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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之声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7日
“十二五”期间应着力提高百姓收入
 
  “十二五”期间,应将提高百姓收入及扩大消费作为重中之重,这是因为:中国当前经济失衡的核心问题是消费不足,在中国GDP总量在不断快速增长的同时,居民消费水平却出现了反方向的急速下降趋势。2008年中国居民消费率(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为35.3%,美国为70.1%,印度为54.7%。从这个数据来看,中国的消费率不仅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而且低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
  消费不足的根本原因是分配不合理。据媒体报道,在发达国家,工资一般会占企业运营成本50%左右,而在中国则不到10%。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般在55%以上,在中国则不到42%,并呈逐年下降趋势;由于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低,居民消费仅占GDP的36%,处于世界主要经济体中最低的国家行列。因此,加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效缩小贫富差距,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提升老百姓的收入水平十分重要。多年来,消费之所以在中国不像在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国家那样充当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作用,而长期在一个低水平徘徊,除了受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这一根本因素掣肘外,主要在于消费拉动经济涉及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城乡一体化发展、区域的均衡发展、国家层面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等。
  当前,实现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条件已经初步形成,我们已有能力进一步提升国民的消费与福利水平。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扩大内需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应该抓紧时间落实,主要着力点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应尽快提高国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确保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让国民无后顾之忧。
  其次,抓紧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通过对低收入群体加薪,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通过二次分配改革,缩小收入分配不公现象,以进一步扩大低收入群体的消费。
  第三,大幅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目的是提高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收入的中产阶层消费能力。
  第四,积极增加居民的资本性收入来源。未来,只要是有盈利、能赚钱、政府规划必须要搞的项目(包括大型项目),应通过各种金融创新,开设各种金融产品,鼓励民间资金直接与间接参与投资,尽可能减少地方政府发债或者不发债。
  第五,提高国有企业分红比例,分红资金统一纳入财政各级预算,专项补贴用于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或全体居民的消费水平。
  第六,采取有效措施,缩小贫富差距。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处在历史较高水平。这样大的收入差距,不仅意味着经济发展受到拖累,也意味着经济发展的成果没有让人民共享,且制造出更深的社会矛盾。一个不能否认的事实是,社会利益分配的倾斜让一部分先富了起来,而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理想并没完全实现。不仅如此,30年来中国由世界上居民收入最平均的国家之一,变成世界上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之一。如果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缩小贫富差距,中国的社会稳定问题将越来越严重。
(石建勋)
 
 “民富、民乐、民和”缺一不可!
 
  今天主要经济发达国家的持续低迷的状态给世界经济的复苏蒙上了重重地阴影!它也给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可回避的“双重制衡”作用:一是扩大自身消费需求的压力变得越来越紧迫!二是克服金融危机的困扰,更要发挥经济全球化环境中的 “战略合作”机制和基于“比较优势”基础上的自由贸易理念,来“最大化”相互支持所带来的中国经济和全球“社会福利”不断改善和提高的效果。为此,“十二五”规划中所强调“两条腿走路”的重要性就是充分反映了中国政府重视目前自己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内在的发展规律,以及最大程度地去提升“民富”水平所需要的市场支撑能力。
  具体而言,“十二五”规划的“新意”就在于努力实现基于“科学发展观”基础上的“包容性增长”的战略。它具体表现在“改善民生”和“提升企业竞争力”这两大方面的“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上:
  在“改善民生”方面,首先它是想从“三个层面上”发力来解决中国社会存在的“没有钱消费”(民“不富”)的问题——即一是想通过农村的城市化、城镇化来推进农业现代化,来建设农民生活的美好家园,从而创造出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空间;二是通过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调整区域发展结构失衡的问题,达到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的效果;三是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其次是通过强化社会保障的功能等公共服务机制的完善和优化来解决“有钱不敢消费”(民富而“不乐”)的问题。比如,“十二五”规划中会涉及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并正确处理好这方面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以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只有百姓各种的“后顾之忧”得到缓解,大家才会乐于使用自己宝贵的财富来改善自己生活的质量。
  最后是通过发展高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来充分激活高收入阶层在国内消费的巨大潜力,从而解决“有钱没处安心消费”(民富而“不和”)的问题。这次特别提到了发展文化产业的必要性,一方面它是提升中国社会整体积极向上齐心协力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它也能很好的满足高收入消费群对“精神粮食”的旺盛需求。如果无视这种消费潜力,那么,很有可能在贫富分化的格局中,中国过剩的流动性会走向金融投资领域,造成大宗商品通胀严重、资产价格泡沫膨胀的问题,从而不可能通过高收入群体资源的消费行为来将财富自然转移到为他们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低收入阶层的手中。于是,富者显富的投资行为让富者更富,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一般大众会“被”生活成本日益上升的环境而逼得自己的消费变得更加“拮据”。于是,“仇富”的心态日益膨胀就很难营造出一个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市场活力”(事实上,在不“和”的社会环境下少数“富”人的“快乐”成本会大大增加!)。当然,在很多发展中国家的经验中可以看到:对高收入实行高税收的政策都不同程度导致了“官员腐败”和资本外逃的不良现象,从而使得原本“收入再分配”的公平效果大打折扣。
  另外,在提升“企业竞争力”方面,也能从“四个方面”看出国家的主攻方向:
  一是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来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为此,“十二五”规划中,强调了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性;同时指出,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是让我们成为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保证。
  二是深化改革开放的路线,强调科学发展观。通过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明晰的发展思路,来提升市场经济的活力,打造“包容性增长”战略中所追求的“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理想环境。我认为在这方面一定要重视让民营资本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不打破市场垄断的格局和不重视战略产业的政策扶持,企业是没有动力去自己承担巨大的“埋没成本”来推进社会所需要的“结构转型”工作。
  三是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我们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支撑。这就牵涉到中国鼓励创新的制度完善问题,比如,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技术专利制度的完善等。尽管今天社会上对“山寨市场”的就业吸收能力和社会消费意识的引导上所发挥的积极意义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但是,创新类企业承担风险的高额成本如果得不到市场应有的认可,那么,中国是很难出现世界一流品牌的企业和高端的产品,从而,也就不太可能让中国高收入的消费群体在中国的消费市场上“立足”。
  四是“做强金融”服务业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重要的支撑。虽然这次在“十二五”规划中没有将“金融创新”放在特殊的地位加以强调,但是,它还是反映在规划中所强调的财税金融深化改革的内涵中。我也注意到,中央高层领导在很多场合都提出要增加直接金融在中国经济建设中的贡献比例的建议,要让银行依托不断完善的资本市场平台,做一些可持续发展的创新业务。否则,不要说金融机构的活力受到严重制约,而且会影响到上述的社会保障功能目标实现所需要的庞大金融资源的支撑问题。
  总之,民富了,才有“资本”消费;大家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一一得到妥善解决了,才能从消费过程中让“富裕”变成“快乐”(否则,“致富”就会成为人们心理上的负担,精神上的枷锁);而尽快营造一个“市场活力、反贪反腐、公平福利”的社会环境,则是让中国普天下大众“和睦”相处,齐心协力,奋发向上的前提条件。诚然,“十二五”规划给我最深的印象是反复提到的“发展方式的转变”。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尊重中国经济目前发展阶段所存在内在规律,循序渐进,扬长避短。即使我们现在已经不需要地方政府再搞过去的那种GDP增长的“锦标主义”竞争机制,但是,如果我们对“民富”的目标没有一个明确的“绩效评估”体系,那么,还是无法避免过去那种“树标兵式”的“形象工程”出现。同时,长期习惯“政策市”的中国经济也可能因为“努力目标的不确定性”而会迷失方向,或者对“民富”的价值判断的偏离而削弱了我们对“有限资源”配制的“效率”。所以,关键一点我们还是要处理好“量”变与“质”变之间的内在关系。比如,还是要将“人均GDP的增长幅度”和“同等条件享受社会福利的程度”等衡量“民富”指标的变化,与“民乐”、“民和”等衡量“幸福”指数的变化等纳入到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中。
(孙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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