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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总工会举办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4日

  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为我市企业的发展及用工和谐稳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全面提升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8月12日下午,建德市总工会在二楼大会议室举办《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培训班。
  培训邀请省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华东师范大学社会法治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凌林老师就《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做了全面解读。凌林老师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概念、机构及职责、内容和程序、与劳动保障监察的衔接、法律责任和重要意义六个方面进行了阐释,通过“浮力森林职工公积金事件”、“阿里巴巴996工作制”等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在场的70余名培训人员展示了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条例》的监督效用。
  听完凌林老师的精彩讲解,来自三都镇总工会的工会工作者谢国江提出了自己的困惑:“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退休返聘人员被拖欠工资的状况,这一情况该怎么处理?”“退休返聘人员取得的是劳务报酬,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畴。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要注意是否有在职职工同样存在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如果有,可以把他们的情况同时处理,经过协商解决。如果还是无法处理,就需要去法院起诉。”凌林老师耐心地回答。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我市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是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更是保障职工维权、促进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截至目前,我市已有707名工会干部取得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
  (周导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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