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首次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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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9日 来源:人民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28日发布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这是最高法首次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共6件,积极回应数据权属认定、数据产品利用、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平台账号交付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近年来,全国法院审理的涉数据类案件数量增长明显,而且该类案件类型新、审理难度大,裁判结果备受社会关注。本批指导性案例侧重总结提炼较为成熟的裁判规则,促进涉数据类案件的裁判标准更加统一。
“某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针对关联账号服务这一网络空间中较为常见的服务模式,认为网络用户使用关联账号功能,将其持有的数据在不同网络平台间转移,系合法正当行为。这就最大限度地保障数据来源者在参与网络经济活动中的自主选择权,对于促进数据共享共用,释放数据价值红利,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某钢铁有限公司诉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的裁判要点明确:“数据处理者依法采集企业数据,经符合有关标准的编制方法加工形成数据产品并合理利用,未对企业权益造成损害,相关企业要求数据处理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这有利于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推动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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