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江干区四季青中队工会开展普法宣传进工地活动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2日
  为了提高辖区内工地整体施工环境,增强工地施工单位法律意识,更好的促进工地文明施工。江干区四季青中队工会开展了一场普法进工地活动,执法队员以网格为单位,每位网格队员通过走访工地,现场指导,将文明施工注意事项告知工地负责人,将工地施工过程中多发的违法行为及相关法条进行一一讲解,事无巨细,真正做到服务为主,普法先行。
  在码头路运河东路交叉口的滨江建设工地内,执法队员发现该工地存在工地出入口不洁,工地门口乱堆物等违法行为,执法队员现场联系了工地负责人贾某某,该负责人表示,会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并且非常感谢执法队员的提前告知,“之前由于我们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让我们在无意间触犯了很多法律法规,通过你们执法队员的耐心讲解,今后我们一定会注意,绝不再犯。”
  《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地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带泥行驶。”“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材料,不得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除此之外,《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还对工地周围环境卫生、擅自排放污水等一系列行为做了规定。《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进行了规定,要求建设工地按要求设置围挡围墙,《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对施工工地夜间施工产生的噪音做了规定,明确了夜间施工需要进行审批。
  (徐永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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