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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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6日
深化春风行动 完善长效机制 谱写困难群众美好生活新篇章
王国平
前不久,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第十次“春风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春风行动”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春风行动”捐款献爱心长效机制的意见》等3个文件,这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春风行动”的纲领性文件。希望各级各部门切实抓好上述3个文件和第十次“春风行动”动员大会精神的落实,深化“春风行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春风常驻”,谱写杭州困难群众美好生活新篇章。
肯定十年成绩,弘扬十年经验
2000年以来,我市连续10年开展以“社会各界送温暖、困难群众沐春风”为主题的“春风行动”,着力破解“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形成了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的“杭州模式”。据统计,前9次“春风行动”共募集帮扶资金3.35亿元,市本级累计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救助金1.81亿元,救助困难家庭7.49万户(次);发放助学金4256万元,救助困难家庭子女1.33万人(次);发放夏季“送清凉”慰问金、慰问品1345.5万元,救助困难家庭6.06万户次;发放医疗救助、水电煤补贴、住房补贴、低保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和免收有线电视初装费、视听费、小区保洁和垃圾清运费、减免自来水“一户一表”改装费、公交车费等约4亿元。2003年以来,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23万人次,其中帮助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40多万人次。“春风行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被中央文明委列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100例”之一。去年底,在市人大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的评议中,参与评议的人大代表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实践充分证明,“春风行动”是我市破解“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问题的总载体、总抓手,是我市帮扶救助工作的“龙头工程”。
回顾开展“春风行动”10年实践,有4条重要经验值得总结,这也是我市深化“春风行动”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是开展“春风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10年来,我们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要务,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带着感情,带着责任,紧紧抓住“春风行动”这个主载体,不断加大帮扶救助力度,扩大帮扶救助范围,丰富帮扶救助内容,健全帮扶救助网络,拓展帮扶救助社会参与面,设身处地为困难群众着想,千方百计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全力破解“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问题,兑现了困难群众“出现一个发现一个、发现一个帮扶一个、帮扶一个解决一个”、“不让一户杭州家庭因生活困难而过不下去”的庄严承诺,让“生活品质之城”、“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的阳光洒到了杭州每一户困难家庭、每一位困难群众身上。
(二)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创新是“春风行动”的生命,是“春风行动”充满活力的关键。10年来,我们根据困难群众的愿望与要求,不断创新理念、思路、方式和载体,在全国率先作出困难群众“出现一个发现一个、发现一个帮扶一个、帮扶一个解决一个”的承诺,在全国首创市、区(县、市)、街道(乡镇)、村(社区)“四级救助圈”,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帮扶网络。“春风行动”帮扶救助对象从企事业单位在职特困职工,扩大到低保家庭和残疾人困难家庭,再扩大到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困难边缘家庭、农村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实现了帮扶救助对象全覆盖;“春风行动”帮扶救助内容从最初的经济补助扩大到再就业援助、医疗救助、助学援助、急难险救助、发放消费券等;“春风行动”帮扶救助方式从元旦、春节期间一次性经济救助拓展到夏季“送清凉”、开学送学费、物价上涨送补贴、失业在家送岗位、看病就医送保障等等,使“春风行动”从一时一地“送阵温”变为一年四季“送恒温”,真正做到了年年有创新、年年有进步、年年有亮点。
(三)坚持党政主导、三力合一。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是确保“春风行动”见成效的重要前提。10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春风行动”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出台政策,充分发挥了党政主导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捐款捐物、结对帮困,相关部门倾力服务,企业事业单位腾岗捐款,社会各界慷慨解囊,市民群众主动参与,社区工作者尽心尽力,新闻媒体营造氛围,谱就了一曲“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合唱”,形成了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强大合力。2000年以来,市本级共有2470家单位、51万人次累计捐款2.24亿元,捐款额占市本级“春风行动”帮扶资金总额的66.8%;全市有20655名党员干部、2148家企事业单位和426名社会各界人士结对帮扶城乡27278户困难家庭,累计慰问金(品)5045万元,帮助和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23380个、实现就业再就业3998人次,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困难4443人次,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看病就医难2210人次,为农村困难户引进合适项目1831个;全市有2817家企业、830个部门、51个学校参与“联乡结村”活动,结对帮扶乡镇(街道)167个、行政村2103个,实施共建项目6444个,无偿资助资金5.5亿元。
(四)坚持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是实现“春风常驻”的根本保证。10年来,我市面向困难群众的配套优惠政策从2001年的7项增加到35项,涵盖了日常生活、文化、教育、医疗、住房和法律援助等多个领域;“四级救助圈”不断完善并向农村和“新杭州人”延伸;“党委挂帅、政府组织、工会牵头、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综合帮扶体系,指挥协调、部门联动、标准统一、资源整合的日常帮扶班子,动态管理、职业培训、就业帮扶、社会共建、帮扶保障等“五大机制”不断完善,形成了制度健全、常年运作、动态管理、不断创新的困难群众长效帮扶机制,为“春风常驻”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体制机制保证。
完善长效机制,实现春风常驻
今年是我市开展“春风行动”第10个年头。我们要以第十次“春风行动”为新起点,以完善“春风行动”长效机制为重点,总结经验,乘势而上,进一步打造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的“杭州模式”,让困难群众常沐春风,让杭州城市春风常驻。
(一)健全完善就业帮扶机制。深化“春风行动”,必须坚持困难救助、就业帮扶“两手抓、两手硬”,健全完善就业帮扶机制,实现“输血”和“造血”的有机结合。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破解“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的治本之策。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春风行动”的重中之重来抓,围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充分就业街道(乡镇)、充分就业城市和创业型城市目标,坚持城镇登记失业率和社会失业率一起抓,坚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特别是失地失房农民、参加杭州常住人口登记的“新杭州人”就业再就业一起抓,坚持就业和培训一起抓,坚持创业和就业一起抓,坚持市、区县(市)、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一起抓,全面落实“就业新政”。要全面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确保今年底主城区的老社区全部成为充分就业社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60%以上社区成为充分就业社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要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优先安排“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低保困难家庭、残疾人就业,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失业人员,鼓励具有创业意识与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要坚持建站、发证、帮扶、培训“四管齐下”,在全市所有乡镇、村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室),发放《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落实就业帮扶政策措施,对帮助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的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等给予相应补贴。要抓好《关于延长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把“新杭州人”和高校毕业生纳入失业保险基金享受范围,加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力度,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和大学生创业者开展在岗、转岗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对市区失业人员创业、新认定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区内创业企业给予房租补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作用。
(二)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帮扶救助机制。坚持市区一体、市县齐动,通过建立健全“三级救助圈”、困难家庭审批管理、分类救助、脱困群众正常退出等制度和机制,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和困难外来务工人员的帮扶救助力度,推动“春风行动”向农村延伸、向“新杭州人”延伸,逐步实现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本地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一体化帮扶救助,是完善“春风行动”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要健全“三级救助圈”制度,明确萧山、余杭和5县(市)各级救助圈的救助对象和责任,做到一级管一圈,层层抓落实。区、县(市)级救助圈主要救助低保家庭和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100%至120%之间的困难家庭;乡镇(街道)级救助圈主要救助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120%至150%之间的困难家庭,社区(村)级救助圈主要负责做好上述两级困难家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加强帮扶救助机构建设,确保今年底全市村(区)实现帮扶救助服务站全覆盖,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有房做事”。要规范困难家庭审批制度,统一困难家庭申报标准,规范困难家庭申请范围、审批程序,把好调查关、公示关、审核关,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春风行动”帮扶救助范围。要健全分类救助机制,针对困难家庭的致困原因,从经济、就业、助学、助医等方面进行分类帮扶救助,提高帮扶救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健全困难群众正常退出机制,坚持既做“加法”,又做“减法”,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做到“出现一个发现一个、发现一个帮扶一个、帮扶一个解决一个”;对通过帮扶实现脱贫的家庭,按程序及时将其退出帮扶救助范围,做到“解决一个退出一个,退出一个稳定一个”。
(三)健全完善社会化帮扶救助机制。不断扩大社会参与面,充分发挥社会主体力作用,对完善“春风行动”社会化帮扶救助机制至关重要。要健全组织化倡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倡导和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困难群众帮扶救助活动。广大企业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把参与“春风行动”作为服务社会、回馈社会的生动实践,特别是要把对职工负责作为自己的首要责任,把保障职工的就业权利作为自己履行社会责任的首要任务,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努力做到不裁员、少裁员。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和奉献精神,心系困难群众,服务困难群众,带头奉献爱心,带头参与“春风行动”。要建立健全道德化参与机制,大力弘扬杭州城市人文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民道德教育,培育和普及慈善文化,增强市民群众的慈善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深化“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万户城乡困难家庭”、“1+X”社会结对帮扶活动、爱心生活点评等活动,举办“春风行动”慈善晚会、慈善义演、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增强市民群众的道德体验,使帮扶救助成为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开发一批以“春风行动”标识、“春风行动”爱心碑为内容的产品和纪念品,发挥“春风行动”品牌效应,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募捐新路子。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偿使用“春风行动”商标,实现商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要探索企业或个人冠名捐赠、定向捐款、“1对1”和“1对X”捐助等捐赠、捐款形式,增强捐赠、捐款单位和个人的成就感。
(四)健全完善爱心捐款激励机制。广泛组织开展社会捐款,是“春风行动”的特色和优势所在,也是“春风行动”持续发展的源泉和根本保证。这次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春风行动”捐款献爱心长效机制的意见》,在坚持倡导与自愿相结合的前提下,出台了7项政策举措,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全市人民向困难群众伸出援助之手,向困难群众献上一份爱心。1、企业纳税人的“春风行动”捐款额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2、向“春风行动”捐款的个人,在交纳个人所得税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部分中扣除。3、向市“春风行动”一次性捐款50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一次性捐款1万元以上的个人,可在“春风行动”爱心碑上镌刻留名。4、对在“春风行动”捐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授予“春风行动特别贡献奖”、“春风行动爱心奖”、“春风行动爱心使者”、“春风行动爱心大使”等荣誉称号。5、捐款人及其家庭成员因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患重大疾病等导致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在按规定享受“春风行动”各类帮扶救助政策基础上,给予捐款人或其家庭成员捐款额1倍以上的一次性反哺救助。6、捐款单位当年度在职职工因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患重大疾病等导致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给予职工3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反哺救助。7、把企业和企业家参与“春风行动”捐款等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作为企业推荐评选模范集体、社会责任先进企业、和谐企业、文明单位、优秀民营企业等各类先进集体和企业家推荐评选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作为企业负责人提名党代表、人大代表候选人和推荐政协委员的参考条件。同时,《意见》明确,市“春风行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帮扶救助困难群众;各地以“春风行动”名义筹集的帮扶救助资金统一由各地春风行动办公室归口管理,设立“春风行动”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春风行动”资金募集、使用、管理等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审计部门审计,确保“春风行动”筹集的每一元钱、每一角钱、每一分钱都用在困难群众身上。
(五)搭建困难群众综合信息平台。搞好帮扶救助,必须全面及时地掌握困难家庭的有关信息。要整合信息资源,建立“杭州市困难救助对象信息核查系统”,对全市低保、困难人员的家庭收入、就业失业、子女入学、患大病重症、残疾和党员干部帮扶结对、大病医疗救助、金秋助学、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享受35项优惠政策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困难家庭就业情况清、住房情况清、收入情况清、救助情况清,切实解决帮扶救助信息不对称问题,避免多头救助、重复救助。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搞好“春风行动”,关键在领导,关键在落实。
(一)加强领导。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从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高度,把“春风行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制订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第十次“春风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要在市“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扎实做好“春风行动”各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局出发,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做到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分工不分家、全市一盘棋。
(二)上下联动。各区、县(市)要按照“春风行动”市区一体、市县齐动,建设城乡一体化帮扶救助体系的要求,统筹抓好“春风行动”,进一步打造破解“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问题的“杭州模式”。要继续把“春风行动”纳入对区、县(市)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春风行动”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各地要建立健全“春风行动”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三)加强宣传。各级宣传舆论部门特别是市属两大媒体要充分发挥媒体鸣锣开道的作用,把“春风行动”作为当前宣传报道的重中之重,配备专门力量,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10年来“春风行动”所取得的成效,广泛报道第十次“春风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奏响“社会各界送温暖、困难群众沐春风”的主旋律,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春风行动”,提高“春风行动”的参与面与影响力。要充分发挥媒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搭建舆论平台,加强舆论监督,畅通困难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困难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困难群众生活生产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春风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市委、市政府相信,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第十次“春风行动”一定能够取得更大成效,让困难群众深切感受到杭州这座城市的人文关怀,感受到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带来的好处和实惠,让杭州真正成为一座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成为一座名副其实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蔡奇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工会的支持力度 工会要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发挥更大作用
在1月12日召开的杭州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十二次联席会议上,杭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蔡奇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工会的支持力度,工会要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蔡奇指出,工会组织是党委、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各部门要重视关心、支持服务工会工作。一要加强沟通,拓宽民主参与决策渠道。要支持工会参与决策,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将职工群众的主张充分体现到政府的有关政策、决策当中去。二要加强联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要按照《工会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会和企业三方协调机制建设。要强化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按照全国工会十五大的要求,把更多“党政所急、职工所需、工会所能”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真正使工会成为工人信得过、能替工人说话办事的组织。三要加强扶持,积极创造工作条件。要尊重工会工作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积极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社会氛围。要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支持工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
蔡奇同时指出,2010年的工会工作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市委全会精神,在转变发展方式、做好“一化七经济”上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要切实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各级工会要围绕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继续完善深化以技能培训、技能帮带、技能竞赛、技能晋级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职工技能提升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的新型劳动者,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水平和适应转变发展方式的能力。要坚持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重要载体,抓住家政培训、农民工培训财政补贴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保增长、促发展”竞赛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合理化建议活动,为企业节能降耗、减少排放、提升竞争力贡献聪明才智,为杭州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机构和建设低碳城市做出新贡献。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引导全市职工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再立新功。
二是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要以市委市政府刚出台的《关于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意见》为契机,以大力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为载体,实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目的。要深化第十次“春风行动”,努力在建立健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城乡一体上下工夫。要继续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和谐企业创建覆盖面。要继续发挥工会在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方面的优势,努力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要加强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建设,进一步扩大帮扶范围,加大帮扶力度,使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太大影响。要建立健全畅通高效的信息沟通制度,密切关注企业特别是搬迁企业生产、职工生活等方面情况,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群众意见诉求,注重在第一时间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要不断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工会领导干部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着眼世情、国情、会情的新变化,进一步从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入手,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工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党政所望、社会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真正在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上准确把握定位,充分发挥作用,全面体现价值。
(宣 中)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突出重点 进一步发挥社区工会的重要作用
陈永良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党和政府在城市的工作基础和执政基础。社区工会是社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社区工会干部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进社区工会工作,把社区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工作规范、维权到位、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工会工作的重要性
社区工会是社区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党和政府联系社区职工的“连心桥”。加强社区工会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当前,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职工进入了社区管辖范围,社区逐渐成为各种群体的聚集点、利益矛盾的综合体。社区工会必须主动适应形势带来的新变化,增强历史使命感,始终把促进社区和谐、服务职工群众作为社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社区工会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中心工作,紧密联系社区的各类企业和职工,积极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把社区工会建设成为基层管理的平台、拓宽基层民主的渠道、服务社区群众的载体、开展社会工作的舞台。
切实加强对社区工会工作的领导
加强社区工会工作是各级工会合力共抓的一项重要任务。上级工会要把社区工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社区工会的领导,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及时,目标任务明确,认真研究社区工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解决社区工会工作的困难,为社区工会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加强与社区党政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会领导班子,把那些工作能力强、有事业心、责任感,对职工群众有深厚感情,热爱工会工作的同志选配到社区工会领导班子中来,有条件的社区应配备专职工会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社区工会工作的指导,针对社区工会在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操作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要抓好社区工会干部的培训,这方面街道(乡镇)工会、区县(市)工会要切实负起责任,2010年市总工会打算对社区工会干部进行一次轮训。
进一步发挥社区工会的重要作用
一是要强化组织建设,扩大工会覆盖面。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重要批示和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多形式、多途径探索实践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尤其要抓好个私企业工会组建工作。要以党建带工建活动为载体,按照全总“二次覆盖、双措并举”的工作要求,加强行业工会、区域工会和小企业工会联合会组织建设,依托社区工会,探索推进工会组建新模式,建立小区工会、楼宇工会、农贸市场工会等。要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发展流动人员加入工会和加强流动会员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结合社区实际,注重宣传发动,把开展活动与宣传工会有机结合起来,使更多的职工了解工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
二是要加强维权机制建设,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要积极探索维护社区职工合法权益、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的新方法、新机制,做好党和政府联系社区职工的“连心桥”和维稳器。首先,要建立利益表达机制。既要组织宣传好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做到“上情下达”;又要积极拓宽职工反映诉求的路径,探索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机制,落实职工的知情建议权、协商共决权、监督评议权等民主权利,通过召开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职工恳谈会等方式,及时倾听职工呼声,准确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其次,要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有效发挥团结、凝聚、稳定职工队伍的作用,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再次,要建立利益矛盾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组织,为社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依法、合理、及时处理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特别是对于集体性劳动争议,社区工会一定要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理,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区局面。
三是要增强组织活力,切实为职工服务。要围绕社区建设中心,立足服务社区、服务职工,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和活动,努力为广大社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社区工会真正成为职工的“娘家”,不断增强社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积极参与“新杭州人文化家园”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本社区职工特别是外来创业务工人员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外来创业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素质,维护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文化权益。要积极参与“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推进本社区的职工书屋、职工学校、职工俱乐部建设,借助职工学习平台,组织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今年第十次“春风行动”即将启动,要积极参与“春风行动”,把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爱心和关怀及时送到困难职工的手中,关心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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