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弄口街道悦容建设工会调解员工离职矛盾
-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1日
近日,闸弄口街道总工会浙江悦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詹某提出辞职,并表示接下去不来公司上班,因詹某处于公司重要岗位,因此公司要求按照正规流程办理离职手续,但是詹某一开始并未听取公司意见。
在此案中,闸弄口街道总工会浙江悦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孙主席和人事崔经理第一时间具体了解情况,詹某已经入职近两年,而劳动合同是签了3年,还有一年的劳动合同期,而詹某急于离职的原因是找好下家单位,对方公司希望他立马入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但考虑到詹某在入职期间表现良好,又是公司重要预算岗位,同时詹某家境一般,孙主席和崔经理都希望在不影响公司利益前提下能人性化处理此次情况,于是积极主动找到詹某聊天,推心置腹,表示詹某这样的行为虽然违法《劳动法》,但是公司一直认可詹某的工作能力,也不想克扣员工工资,但是因为其岗位处于成本核算重要岗位,没有交接势必对公司有着不可避免的损失,也希望詹某做好交接工作,同时公司也会准时把工资发放到位,后詹某也意识到自己的任性行为是没有职业道德的体现,故双方协商最终交接半个月办理正常离职手续。
本案就是一起非常典型非正常办理离职手续的案例,悦容建设集团工会体现责任担当,根据《劳动合同法》有理有据,凭借严细认真的工作态度、丝丝入扣的调解技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法情不外乎人情,以人为本,巧妙化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成功化解矛盾,解决劳动纠纷。
(闸弄口街道悦容建设工会)
浏览次数: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