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研究与探索

发布时间:2004年10月22日

 


加强风景园林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几点思考

陈永明

    风景旅游业作为杭州市经济发展的“朝阳”产业,对于实现杭州“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作用十分重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成,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已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石。笔者以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凤凰山管理处的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为例,从一个视角透析风景园林行业加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性,总结近年来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成功举措,直面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不足之处,并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出对策。
    一、当前在风景园林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成功举措和存在的不足
    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基础,肩负着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单位,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大家庭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凤凰山管理处党委(党总支)以贯彻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杭州市《关于提高市民素质的若干意见》为抓手,以“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景区品位,树立行业新风,促进三个文明”为主题,以开展“双争双评”、“向党负责,为人民作奉献”、“创青年文明岗”、“共产党员先进示范岗”、“创四好支部”、“扶贫帮困送温暖”、“西湖杯对外新闻报道比赛”活动和“三讲”、“双思”、“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先”等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把创建活动融入管理处的保护、管理、开发、建设等各项工作中,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管理,促进了事业发展,实现了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办事效率、窗口优质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景区环境和游览秩序的进一步优化,满意率逐年提升,投诉率逐年下降,以及“三个效益”同步提高的可喜局面。近年来,凤凰山管理处先后荣获西湖区文明单位、南线整合先进集体、省级文物普查先进集体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一些部门和班组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忽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倾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还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要求等,具体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存在不到位的现象。班组长以上成员虽然参加每两周半天的政治学习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务会议,也确保了每年骨干不少于撰写一篇以上的心得体会。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停留在简单的上传下达,存在一定的空白点。职工素质与“强市”、“名城”、“大都市”、“新天堂”、“大旅游”、“新西湖”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部分人的思想道德意识、现代文明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创新发展意识还不强。二是面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情况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工作机制不灵活,工作方法较陈旧,工作效果比较差,群众也不接受。特别是面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给精神文明建设提出的挑战,有针对性地拿出对策还不够,联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问题上管理不够到位,职工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得不到及时引导和解决。三是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上明显存在“规定动作较到位,自选动作无新意”的问题,“精品”、“亮点”不多,与现代化大都市、新天堂的城市品位,与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赋予的全新职能还不相称。在创建活动的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上还存一定距离。
    二、新形势下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新局面的几点思考
    风景园林文物事业作为杭州经济社会的支柱产业,不仅是风景园林文物事业经营管理方式的巨大跨越,也是园林工作者思想观念的重大突破。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只有不断适应变化的形势和环境,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意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在探路子、找方法、创特色、建机制上动脑筋,在加强和改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新方法、新途径、新载体上创经验,增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感召力和凝聚力,强化忧患意识、改革意识、开放意识、发展意识,才能保持长盛不衰的活力。
    一是要在创新中寻找“切入点”,处理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风景园林文物经济发展的相容性。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运行新机制,真正扮演好为单位“输血”和自身“换血”的两种角色,就必须在创新中寻找适应风景园林文物经济发展所提供的新途径、新办法,让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融入经营管理中。在责任上要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某个干部分管的事转移到“班子”共同负责上来;在范围上要跳出小圈子,将视角对准市场经济条件下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运作,找到适应市场经济的运作载体;在方法上要变单一的灌输式为多层次、全方位、灵活多样的教育,坚持继承与创新、先进性和广泛性、普遍要求与分类指导、理论灌输与实践活动、一般号召与典型宣传、正面宣传与反面教材、精神塑造与文化熏陶、塑造环境与主观感化、历史比较与目标激励、硬件建设与软件配套等相结合。要区别不同情况,针对不同岗位的职工群众,精心设计新的活动形式;在内容上要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为主,将政治思想教育与提高专业技术相结合,并最终转移到为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上来。
    二是在创新中找准“转换点”,追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自身效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树立效益观念,着眼于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实现国有资产增值,提高经济效益,并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形成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共同的价值取向,规范行为、凝聚人心,在风景园林文物建设、经营、保护、管理的主战场上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魅力和价值。要以西湖申报世界遗产为契机,利用管理处“文物大处”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挖掘和丰富吴越文化、南宋文化、书院文化、旅游文化内涵,打破行业分割,整合旅游经济资源,建设世纪精品、传世之作,培育具有浓郁地域特色、鲜明时代特征、独特旅游风格的文化品牌。
    三是在创新中融汇“结合点”,把握职工群众思想脉搏。增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效性是在扬弃中创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机制的最佳结合点。要体现“实效”这一功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就必须“双向进入”,一方面要进班子到干部,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负起“一岗两责”的任务;另一方面要进科室到班组,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班组管理结合起来,与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形成良好的道德规范,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尤其是要强化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友爱教育、敬业教育、奉献教育、礼仪教育等现代道德规范教育,寓教于文,寓教于乐,达到熏陶、教育、提高队伍素质的目的。
    新形势下,只要我们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名胜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神,积极探索,努力创新,风景园林行业基层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就一定会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就一定能够在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关于淳安县非公企业工会经费拨缴情况的调查

曹旭玲

    最近,在开展《工会法》和《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中,我们就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拨缴进行了专题调查。总体来看,喜忧参半,不容乐观。
    一、经费拨缴的现状
    淳安是个经济欠发达的县。近年来,由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和实施“工业兴县”的战略,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很快,全县现有企业650多家,职工数达24000多人,其中90%的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在工会经费缴纳上,多数企业能依法缴纳工会经费。如商辂丝绸有限责任公司不论企业经营情况如何,近十年来确保每年上缴工会经费2万元;华兴纺织有限公司只有200多名职工,连续三年来,每年上缴8000元。还有不少只有10多名或几十名职工的小型企业,每年上缴工会经费少则300元,多则上千元。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的拨缴、管理、使用,已经明显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何按照《工会法》的规定,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健康有序的运行,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就淳安来说,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数占全县职工总数的80%左右,而上缴工会经费只占全县总数的15%左右,存在着巨大的反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一是认识错位,不建工会。全县还有少数职工人数多、生产经营上规模的企业经营者,把工会当作可有可无的组织,甚至把工会错解为有碍企业生产经营的“逆行”组织。习惯个人说了算的经营者,更是对组建工会心有余悸,怕建了工会,会出现职工维护合法权益的麻烦事,影响了自身的权威,丢掉了脸面。故一提起组建工会的事就打哈哈,一拖再拖。由于工会迟迟不能组建,直接导致工会经费的流失。
    二是法制观念淡薄,拒缴或少缴工会经费。一些非公有制企业虽然组建了工会,但由于经营者的错误认识,致使工会组建二三年了却从未拨缴过一分钱。对于上级工会的催缴,任凭你口干舌燥道理说了一大堆,他就是该出手时不出手。有的企业生产经营红红火火,按规定全年应上缴工会经费上千元,但企业以种种借口把应上缴上千元的经费“磨”成了几百元。由于经营者不愿履行法定义务,拒绝拨缴或少缴工会经费,致使非公企业工会经费收缴数长期徘徊在低位。
    三是怕炒鱿鱼,有口难言。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虽然经职工选举产生,但身份仍是一个打工者。而不少企业的工会主席人选原本就是经营者事先圈定的,不是兄妹就是亲戚,有的甚至是老婆。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拨缴工会经费的心态各有不同;打工者认为找份工作不容易,不能因为工会经费的事被炒鱿鱼;亲戚或老婆认为本来就是穿一条裤,坐一条凳,同在屋檐下生活,胳膊不能往外拐。
    四是条件制约,拨缴困难。全县80%的非公有制企业不仅生产规模小,经营不稳定,而且职工人数少,进出变化大。虽然经营者也想把工会的事办好,但受客观条件制约和人员变动频繁,影响了工会干部的稳定,导致工会难以开展正常性的工作,工会经费也就不可能及时足额的拨缴。
    五是帮助指导少,影响经费拨缴。全县60%的非公有制企业分布在山区,上级工会深入基层帮助指导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时间少,精力少,也就难免出现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特别是经营者不明工会经费拨缴的规定时,没有及时沟通交流,工作没有到位,影响了经费的拨缴。
    三、几点建议
    工会经费是发展工运事业的物质基础,也是巩固基层工会组织和激发基层工会活力的有效保障;没有工会经费的基础保障,工会的一切事业也就难以实现。对于工会经费的拨缴,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工会组织的一项基本经济权益。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拨缴的困难及原因,笔者建议:
    1.围绕企业发展,发挥自身作用。工会工作要紧紧围绕企业发展这一主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针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新机遇,提出新办法,改革工会在企业中的组织方式和活动方式,依靠广大职工发挥工会特有的功能,使工会组织真正做到贴近职工,服务企业发展,发挥自身作用,从而努力提升工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依法拨缴意识。修改后的《工会法》和《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对所有企事业单位拨缴工会经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们必须针对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拨缴的模糊意识,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会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强化依法拨缴工会经费意识,让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进一步认识工会经费的拨缴、管理和使用,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努力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
    3.创新拨缴机制,不断增强活力。如何走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拨缴的困惑,必须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不能拘泥于固定的收缴方式,更不能沿袭计划经济时代国有、集体企业的解缴经费方法。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不断创新收缴方式方法,我认为当前较为理想的是: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委托税务或工商部门统一代理收缴,对条件成熟而不建工会组织的,依法收取筹备金;对组建工会第一年上缴的经费全部返回给企业工会;第二年返回70%;第三年返回30%;三年后按正常比例上缴经费,以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活力。
    4.严格财务制度,促进管理规范有序。县级工会要经常深入非公有制企业调查研究,加强帮助指导和沟通交流,掌握工会工作和职工生活状况,倾听和反映职工呼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使职工真正感受到上级工会的温暖。同时,要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生产技术和创新活动,鼓励职工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献计出力,使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看到工会组织的作用,从而自觉地拨缴工会经费。要严格财务制度,切实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用于开展职工活动,解决职工实际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采取回拨补助、目标管理办法,以调动依法拨缴经费的积极性。
    5.突出工会经费拨缴,衡量重点工作标准。工会经费的拨缴是工会整体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和创建“合格职工之家”的重要标准。因此,各级工会在安排工作中,要突出工会经费的重要位置,确保工会经费的拨缴与其他工作协调发展,特别在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和“合格职工之家”中,必须认真审核工会经费的上缴情况,凡欠缴或拨缴不足的基层工会,工会主席当年不得评为工会先进个人,工会不得评为“合格职工之家”。只要我们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的拨缴工作,工会的物质基础必将不断得到巩固,工会保障工作必将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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