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公述民评”活动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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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9日
为贯彻全市“公述民评”活动的部署,根据我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总工会“公述民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总工党[2009]33号)要求,现将有关活动的具体安排,明确如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
今年的“公述民评”活动从9月底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二、实施阶段安排(9月下旬至11月上旬)
主要完成确定评议对象、选定民评代表、审核公述报告和召开述评大会等任务。
(一)关于评议对象
1、评议对象的确定。经市总党组研究决定,列入今年评议对象的为市总工会帮扶中心主任何剑兴同志。
2、公开承诺的形式。10月10日前,评议对象将本单位工作职责、对外服务承诺等内容,以书面和电子稿形式报市总工会“公述民评”活动办公室,活动办公室通过市总工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3、公述报告的准备。10月20日前,评议对象对照“公述民评”5个方面内容,完成撰写公述报告。报告应重点介绍本人和所在单位近两年来在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自律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既充分体现成绩,又对查找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分析解剖,提出努力方向。公述报告完成后,提交分管领导和活动办公室审核、定稿。
(二)关于民评代表
10月20日前,由活动办公室邀请街道社区、企业、帮扶对象、外来务工人员等服务对象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工会干部等作为民评代表。按照基层代表人数不少于民评代表总数的80%要求,确定民评代表人数共48人,其中,街道社区、企业、区帮扶中心、帮扶对象和外来务工人员代表37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5人,基层工会干部代表6人。
活动办公室将“公述民评”活动的基本情况提前告知各位民评代表。
(三)关于述评大会
1、时间地点。述评大会定于2009年11月4日(周三)下午2:30召开(半天),地点在杭州华辰国际饭店四楼3B会议室。
2、参加人员。评议对象1人;民评代表48人;市总部门、产业工会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总“公述民评”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40人左右。邀请市直机关纪工委领导参加会议。
3、通知落实。述评大会通知由市总工会活动办公室统一制作,负责提前通知代表本人,确保民评代表按时到会;活动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评议对象等人员。
4、会议议程。按照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活动办公室制作大会各项议程,落实有关材料,做好组织工作。会议内容:一是评议对象述职。二是民评代表提问,评议对象答复。三是评议代表对评议对象进行测评。四是领导讲话。
三、整改阶段安排( 11月上旬)
整改工作是活动的重要环节,也是反映成效和取得群众满意度的关键,这一阶段工作在11月上旬完成。
(一) 反馈测评结果
述评大会结束后,由活动办公室统计测评结果,梳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将测评结果反馈给评议对象本人,并在评议对象单位内部通报测评情况。
(二) 制定整改措施
评议对象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测评情况和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改时间,于11月10日前报活动办公室。
(三) 通报整改情况
活动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四、总结阶段安排(11月中旬)
根据评议意见建议,帮扶中心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等要求,制定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活动办公室11月中旬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作风办。
市总工会“公述民评”活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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