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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年10月25日


市人大监督检查我市《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

    为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杭州市《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9月13日至15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耀梁,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刘争平、副主任石玉琴等一行,在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副主席吴潮炎等的陪同下,先后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市有关部门和下城区、临安市以及杭州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东华链条总厂等国有改制和民营企业的《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和监督检查。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会法》执法检查的要求,这次《工会法》实地调研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情况;工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等,其重点是国有改制企业和民营企业。检查表明,杭州市各级政府和工会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工会法》已取得实质性成效,杭州市总工会及下城区等区、县(市)总工会分别与市政府或当地政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同时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工会的组织建设。下城区以贯彻实施《工会法》为契机,推动工会组建工作,截至8月底,已建基层工会312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128家,工会会员人数达19547人。该区所属8个街道和67个社区全部建立工会组织。临安市也以贯彻实施《工会法》促“工建”,已建基层工会895家,会员人数达63000人,其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分别达84.8%和86%。国有改制企业——杭州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在贯彻实施《工会法》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了职工的维权机制,健全和完善集体合同制度,制定《工资集体协商实施办法》,取得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和职工收入同步明显提高的可喜局面,二次改制后的2001年、2002年、2003年企业利润分别为1400万元、4000万元和8000万元,职工的年收入分别比上年提高37.47%、11.39%和11.18%,去年职工年人均收入达到26373元。民营企业杭州东华链条总厂外来务工人员占90%,他们在贯彻实施《工会法》的过程中,努力把企业办成职工之家,近几年来,每年投入60万元,用于职工集改宿的建造和生活设施的完善。每年给予职工食堂10万元的补贴,以改善职工伙食。他们在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在企业内部举办了大病医疗统筹,对职工自负部分医疗费给予60%以上比例的报销,为患病职工筑起了“抗风险”的第二道防线。
    在检查中也发现,在贯彻实施《工会法》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对《工会法》的贯彻实施在认识上还有偏差,错误认为《工会法》的实施仅局限于工会,是工会内部的事,而事实上《工会法》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全社会的重要法律;二是在贯彻实施《工会法》中还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三是在工会经费的收缴、职工权益的维护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组建等方面还有一定难度,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

(胡大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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