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潮炎就工会法律民管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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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年04月27日
在最近召开的市工会法律民管工作会议上,市总工会副主席吴潮炎就进一步加强工会法律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
吴潮炎强调,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及其各职能部门,都要把参与立法、监督执法和依法维权以及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放到突出位置,真正把工会法律民管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区县(市)、产业一级工会应当设立专职法律民管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应设立专门的工作部门,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工会法律工作部门能真正在立法参与、法律监督、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咨询服务以及工会干部的法律民管工作培训等方面,承担起综合协调的责任。
吴潮炎要求,工会法律民管工作干部要不断增强自己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一是要加强学习,树立学习是一种责任,学习就是工作的理念。工会法律干部要承担起以法维护这个历史使命,必然对法律干部的理论水平、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我们每个同志来说学习已经不是个人的事情,而是一种政治责任,是对发展工运事业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要干好工作需要学习,学习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工作的过程是学习的过程,学习的过程也是工作的过程。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因此我们必须牢固确立学习就是工作的理念,做到在学习中促进工作,在工作中深化学习。二是要靠实践锻炼。我们在工作实践中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求真”和“务实”相辅相成,是一个辩证的统一体。“求真”是“务实”的必要前提,“务实”是“求真”的必由之路。要提高工会法律干部的素质,要十分重视工会法律专业人才的问题。建设一支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工会法律专业人才队伍,是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建设的迫切需要。各级工会组织要从多方面采取切实措施,不拘一格降人才。同时要从社会上聘请一批法律专家担任工会的法律顾问,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包括工会律师、工会法律工作者在内的工会法律专门人才队伍,从而为工会依法维权在组织上创造必要的条件。
吴潮炎提出,要进一步加大以法维护的力度。一是继续在广大职工群众中持久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国家的普法教育计划,坚持不懈地组织广大职工和会员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让广大职工充分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的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的能力。二是各级工会要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对一些企业违反《劳动法》、《工会法》,克扣拖欠职工工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侵犯女职工特殊权益、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要及时向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同时要依据《工会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求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处理,以维护职工和工会组织、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