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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启动司法规范化监督员制度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4日 来源:杭州日报

  为加快构建规范高效司法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工作,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市委政法委建立了司法规范化监督员制度,邀请社会各界监督政法机关的执法司法活动。日前,我市举办司法规范化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加强司法规范化监督工作座谈会,10名司法规范化监督员代表获颁聘书和监督员证。

  建立司法规范化监督员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营造风清气正法治环境,加快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司法监督体系,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实际举措。同时,作为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长效机制之一,司法规范化监督员制度将执法司法规范化提升年和教育整顿工作的“当下治”和“长久立”目标相结合,借助社会力量加强对政法机关正确实施法律等外部监督,持续推进政法机关队伍建设。

  为持续有效开展司法规范化监督,市委政法委依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组建市司法规范化监督委员会,统筹指导司法规范化监督员有序开展工作。监督员由相关市直机关业务处室负责人、部分关心司法监督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法律院校专家、企业代表、群团代表、新闻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村社负责人组成。他们将对全市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司法工作进行监督,收集反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检举控告,向市司法规范化监督委员会提交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情况,并参加市司法规范化监督委员会组织的执法司法督查、案件评查等活动。

  会议要求,各位监督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认知学习,尤其是要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悟和宣传,努力提升制度化监督实效,力争从机制、制度上对政法机关加强监督,积极主动扩展监督范围,充分发挥社会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特长,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的研究员,共同为提高杭州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推动法治杭州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全国法治建设示范城市作出贡献。


编辑:邹毅   浏览次数: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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