的。德高为范,学高为师,这也是尊师重教根本所在。在市场经济条件和价值多元化的背景下师德建设同样面临着新的考验。《公约》倡导“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利用课余时间无偿辅导学生,不做以盈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等。
(市教育工会)
浏览次数:1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