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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1+3”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模式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5日 来源:工人日报

  诸城市总“内外联动”夯实法律服务阵地

  推行“1+3”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模式

  原标题:诸城市总“内外联动”夯实法律服务阵地(引题)

  推行“1+3”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模式(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田国垒)日前,山东省诸城市职工张某通过维权热线反映,她所在公司未落实158天产假政策。诸城市总工会接访后,指派3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和1名律师到企业开展专项“体检”,经过沟通协商,指导企业规范了职工休息休假等制度,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这是诸城市总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作用,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个案例。

  2021年以来,诸城市总整合内部资源,打造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实施平台,夯实法律服务“主阵地”。2021年11月,诸城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设立。诸城市总探索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机制,人社部门与工会、工商联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人社、发改、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与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协作机制,以及工会与用人单位的协商机制,通过“内外联动”打好学法用法“组合拳”。

  诸城市总在全市17个镇街片区总工会推行“1+3”监督模式,即每个镇街配备1名工会干部,负责对接司法所、仲裁站、人民法庭;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负责收集整理基层企业和一线职工诉求并及时上报;1名志愿服务律师,专职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截至目前,诸城市总在已建会单位全部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暂未建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为其聘请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并将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过集体劳动争议事件的企业等作为重点监督领域,分类施策、精准监督。


编辑:邹毅   浏览次数: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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