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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公告 SPORTS NEWS
关于举办杭州市第八届职工运动会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集聚区)总工会、体育局,各产业工会:
  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面实施,引领职工健康生活方式,满足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激励全市广大职工在新时代里凝心聚力,以“更快、更高、更强”的奥运精神,为“后峰会前亚运”时期,加快杭州城市国际化步伐,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做出更大贡献,决定于2018年举办杭州市第八届职工运动会。
  本届运动会以“新时代、新活力、新风采”为主题,以“安全、圆满、节俭、文明”为原则,由杭州市总工会、杭州市体育局主办,成立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代表团团长组成的杭州市第八届职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成立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代表团团长组成的杭州市第八届职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有关运动会的各项工作。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资格审查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另设竞赛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负责有关运动会筹备及运动会举行期间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总工会宣教部。
  现将《杭州市第八届职工运动会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运动会总规程和各项目比赛竞赛规程的要求,精心组织队伍,积极参加各项比赛。
  附件1:杭州市第八届职工运动会竞赛总规程
  附件2:杭州市第八届职工运动会各代表团团部名单
  附件3:杭州市第八届职工运动会项目设置
  附件4:杭州市第八届职工运动会代表团参赛项目预报表


杭州市总工会          杭州市体育局
2018年3月28日

附件1:杭州市第八届职工运动会竞赛总规程

  为确保杭州市第八届职工运动会顺利进行,圆满完成预定任务,达到预期目的,特制订杭州市第八届职工运动会竞赛总规程。
  一、运动会时间及安排
  2018年5月至10月。
  二、运动会项目设置
  项目设置力求贴近职工、突出群众性,贴近生活、展现时代性,贴近工作、体现先进性。经广泛充分征求各界意见,确定以下比赛项目:工间操(广播操)、职工趣味运动赛、羽毛球、乒乓球、气排球、围棋、电子竞技、三人制篮球、游泳、拔河、职工微马赛共11个大项。其中职工微马赛为两部分组成:竞技项目——10公里混合接力赛,活动项目——职工毅行。 
  三、各项目竞赛地点
  开幕式和闭幕式在杭州举行。11个运动会项目,以“1+10”为举办模式,即1个市级承办项目加10个区县产业文化宫承办项目相结合的模式,其中职工微马赛作为开幕式项目。其余10个项目承办单位和竞赛地点分别为:工间操比赛、职工趣味运动赛(市工人文化宫);围棋(市工业工会);乒乓球(市经信工会);游泳(市宣文卫工会);三人制篮球(市教育工会);羽毛球(市金融工会)。以上七个项目拟在杭州市职工文化中心举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安排。电子竞技(下城区总工会);气排球(建德市总工会);拔河(富阳区总工会)承办,以上三个项目赛场待定。
  四、参加单位和组团方式
  以各区、县(市)、开发区(集聚区)总工会,产业工会为单位组成代表团。亦可委派本地区、本产业基层单位组团(队),并可以用基层单位名义或冠名参加各单项竞赛。
  五、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组队地区或系统范围内工作的年满21周岁(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1997年5月1日前出生者)的在册职工(包括合同工);经由乡镇(街道)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或单位组织的2017年度体检报告单); 机关事业单位运动员资格以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企业以劳动合同为准,并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2017年5月1日以前),且已经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参赛运动员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经费由各单位自理。
  2、专业队退役的运动员,必须退役满五年以上(2013年5月1日前退役),且符合资格1规定的方可代表所在的区、县(市)总工会或产业工会参加比赛。
  3、本次运动会谢绝各类学校的学生和现役军人以及在杭的中央、外省和省级单位的人员参加比赛;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职工不准参赛。
  4、参赛运动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交: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用工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册人员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3)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4)乡镇(街道)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
  5、当运动员同时具备区、县(市)代表资格和市产业工会代表资格时,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赛。
  6、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如有异议,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有效证明其违规的证据,举报人必须具实名。
  对查证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律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成绩;集体项目则取消该队的比赛成绩。对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通报批评。所在代表队取消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资格。
  六、参赛办法
  1、运动员的参赛报名由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统一负责办理。
  2、各项目比赛的运动员人数,按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3、运动员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比赛。
  4、每位参赛运动员限报2个大项目的比赛。
  5、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含团长)最多不得超过4人,按组委会要求时间上报大赛组委会。
  6、各代表团(队)应自备2×3米的团(队)旗一面,颜色自定,旗杆自备,旗面左上角应标注直径40厘米的“杭州市第八届职工运动会会徽”(会徽图样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提供)。代表队旗面文字统一规定为:“××区、县(市)代表队”、“××产业代表队”等标志。
  7、各代表团(队)运动服装必须统一整齐,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七、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各单项竞赛规则和本届运动会认定的有关特定规则。
  2、各项目的比赛办法,按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3、为保证各项目裁判和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的公正,各单项总裁判、主要裁判和资格审查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由运动会组委会指定。
  八、表彰奖励
  1、运动会设立代表团团体总分奖。按各代表团总得分统计取前8名,发给奖杯。各代表团必须参加至少7个大项(含必报项目职工微马赛、广播操比赛)方可计算团体总分;团体比赛项目按加倍分值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具体以单项规程注明为准)。职工微马赛毅行活动要求各参赛队组队30人参加开幕式(不含接力选手),即得分10分,作为加分项计入团体总分。
  2、职工微马赛中10公里混合接力赛和广播操比赛取前10名,按11、9、8、7、6、5、4、3、2、1分(加倍)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各单项竞赛比赛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其中:趣味运动会、拔河、三人制篮球、气排球分值加倍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参赛队伍不足8队的减二录取,报名不足三队取消该比赛项目。各单项前8名运动员颁发证书并予奖励,前三名另颁发金、银、铜牌。(根据预报名情况可能作适当调整,以单项规程为准)
  3、本次比赛拟评选最佳赛区、优秀赛区(承办单位)和优秀组织奖(组队单位)若干个,颁发奖牌。各单项竞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赛事经费
  赛事组织费用:开、闭幕式及职工微马赛费用由市总工会承担。各单项赛事经费由主办单位给予承办单位补助,不足由承办单位负责,可采取商业运作等多渠道筹措的办法解决。
  各代表团参加比赛的训练误餐补贴、食宿费、服装费和交通费等自理,开支标准参照浙总工发(2018)11号《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执行。
  十、报名
  各代表团按组委会规定时间预报各自的参赛项目,确定参加的项目报名后不得无故更改或弃权。
  十一、其他
  1、本规程及各项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于杭州市第八届职工运动会组委会;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