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2日

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办法》(以下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一)本细则适用于《办法》所规定范围的在职工会会员。
  二、保障形式
  (二)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由市总工会和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工会免费提供,保障期从2012年1月1日起。
  三、保障范围
  (三)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且无法确认赔偿责任人或赔偿责任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伤残、身亡
保障;
  (四)因遭遇火灾、台风、洪水、泥石流等造成的家财损失保障。
  四、保障待遇
  (五)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首次抢救治疗医疗费在3000元以上的,给付如下慰问保障金:
  1、首次抢救治疗医疗费在3000元(含)至10000元的,给付1000元的慰问保障金;
  2、首次抢救治疗医疗费在10000元(含)至20000元的,给付2000元的慰问保障金;
  3、首次抢救治疗医疗费在20000元(含)以上的,给付3000元的慰问保障金。
  (六)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根据伤残等级情况,给付如下伤残保障金:
  1、伤残等级在一、二级的,给付10000元的伤残保障金;
  2、伤残等级在三、四级的,给付8000元的伤残保障金;
  3、伤残等级在五、六级的,给付5000元的伤残保障金;
  4、伤残等级在七、八级的,给付3000元的伤残保障金;
  5、伤残等级在九、十级的,给付1000元的伤残保障金。
  慰问保障金与伤残保障金不同时享受,按就高原则享受其中一项。
  (七)因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亡的,给付20000元的身亡保障金。
  (八)因意外造成家财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的30%给付家财损失保障金,最高给付不超过10000元。
  五、组织实施
  (九)市总工会统一制作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卡;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工会负责将保障卡登记、发放到所属基层工会;各基层工会负责建立工会会员档案并将保障卡发放到每一位在职工会会员,对新发展的工会会员要及时建立工会会员档案并申领和发放保障卡。
  六、申请程序
  (十)工会会员发生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后,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向所在基层工会报告,并提供相应资
料。基层工会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详情,特别是因意外造成家财损失的,必须及时到会员家庭现场察看财产实际受损情况,撰写工会会员家财损失证明书。
  (十一)申请意外伤害慰问、伤残、身亡、家财损失保障金需提供:《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审批表》一式三份;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工会会员证复印件。
  (十二)工会会员发生意外伤害申请保障金时除提供第十一条规定的资料外,申请慰问保障金的,还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首次诊断证明(病历证明)和其它证明材料,以及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首次抢救治疗医疗费结算单;申请伤残保障金的,还需提供有关部门认定的伤残等级证明;申请身亡保障金的,还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申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意外伤害保障金的,还需提供由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十三)申请家财损失保障金的,除提供第十一条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消防部门、居住地所在社
区(村)以上单位、基层工会出具的工会会员家财损失证明书和家财损失清单,以及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
同等产权证明复印件。
  七、审核程序
  (十四)基层工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次审核,审核内容主要为:申请人是否属于《办法》的保障对象,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有效、齐全,申请人发生的意外伤害和家财损失的真实性、时效性。审核后指导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填写《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审批表》,由工会主席签字盖公章确认后,及时向上一级工会申报。
  (十五)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工会对基层工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提出保障金给付意见,主要领导在《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审批表》上签字盖公章后,及时向市总工会保障部申报。
  (十六)市总工会保障部对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核定
保障金给付标准,在《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审批表》上签字盖公章,并将《杭州市工
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审批表》返回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工会。
  八、给付程序
  (十七)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工会根据市总工会保障部核定的保障金给付标准及时送达申请人,由申请人在《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审批表》 “领款人 ”处签字,因特殊原因确需由他人代签的,需在《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审批表》后附申请人的签字凭条。
  (十八)《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审批表》一式三份:市总工会拨付50%保障金财
务做账依据一份;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和各产业(局、公司)工会两份,财务做账依据和存档保存各一份。
  九、有关规定
  (十九)《办法》所称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首次抢救治疗医疗费”是指申请人在事发地医院实施的第一次抢救治疗医疗费。以下情况均不属于《办法》保障范围:
  因心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等疾病引起的猝死;因自杀、自残造成的伤
亡或因违法犯罪、家庭暴力等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和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意外伤害。
  (二十)《办法》所称的“家财损失”是指:工会会员在杭州地区的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包括住宅、租住房、集体宿舍等因遭遇火灾、台风、洪水、泥石流等造成的家财损失。其家财损失的“家财”主要是指:房屋主体、大件家电及家具。以下情况均不属于《办法》保障范围:
  因盗窃引起的家财损失;外来务工人员在老家发生的家财损失;因故意行为等造成的家财损失。
  (二十一)申请家财损失保障金的,应提供受损物品名称及价格清单。家财损失保障金按以下方式给付:
  因火灾等原因,造成家财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给付保障金,保障金最高给付额为 10000元。具体给付方法是:受损物品能提供发票的,依据《办法》规定每件物品按发票实际金额的 30%给付保障金;不能提供受损物品发票的,按损坏物品的数量及程度给付保障金,最高给付额为 3000元;因家财全部被烧毁而不能提供发票的,由市总工会保障部与相关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局、公司)工会,依据消防部门、基层工会出具的工会会员家财损失证明书和物品损失清单,商定给付保障金金额。
  因台风、洪水、泥石流等造成房屋塌陷的,按照恢复原样所需费用进行估算,具体由市总工会保障部与相关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局、公司)工会依据居住地所在社区(村)以上单位、基层工会出具的工会会员家财损失证明书和物品损失清单,商定给付保障金金额,保障金最高给付额为 10000元(包括房屋内的财产损失)。
  (二十二)申请家财损失保障金时,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均为《办法》保障对象的,只能由承租人一方申请;如果家庭成员均为《办法》所规定的保障对象,只能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请;每户家庭因同一意外事件限申请一次。 

关于开展“发展创新型经济、发挥主力军作用”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工会: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新强国战略,根据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组织引导全市广大职工在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市总工会决定开展“发展创新型经济、发挥主力军作用”主题活动(以下简称“双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目的意义
  开展“双发”活动是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经济、服务企业,围绕职工、提升素质的一项中心工作,是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迫切需要,是组织引导全市广大职工在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的有效途径,是着力提高职工的创新素质、激发职工的创新热情、推广职工的创新成果、宣传职工的创新精神的重要手段。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深入实施职工创新工程,发展创新型经济。
  1、以创新工作室为载体,助推我市创新型经济发展。
  围绕我市发展创新型经济的需要,培育创建一批以职业技能带头人、劳模先进为骨干的创新工作室,发挥职工高技能人才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的特殊作用。创建工作应以企业为依托、以高技能人才为主体、以项目为引领、以机制为保障,到 2015年底,创建市级创新工作室 100家。推广以职工名字命名的先进操作法,组织引导广大职工岗位创新、岗位成才,促进企业创新科技、改进产品质量、提高劳动效率。
  2、以“五小”活动为抓手,为发展创新型经济献计献策。
  围绕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集体智慧,发动职工围绕解决企事业生产经营管理上的难点,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和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窍门等“五小”活动,着力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各级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的作用,通过定期不定期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积极参与到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中来,帮助解决企业节能降耗上的难点和关键问题,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献计出力,为发展创新型城市服务。
  3、以技术攻关为平台,为发展创新型经济提供技术支持。
  围绕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充分发挥我市首席技师、万余名三级职业技能带头人和现有市级 10支技术攻关队和劳模技术攻关服务队的优势和作用,通过技术论坛和技术讲座,深入基层,走进企业,向一线技术工人讲授专业技术,帮他们答疑解惑。同时,各地各系统也要根据当地实际和企业需求,建立地区产业级和企业级的技术攻关服务队或攻关小组。到2015年底,地区产业级技术攻关服务队应不少于100支。
  (二)扎实推进蓝领成才工程,发挥主力军作用。
  1、围绕“四位一体”工程,为创新型经济发展提供技术人才支撑。
  要继续深入开展技能培训、技能比武、技能帮带和技能晋级“四位一体”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为技术工人成才搭建平台和载体。一是依托职工技协、文化宫、工人业余大学和职工技能培训基地的阵地优势,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结合企业特点和职工需求,采取集中办班和送教上门的方式,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免费培训。二是按照“市场紧缺、企业急需、职工欢迎”的原则,经常性举办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三是巩固和深化“名师带高徒”活动,完善三级职业技能带头人的帮带网络,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帮带。四是通过上述机制,确保每年帮助 1万名以上职工实现技术等级晋级。
  2、围绕创建“工人先锋号”,全面推进基层班组建设。
  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班组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激发职工创业热情和发挥职工主力军作用的重要举措。要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抓手,坚持以点带面、全方位推进,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全面推进基层班组建设。要把职工创新和创新团队建设作为加强和推进班组建设、班组竞赛和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和引导职工立足本职进行岗位创新。
  3、围绕劳模评选管理,发挥劳模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
  劳模评选管理是工会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工会要以劳模评选为契机,营造学先进、树先进、赶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做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状)的推荐评选工作,把职工团队、个人的创新性作为推荐评选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强化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帮助劳模先进解决实际困难。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和宣传载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他们顾大局识大体、顾大家舍小家的大局观,先集体后个人、先发展后得益的利益观,切实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以十大职工创新成果评选为平台,努力打造“双发”活动工作品牌。
  杭州市十大职工创新成果评选宣传活动是市总工会为“双发”活动设计出来的全新载体,旨在进一步激发全市职工的创新热情,扩大“双发”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计划每年举办一次,当年下半年启动评选,次年五一节前进行表彰奖励。
  评选宣传活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全面发动、广泛宣传,每个区县(市)、产业工会择优推荐3-5项优秀创新成果,报市总工会。第二阶段为审核评审阶段:市总工会组织专家组对创新成果进行评审,推选出杭州市十大职工创新成果候选对象,并在《杭州日报》等相关媒体上选登,请公众通过网上投票等方式进行复评。第三阶段为表彰奖励阶段:市总工会根据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评出职工创新成果奖10个,各奖励5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
  各级工会要按通知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双发”活动进行认真研究,要与当地科技、经信、环保等部门取得联系,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抓好落实,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声势,有效果。要把十大职工创新成果评选宣传活动作为“双发”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五一”前工会的一项重点工作,进一步组织动员我市广大职工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积极发动职工群众,组织广大职工参与到“双发”活动中来,围绕中心,突出主题,加大宣传,形成上下联动,整体互动的宣传效应。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职工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做好十大职工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弘扬工人阶级在创业创新中的主人翁精神,激发广大职工的创业创新热情。
  (三)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区县(市)、产业工会要认真负责,做好优秀职工创新成果的推荐上报工作。要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推选出有突出事迹、具有宣传示范效应的创新成果,要广泛发动本地区(系统)的企业推荐,把推荐的视角扩展到最大范围,有条件的区县(市)、产业工会可以参照市总的方式,在本地区(系统)开展十大职工创新成果的评选表彰活动。

杭州市总工会
2012年9月10日

  浏览次数:1694

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浙ICP备11032011号-1   主办单位:杭州市总工会   网站建设:合众软件

Copyright@2014-2020 www.hzgh.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 3301020200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