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杭州市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奖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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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加强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不断夯实职工职业技能基础,打造一支服务杭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队伍,为加快推进“一城一窗”建设和全面复工复产提供坚强的高技能人才保证。现就做好2020年度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
各区、县(市)及产业工会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继续组织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疫情期间,可采取以线上培训为主的方式进行。
针对今年的特殊情况,市总不再下达培训任务指标数,各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确定培训数,制定计划方案,设立专项资金,强化监督落实,确保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落到实处。
二、高技能人才奖励
(一)奖励对象和条件
奖励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市所属工会实名认证会员。
2.本年度晋级,并取得由浙江省、杭州市本级及区、县(市)人社部门或部分市总备案同意的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非通用性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符合2019年度奖励条件,但未申请过2019年度奖励(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奖励名额不设上限,各单位奖励工作任务指导数见附件1。
(二)奖励职业(工种)范围
1.浙江省、杭州市本级及区、县(市)人社部门核发资格证书的职业(工种)。
2.各区、县(市)及各产业工会结合本地本系统产业特色和经济发展需求,经市总备案同意的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资格证书的非通用性职业(工种)。各地各产业工会自行申报的非通用性职业(工种)不高于3项。
(三)奖励标准
1.晋级高级工的,每人奖励500元;晋级技师的,每人奖励600元;晋级高级技师的,每人奖励800元。
2.同一对象在2020年度奖励时间期限内仅限享受一次奖励,按取得资格证书所享受最高标准办理。
3.奖励费用由市总工会承担。
(四)奖励申领程序
1.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的两种方式:单位统一申报和职工个人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职工采取个人网上申报的需要通过工会会员网上实名认证。
2.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负责受理申请,对相关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后,统一核发奖励费用,金额汇入享受人的个人银行卡,并短信通知。
3.市总工会经济部负责政策说明、指导检查等相关服务协调工作。
4.特有职业(工种)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前;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前。
5.《申请表》、《汇总表》等表格可至杭州工会网下载,网址:http://www.hzgh.org。
三、要求
1.各区、县(市)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要强化学习,深刻领会各级关于职工人才建设的精神实质,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经济发展态势,把握职工职业技能建设方向,有效对接各地产业转型升级的职业人才队伍需求,精准服务企业职工技能提升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
2.要大力高技能人才奖励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不断强化服务管理,做好相关保障工作,把政策用好;同时要把好审核关,指导职工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避免出现漏报、多报、瞒报、虚报等情况出现。
3.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拓展职工职业技能成才渠道,引导更多的职工学技能、提素质,也可参照市本级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人才激励政策,为职工的技能成长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附件:
关于做好2020年度杭州市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奖励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