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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滨江)总工会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

  5月25日,区总工会组织工会志愿者服务队在江陵路与江南大道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协助交警对有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等不规范行为的骑行者进行劝导,助力我区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5月15日,浙江省通过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骑行电动自行车是否需佩戴头盔问题也做了明确规定。根据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管部门将对其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6月1日起,还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对《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宣传,区总工会结合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要求各街道总工会、园区工会联合会和辖区企业工会,及时将相关整治的要点传达到每名工会会员。
  同时,广泛发动全体工会工作者、企业职工主动投身到志愿者活动中去,不定期的组织志愿者在上下班高峰时段上路开展交通文明劝导活动,协助交警对电动自行车停车越线、违法载人以及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进行劝导教育。
  (朱益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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